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種子管理站

根據自治州黨委辦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博州黨辦發〔2011〕36號)精神,設立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種子管理站(以下簡稱自治州種子管理站),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縣級,隸屬於自治州農業局管理的全額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種子管理法律、法規;擬訂種子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 負責農作物新品種的引進、選育、推廣和管理工作。
三 組織實施農作物良種繁育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 負責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工作。
五 組織協調備荒種子貯備和種子餘缺平衡等工作。
六 承辦自治州農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州種子管理站設2個內設機構(相當於科級):
一 辦公室。組織協調單位日常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組織人事、固定資產、財務、檔案、保密、信訪、老乾、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單位精神文明、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效能建設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 業務科。擬訂種子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作物良種繁育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農作物新品種的引進、選育、推廣和管理工作;承擔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工作。

人員編制

自治州種子管理站列全額事業編制10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副縣級1名、正科級1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2名。

附則

本方案由中共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中共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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