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伯頓是涵蓋珠寶首飾、鐘錶製品等領域的註冊商標體系。2014年上海卡尊表業有限公司在第14類(珠寶鐘錶)申請註冊該商標,專用權期限至2025年。2017年東莞市斯卡伯頓皮具有限公司以“時卡伯頓 SKABOTON”名稱在第18類(皮革皮具)申請關聯商標,專用權持續至2028年。商標註冊範圍包括貴重金屬製品、珠寶首飾、鐘錶及零部件等商品類別。
基本介紹
- 申請人:上海卡尊表業有限公司
- 註冊號:第15475289號
- 國際分類:第14類(珠寶鐘錶);商標權歸屬:上海卡尊表業有限公司
- 註冊時間:2015年11月21日
- 專用期限:201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
- 商品範圍:貴重金屬盒、珠寶首飾、玉雕藝術品、鐘、手錶
商標註冊信息,商標分類體系,商標權屬特徵,專用權期限,商標申請流程,代理服務機構,
商標註冊信息
第15475289號“卡伯頓”商標由上海卡尊表業有限公司於2014年10月9日提交註冊申請,2015年8月20日通過初審公告,同年11月21日正式註冊。該商標代理機構為常熟市威智商標代理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包含貴重金屬錠、珠寶首飾、鐘錶及零部件等。
2017年11月2日,東莞市斯卡伯頓皮具有限公司申請註冊第27245857號“時卡伯頓 SKABOTON”商標,代理機構為東莞市國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該商標於2018年7月13日通過初審公告,10月14日完成註冊,核定服務項目涉及傘具、旅行箱、皮具製品等第18類商品。
商標分類體系
根據第14類商標分類標準,“卡伯頓”歸屬珠寶首飾及相關製品領域。該類別涵蓋未加工貴重金屬、首飾盒、銀飾品等商品,與BGG等同類商標具有相似註冊範圍。第18類商標則覆蓋皮革製品製造領域,包含箱包、皮具製品、傘具等關聯產品。
商標權屬特徵
商標註冊主體呈現多元化特徵:上海卡尊表業有限公司持有第14類商標權至2025年,而東莞市斯卡伯頓皮具有限公司擁有第18類商標使用權至2028年。兩商標共享“KABODUN”英文標識核心要素,構成跨類別商標體系。截至2019年10月,商標涵蓋商品擴展至貴重金屬錠、貴重金屬盒、項鍊(首飾)、戒指(首飾)、珍珠(珠寶)、珠寶首飾、玉雕藝術品、翡翠、鐘、手錶等細分品類。
專用權期限
第14類“卡伯頓”商標專用權自2015年11月21日起生效,有效期十年,商標權歸屬為上海卡尊表業有限公司。第18類“時卡伯頓 SKABOTON”商標專用期從2018年10月14日起算,專用權期限至2028年10月13日。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權人需在到期前十二個月內辦理續展手續以維持專用權。
商標申請流程
商標註冊流程顯示標準化特徵:第14類商標歷經申請提交(2014年10月)、初審公告(2015年8月)、註冊公告(2015年11月)三個階段完成確權。第18類商標在2017年11月提交申請後,經過八個月審查期進入初審公告階段,最終於2018年10月完成註冊登記。
代理服務機構
商標註冊過程涉及兩家代理機構:上海卡尊表業有限公司負責第14類商標申請事宜,第18類商標則由東莞市斯卡伯頓皮具有限公司申請註冊,代理機構為東莞市國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服務涵蓋商標檢索、申請檔案準備、流程跟進等專業化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