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建設監察支隊

南通市城市建設監察支隊成立於1995年8月,原為南通市城市建設監察大隊成立,當時城建監察的範圍僅限於南通市建城區內;1999年5月更名為南通市城市建設監察支隊,監察範圍擴大到了市郊和開發區,達到236平方公里;2001年5月,南通市區劃調整,監察範圍又延伸到了觀音山、南通農場等地,達382平方公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荔浦縣科技局
  • 外文名:無
  • 成立時間:1995年8月
  • 1999年5月:236平方公里
  • 2001年5月:382平方公里
支隊簡介,職責詳細,主要貢獻,

支隊簡介

隨著南通市城鄉經濟建設的大發展和城市建設的大飛躍,我支隊的城建監察事業也不斷得到加強和發展。我們不斷強化行政執法力度,最佳化服務舉措,把依法執法、文明執法、嚴格執法,大力查處建設領域違法行為作為第一要務抓緊抓實,為南通的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從一個側面促進了南通的新發展、新飛躍。

職責詳細

十多年來,我支隊一直是24人的事業編制,但行政執法職能卻幾經變化,執法領域不斷擴大,工作任務日益繁重。1995年南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規定我支隊“負責市區市政、園林、綠化及濠河風景名勝區的執法管理及對各類違章行為的查處”,1999年工作職能逐漸拓展到建設工程、公用事業等領域。2001年5月,南通市區城市道路兩側綠地和住宅小區綠地內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劃歸城管執法局。2002年7月,南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又一次賦予支隊新的執法職能,並確定了支隊的主要工作職責:
1、實施城市工程建設方面的監察。對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未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施工圖設計檔案未經審查、必須實行工程監理而未實行工程監理、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未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2、實施城市市政工程方面的監察。對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損壞城市道路、橋樑、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損害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3、實施城市公用事業方面的監察。對損壞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設施、擅自從事瓶裝燃氣經營活動、損壞燃氣設施、損壞城市公共運輸設施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4、實施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的監察。對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城市道路兩側和住宅小區綠地除外)、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城市道路兩側和住宅小區綠地除外)、破壞風景名勝區景觀、植被、地形地貌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5、實施對城市工程建設項目七方主體的監察。對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無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承攬工程;對勘察設計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檢測機構超出資質範圍從事檢測活動,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或者鑑定結論;對施工單位不按照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主要貢獻

2000年以來,我支隊依法查糾各類違法違章案件6571起,調查處理了社會民眾舉報反映的城建熱點問題4989起。其中:既有未履行工程審批手續的,也有勘察設計不規範的,施工中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建築材料的,還有不執行強制性標準而降低工程質量和擅自變動建築主體結構、擴大建築面積的。近幾年來,支隊根據省、市規範建築市場秩序和開展燃氣安全的專項整治要求,每年都要和專業管理部門聯動執法多次,對南通市區所有的在建工程項目和燃氣管道及供應站進行“拉網式”檢查,一個項目一個項目地過,一個站點一個站點地查,發現並查處了一大批違法違章案件。 根據“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要求,支隊將行政處罰依據、事項、標準、程式都在網上公示,行政處罰在網上運行,把教育、服務貫穿於行政執法的始終,為南通城市建設健康有序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我支隊所做的工作得到了上級、民眾的認可。連續多年受到省、市和主管部門的獎勵表彰。2000-2005年連續六年被評為“江蘇省建設系統行政執法先進集體”,2003年被建設部評為“全國城建城管監察先進單位”,2008年被省建設廳評為“江蘇省建設系統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標兵單位”, 2010年榮獲江蘇省住建系統“江蘇省行政處罰案卷優秀單位”和“江蘇省住建系統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三星級單位”稱號,2011年被評為“南通市文明單位”,2012年被省住建廳評為“江蘇省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先進集體”。 目前,我們正在全面推進移動執法工作,移動執法系統已投入運行,所有移動執法情況,將完全置於監督之下。這將會大大提高執法效率,杜絕執法中違法違規行為。 年輕的南通市城市建設監察支隊,在推進現代文明城市建設進程中,得到了磨練;在發展城市建設監察事業中得到了提高。他們正與其他相關部門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編織著“中國近代第一城”的保護網路,讓南通的明天變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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