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自治州黨委辦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博州黨辦發〔2011〕36號)精神,設立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自治州發改委),掛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糧食局(以下簡稱自治州糧食局)牌子,機構規格為正縣級,為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機構規格:正縣級 
  • 主任林棟鳳 
職責調整,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事業單位,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承擔自治州援博項目、資金管理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⒈組織實施自治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的職責。
⒉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託向自治州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的職責。
⒊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的職責。
⒋參與制定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專項產業政策(按規定需報國家、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的除外)的職責。

現任領導

主任:林棟鳳

主要職責

一綜合研究提出自治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建議。
二研究分析自治州經濟形勢,提出促進自治州國民經濟持續、協調、健康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建議;研究涉及自治州經濟安全的重要問題,綜合協調自治州經濟和社會發展,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自治州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工作。
三研究自治州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自治州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負責自治州企業上市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四研究提出自治州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方向,擬訂自治州固定資產投資計畫、重點項目建設計畫和前期項目計畫,負責全州重大項目的管理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安排自治州財政預算內建設資金,引導社會投資方向;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上報、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查、審批項目初步設計、實施方案;組織實施自治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州招投標工作;負責重大項目招投標活動有關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自治州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工作。
五推進自治州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自治州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規劃,組織審核上報、審批專項規劃;負責協調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提出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自治州城鎮化建設;擬訂並實施以工代賑規劃和計畫;研究提出能源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儲備工作;規劃、推動高新技術發展;指導服務業的建設與發展。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發展規劃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監測國外資金的利用和全州外債結構最佳化狀況;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上報國外貸款、外商直接投資、境外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和審查利用重大內外資項目。
七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供求狀況,負責自治州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工作;擬訂自治州糧食、棉花等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負責管理糧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儲備;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
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協調自治州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自治州全社會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自治州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協調生態建設、環保產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促進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負責自治州氣候對策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十匯總和分析自治州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等方面的情況和執行效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制定和調整許可權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收費項目、標準;發布重大價格信息,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
(十一)研究提出自治州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負責對全州糧食購銷行為執法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許可資格審查工作;負責軍糧供應、牧業用糧、救災濟貧和重點建設工程及退耕還林的糧油供應與各種緊急、特殊用糧;負責全州地方儲備糧油、商品糧油的安全。
(十二)負責援博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援博項目、資金的安排管理及督查等工作。
(十三)起草自治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規範性檔案。
(十四)承辦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州發改委(糧食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的日常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政務公開、依法行政、應急管理、效能建設、組織人事、財務、檔案、保密、信訪、老乾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組織草擬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自治州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監督檢查計畫的執行情況;負責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擬訂社會事業專項資金的安排計畫;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監測和分析國內外市場發展狀況,提出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建議;擬訂重要商品流通進出口、儲備、輪換和投放計畫,指導和監督計畫的實施;負責監測和分析利用國外資金的情況,提出政策建議;負責跟蹤分析財政、稅收、金融運行情況,提出對策建議;提出自治州資本市場發展戰略建議,參與融資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擬訂自治州以工代賑等領域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跟蹤分析發展情況,提出政策建議。
三固定資產投資科。負責擬訂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前期項目計畫,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上報投資信息;提出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參與投資建設領域的體制改革和投資規範性檔案的草擬;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州各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自治區補助投資項目計畫的初步審核工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國外貸款項目、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的初步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管理工作。
四項目管理稽察科(全社會節能監察辦公室)。提出自治州項目建設計畫和政策建議,組織協調項目建設;指導和協調自治州招投標工作,協調自治州評標專家庫的組建和管理工作;負責對許可權內建設項目招標方案的核准及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許可權內固定資產項目的初步設計、實施方案、概算(含調概)和特殊項目開工報告的審核上報、審批;組織管理項目的竣工驗收和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審批、發布與投資項目建設巨觀管理有關的標準定額;負責自治州建設項目稽察工作。
五經濟體制改革科。擬訂自治州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提出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對重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綜合性政策進行研究論證;負責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實施中的協調與銜接工作;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參與推進小城鎮改革與發展工作;承擔自治州企業上市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市場科(糧食監督檢查科)。負責農副產品、工業品等市場的監督管理,監測分析市場發展狀況,指導全州市場體系建設;提出糧、棉、油等重要商品的調控計畫,負責對糧食流通的監督檢查;承辦以工代賑用糧、救災、農村缺糧人口用糧、重點建設工程、退耕還林用糧、保障軍需民用和各種緊急、特殊用糧的供應管理工作;負責全社會糧油綜合計畫、統計匯總(含財會匯總)、抽樣調查和信息上報工作;承辦下撥各項糧食補貼和專款工作;負責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督管理。
七糧食倉儲科。負責糧情監測,監督檢查對中央代儲糧油、全州商品糧油和地方儲備糧油的管理;指導全州糧倉建設的布局和各國有糧站的倉儲設施建設;指導全州糧油的科學保管,負責對糧食儲藏先進技術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及推陳儲新。
八價格管理科(藥品價格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國家和自治區下達的農副產品、輕工產品、藥品、能源、交通運輸、重工業產品、房地產、自來水、暖氣等政府管理的價格及其收費,貫徹自治區作價原則、辦法;根據自治區授權,管理能源、交通運輸及重工業產品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的重要農副產品、工業產品價格進行監審、監管,辦理提價申報和備案工作;參與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價格行為的規範管理和實際價格的備案管理工作;參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遴選、調整及定點藥房、藥店的資格審查工作;負責藥品市場價格監測工作;參與管理能源、交通運輸、重工業產品和農副產品、輕工業產品價格調節基金、價格風險基金工作。
九收費管理科(收費許可證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自治州行政事業性收費,擬訂收費管理的制度、辦法;負責管理國家和自治區、自治州審批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負責許可權內公益事業價格、公用事業價格、中介服務收費和部分經營服務價格的監督管理;負責自治州《收費許可證》發放、調整、換證、審驗等工作;負責收費清理整頓工作。
自治州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科級,行政編制2名,主任由發改委1名領導兼任,設正科級專職副主任1名。
主要職責:研究國民經濟發展與國家安全的關係,提高國民經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分析國防經濟巨觀運行情況,對國防經濟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依據國民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提出國民經濟動員預案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組織以軍事需求為目的的國民經濟實力調查,提出戰時動員措施;提出經濟建設項目平戰結合的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項目建設與國民經濟動員的結合與銜接。
紀檢(監察)組:負責委機關、自治州價格監督檢查局(自治州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局)和直屬事業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人員編制

