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薩蒂教育法

卡薩蒂教育法是1859年義大利撒丁王國教育部長卡薩蒂頒布。共 374 條,涉及教育行政制度以及從國小到大學教育、師範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等各個方面。

主要內容:(1)要求實施三年的義務教育,規定所有初等學校均應將讀、寫、算、義大利語和宗教教學作為必需科目;(2)要求中等學校加強現代和實用學科,規定設立古典中學和國立中學,初級和專科職業技術學校等。被統一後的義大利王國所採用,為整個義大利的近代教育制度打下基礎。因加強國家對教育的關注和管理,對各級各類學校提出反映資產階級要求的革新意見,故成為 1923 年前義大利教育的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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