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時天天增利貨幣市場基金(博時天天增利貨幣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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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博時天天增利貨幣B
  • 基金類型:貨幣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博時基金
  • 基金管理費:0.33%
  • 首募規模:10.83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735
  • 成立日期:20140825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在保持相對低風險和相對高流動性的前提下獲得高於業績比較基準的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允許投資的金融工具,包括現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內(含一年)的銀行定期存款、協定存款和大額存單,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債券回購,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中央銀行票據、國債、政策性銀行金融債、短期融資券及超級短期融資券,剩餘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企業債券和中期票據,剩餘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資產支持證券,中國證監會及/或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
未來若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基金或同業存單的,在不改變基金投資目標、不改變基金風險收益特徵的條件下,履行適當程式後,本基金可參與其他貨幣市場基金或同業存單的投資,具體投資比例限制按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
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貨幣市場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資產配置時應充分考慮各類資產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性特徵。在風險與收益的配比中,力求降低各類風險,並爭取在控制投資組合良好流動性的基礎上為投資者獲取穩定的收益。
(一)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深入研究巨觀經濟狀況、政策變化趨勢、市場資金供求狀況等,通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充分運用收益率策略與估值策略相結合的方法,對各類可投資資產進行合理的配置和選擇,同時控制組合內資產的平均剩餘期限在120天以內。
(二)利率策略
在巨觀分析與流動性分析的基礎上,結合歷史與經驗數據,通過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判斷當前資金的時間價值、通貨膨脹補償、流動性溢價、收益率曲線等,進而對短期利率的變化態勢做出及時反應,並據此動態調整投資組合。
(三)回購配置策略
在長期、中期和短期回購資產類屬配置層上,強調通過對中長期回購利率波動規
律的把握對回購資產進行時間方向上的動態配置策略。同時根據回購利差進行回購品種的配置比例調整。
(四)個券選擇策略
在短期債券的個券選擇上利用收益率利差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以及含權債券價值變動策略選擇收益高或價值低估的短期債券,進行投資決策。
(五)銀行定期存款及大額存單投資策略
銀行定期存款及大額存單的投資將是本基金關注的目標之一。具體而言,在組合投資過程中,本基金將在綜合考慮成本收益的基礎上,根據不同銀行的銀行存款收益率情況,結合銀行的信用等級、存款期限等因素的分析,以及對整體利率市場環境及其變動趨勢的研究,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選擇具有較高投資價值的銀行存款進行投資。並且儘可能的擴大交易對手方的覆蓋範圍,挖掘出利率報價較高的多家銀行進行銀行定期存款及大額存單的投資,在獲取較高投資收益的同時儘量分散投資風險,提高存款及存單資產的流動性。
(六)流動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將綜合平衡基金資產在流動性資產和收益性資產之間的配置比例,通過現金留存、控制同業存款的比例、持有高流動性券種、正向回購、降低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資產整體的流動性。並且,在日常投資管理中,本基金將會緊密關注申贖現金流變化情況、季節性資金流動等影響貨幣市場基金流動性管理的因素。
未來,隨著證券市場投資工具的發展和豐富,本基金可相應調整和更新相關投資策略,並在招募說明書更新中公告。

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本基金同一類別內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紅利再投資,免收再投資的費用;
3.本基金採用1.00元固定份額淨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契約生效日起,每日將基金淨收益(或淨損失)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收益參與下一日的收益分配,並定期結轉為相應的基金份額。通常情況下,本基金的收益結轉方式為按日結轉,對於目前暫不支持按日結轉的銷售機構,暫採用按月結轉的方式。不論何種支付方式,當日收益均參與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4.本基金根據每日收益情況,將當日收益全部分配,若當日淨收益大於零時,為投資人記正收益;若當日淨收益小於零時,為投資人記負收益;若當日淨收益等於零時,當日投資人不記收益;
5.若累計未結轉收益為正值,在收益結轉時,為投資人增加相應的基金份額,當投資人全部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時,其累計未結轉收益將被一併贖回;若累計未結轉收益為負值,則縮減投資人的基金份額,當投資人贖回基金份額時,將按比例從贖回款中扣除,剩餘部分縮減投資人的基金份額;
6.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影響投資者利益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調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項調整不需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如因其他事項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為確保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表決權體現其持有的權益,基金管理人將於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權益登記日當日統一為所有渠道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結轉相應的基金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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