自治州發改委(糧食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含自治州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2名)。其中:縣級領導職數5名(含紀檢組長),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15名(含自治州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事業單位

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對口援博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相當於正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自治州發改委管理。列全額事業編制3名,其中:辦公室主任由發改委主任兼任,設專職副主任1名(副縣級)。
主要職責:負責援博工作的組織協調,提出援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意見建議;負責援博項目、資金的安排管理及督查等工作;按照要求做好援博工作有關數據統計、材料及信息報送、檔案管理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援博工作的定期考核、總結表彰工作;做好兩地交流互訪的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援博幹部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後勤保障工作。
二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經濟發展辦公室。相當於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自治州發改委管理。列全額事業編制9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
主要職責:編制提出自治州區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土地利用、地質礦產勘查、基礎測繪、水資源平衡和環境整治計畫;研究分析自治州巨觀經濟形勢,負責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參與礦產資源補償費資源保護項目計畫的審查和下達;負責審核上報、審批、核准、備案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及歸口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協調和推動自治州空間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負責自治州新型工業化項目前期、循環經濟、西部開發相關對接等工作;承擔自治州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糧食行業管理辦公室。相當於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自治州發改委管理。列全額事業編制6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
主要職責:負責全州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州糧油加工企業的統計工作;負責自治州糧食基礎產業發展管理工作;承辦糧食行業協會和糧經學會相關工作;負責全州糧食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四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軍糧供應管理辦公室。相當於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自治州發改委管理。列全額事業編制4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
主要職責:負責實施軍糧供應“321”工程;負責統一協調全州軍需糧源,對全州軍糧供應網點財務實施管理;負責全州軍糧差價補貼款管理;負責匯總、上報全州軍糧出庫差價報單和軍糧供應情況統計分析;對全州軍糧供應網點進行規劃、調整、維修改造、資格認定和年度審驗;負責全州軍糧供應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五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價格監測中心。相當於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自治州發改委管理。列全額事業編制2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1名。
主要職責:承擔國家、自治區、自治州價格預警、預測工作;統計、匯總價格監測數據,並進行價格水平及變化趨勢分析,為政府價格巨觀調控和管理服務。
六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價格認證中心。相當於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自治州發改委管理。列全額事業編制3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1名。
主要職責:按照有關規定,接受授權或委託對涉案物品價格進行鑑定,對有爭議的價格鑑定結論進行覆核;承擔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價格評定人員執行資格認定的相關基礎性工作和價格管理中的事務性工作。
七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服務中心。相當於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自治州發改委管理。列全額事業編制11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1名。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檔案材料收發、列印、複印工作;負責承辦機關政府採購、辦公用品管理。

其他事項

一自治州糧食行業管理辦公室不再掛自治州基礎產業發展辦公室牌子;將“自治州援博幹部領導小組辦公室”更名為“自治州援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自治州價格監督檢查局人事、黨務、財務、後勤、退休幹部等事務,由自治州發改委統一管理。
三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職責分工。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的編制,自治州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

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中共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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