印度尼西亞人口政策

印度尼西亞人口政策是印尼政府實行控制人口增長政策,人口發展已納入印尼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印尼政府從1966年後開始支持計畫生育,並領導推行計畫生育工作。1967年,印尼總統在“世界人口宣言”上籤字,以此為標誌,印尼政府開始為解決人口問題而努力。1968年,政府成立全國家庭生育計畫協會(1970年改為國民家庭計畫協調委員會),統一領導全國家庭生育計畫工作。1969年把家庭生育計畫納入第一個五年計畫(公元1969-1973)。印尼政府的人口政策目標是:解決人口總數、人口增長率、年齡構成、人口分布、人口密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降低出生率,提高平均壽命。印尼政府在生育方面目標是:到2000年,生育率降低50%,即由38‰降到19‰。

印尼人口政策核心是推行家庭生育計畫。印尼政府從第一個五年計畫開始,先在爪哇和巴厘兩個人口最稠密的島嶼進行家庭生育計畫的試點,到第二個五年計畫(公元1973—1977)期間,逐漸推廣到西齊、北蘇門答臘、西蘇門答臘等十個省、區。第三個五年計畫期間,家庭生育計畫推廣到其他11個省份,普及全國。印尼政府要求家庭計畫生育規則普及化,重視提高社會團體在家庭生育計畫中的作用,使家庭生育計畫工作機構化,強調加強對生育計畫的服務工作。印尼政府對從事家庭生育計畫有成績的社團,給予集體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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