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監察局

南陽市監察局

南陽市監察局成立於2009年,主要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陽市監察局
  • 地點:南陽
  • 釋義:政府部門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和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實施黨章規定範圍內的監督,維護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監督縣處級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及思想作風方面的問題;負責反腐敗的組織協調工作,協助市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
(二)實施《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的監督,重點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縣市區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市政府直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執行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處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黨的組織、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市政府直屬事業、企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分或提出處理建議,報上級領導機關審批(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保護監察對象的合法權益。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風黨紀政紀教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六)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政策、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全市黨政紀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參與制定黨內規範性檔案。
(七)調查了解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制定有關規範性檔案的情況,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建議;變更或撤銷市以下各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八)會同有關部門及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各縣市區紀委領導班子和監察局領導幹部人選;負責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市直各部門市管幹部的提名和其他領導幹部的任免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培訓和組織建設工作。
(九)承辦中央紀委、國家監察部、省紀委、省監察廳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紀委監察局內設(下屬)機構(共28個):
辦公室、監察綜合室、調研法規室、宣傳教育室、幹部管理室、機關黨委紀委、電子監察中心、政務公開室、經濟環境監察中心、效能監察室、市責任制辦公室、農風室、案件監管室、第一紀工委、案件一室、第二紀工委、案件二室、第三紀工委、案件三室、第四紀工委、案件四室、第五紀工委、案件審理室、申訴複查複議室、信訪室(舉報中心)、執法監察室、市政府糾風辦、黨員幹部警示教育基地。

領導信息

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孫豐年同志 主持市紀委全面工作。
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宋新獻同志 協助孫豐年同志處理市紀委監察局日常工作;負責行政監察工作;分管辦公室、幹部管理室、機關黨委、信訪室(舉報中心)、申訴複查複議室。
市紀委副書記 徐天如同志 分管案件監督管理室、紀檢監察一室、紀檢監察二室、紀檢監察三室、紀檢監察四室、市黨員幹部警示教育基地。
市紀委副書記 萇其林同志分 管案件審理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傳教育室、調研法規室、政務公開室、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室、第一紀工委、第二紀工委、第三紀工委、第四紀工委、第五紀工委。
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丁建華同志 分管監察綜合室、執法監察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工委。
市紀委常委 旦天志同志 分管信訪室、申訴複查複議室、第三紀檢監察室、第一紀工委。
市紀委常委 謝先瑩同志 分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傳教育室、第四紀檢監察室、第四紀工委。
市紀委常委 徐國舉同志 分管市黨員幹部警示教育基地、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工委。
市紀委常委 劉英凱同志 分管辦公室、幹部管理室、機關黨委、調研法規室、第五紀工委。
市監察局副局長 趙順民同志 分管效能監察室、市電子監察中心、市經濟環境監察中心、政務公開室。
市監察局副局長 郭晗同志 分管糾風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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