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旅遊校友會

南開旅遊校友會

南開旅遊校友會成立於2016年12月12日,是由南開大學旅遊與服務學院發起,由校友組成的聯合性團體,是在南開校友總會指導下的非營利、公益性組織,將在增強行業資源互惠互利,促進學生實習就業等方面發揮樞紐與橋樑作用。本會遵守南開校友總會章程

簡介,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工作範圍,第三章 會員,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第七章 終止程式,

簡介

南開旅遊校友會接受南開校友總會的指導,接受全體會員的監督。
南開旅遊校友會
2019年1月22日,南開旅遊校友會深圳分會成立。會長由87級旅遊系蘇洪宇校友擔任,委任鄒佩芳校友為秘書長。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1. 本團體定名為南開旅遊校友會,下文簡稱“本會”。
2. 本會是由南開大學旅遊與服務學院發起,由校友組成的聯合性團體,是在南開校友總會指導下的非營利、公益性組織。本會遵守南開校友總會章程
3. 本會的宗旨為團結海內外校友,相互激勵,加強聯繫,增進友誼與合作,發揚南開校訓“允公允能,日新月異”的精神和愛國愛校的優良傳統與學風,發揮校友專長,為促進社會進步,促進南開旅遊學科的發展做貢獻。
4. 本會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本會接受南開校友總會的指導,接受全體會員的監督。
5. 本會的會址設在:南開大學旅遊與服務學院內(天津市津南區海河教育園區同硯路38號)。

第二章 工作範圍

6. 本會的工作範圍:
(一)宣傳南開大學的優良傳統與學風,宣傳南開旅遊學科的願景與使命,促進校友為國家建設、社會服務、母校建設和學院發展作貢獻;
(二)開發並實施能讓校友、學院師生、旅遊產業、政府部門、社會獲益,也便於校友參與的公益性項目;
(三)接受校友捐贈,籌集和管理校友活動基金;
(四)為旅遊與服務學院的教學、科研提供支持與幫助,安排組織校友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紀念或聯誼活動;
(五)與其他校友相關組織的交流、合作事宜。

第三章 會員

7. 承認本會章程、支持本會工作的以下人員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一)在南開大學旅遊學系、會展經濟管理系、旅遊與服務學院、原中國旅遊管理幹部學院學習過的學生和工作過的教職員工;
(二)符合《南開校友總會章程》第三章(會員)要求的,從事旅遊行業、為南開旅遊教育做出過貢獻、關注旅遊業發展的個人;
(三)關心南開旅遊教育發展,願意參加本會各類活動的個人。
8. 凡承認本會章程,有加入本會意願者,提交《南開旅遊校友會信息登記表》,自動成為本會會員,無需特別申請。
9.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10.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發揚南開精神,維護南開聲譽,關心南開大學旅遊與服務學院的建設與發展,關心本會的工作;
(四)積極承擔本會的工作;
(五)積極為本會籌措經費。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11.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12. 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由會員推舉產生。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由會員個人申請和南開旅遊校友會籌備組推薦產生。
13.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
14.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審議南開旅遊校友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南開旅遊校友會理事;
(三)選舉產生南開旅遊校友會理事會;
(四)聽取和審議本會的工作報告及財務報告;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15. 本會的領導機構是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理事組成,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工作。
16.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推薦名譽理事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各分支機構負責人的聘任;
(六)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17.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18. 會員代表大會選出的理事會每屆任期三年,首屆理事會成員從校友中推舉產生。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19.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召開臨時理事會會議。
20. 本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內有較大影響;
(三)願意為本會的發展貢獻力量;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1. 本會理事長、名譽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22. 本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23.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提名副秘書長人選,交理事會表決;
(三)負責對校友的聯絡工作;
(四)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24. 理事會可根據本會發展需要,聘請德高望重、資深人士擔任本會高級顧問,為本會發展出謀劃策。高級顧問每屆聘期三年。
25. 根據需要成立本會地方校友分會。分會可設立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領導分會各項工作開展。分會接受本會領導。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26. 本會的經費來源:
(一)校友和社會捐贈;
(二)學校與學院資助;
(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資本運作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27.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財務管理執行國家規定,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校友總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本會換屆或更換負責人之前,需要審計的依法接受賬務審計。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28.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15日內,報南開校友總會審查,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

29. 本會終止活動或解散,必須經過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由理事會提出終止方案,報上級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上級主管單位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為南開旅遊校友服務的事業。
30. 本章程自南開旅遊校友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請南開校友總會審查,核准後生效。
31.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南開旅遊校友會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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