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數字

中文數字

以中文的形式表示數字,在開具發票、收據的時候經常用到,尤其在金融領域。但數字的中文表示和其它語言有很大的不同,如中文以每4個數字(萬)為一個小的分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文數字
  • 外文名: Chinese numerals
  • 拼音:zhong wen shu zi
  • 舉例:壹、貳、叄、肆、伍等
  • 特殊點:大小寫
  • 相關領域:票據格式等
中文數字對照表,大小寫對照表,票據規定,

中文數字對照表

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圓)、角、分、零、整。
1
2
3
4
5
6
7
8
9
10

大小寫對照表

先看看以下兩個有關大寫數字的表格:
1、數碼與大、小寫數字的對照表:
阿拉伯數字
中文小寫數字
中文大寫數字
0
1
2
3
4
5
6
7
8
9
2、進位數碼與大、小寫數字的對照表
阿拉伯數字
中文小寫數字
中文大寫數字
10
20
二十/廿
貳拾/念
30
三十/卅
叄拾
40
四十/卌
肆拾
50
五十/圩
伍拾
60
六十/圓
陸拾
70
七十/進
柒拾
80
八十/枯
捌拾
90
九十/枠
玖拾
100
一百
壹佰
1000
一千
壹仟
10000
一萬
壹萬
100000000
一億
壹億
通過上面的兩個表格可以看出:不管是阿拉伯數字(1、2、3……), 還是所謂漢字小寫數碼(一、二、三……), 由於筆畫簡單,容易被塗改偽篡。所以一般文書和商業財務票據上的數字都要採用漢字數碼大寫: 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本身筆畫已經比較複雜,使用機會也少,沒有必要再用別的字代替)。如“ 3564 元”寫作“叄仟伍佰陸拾肆圓”。這些漢字的產生是很早的,用作大寫數字,屬於假借。數字的這種繁化寫法,早在唐代就已經全面地使用了,後來逐步地規範化成一套“大寫數碼”。
到了明朝初年,朱元璋因為當時的一件重大貪污案“郭桓案”而發布法令,其中明確要求記賬的數字必須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陌、阡”等複雜的漢字,用以增加塗改帳冊的難度。後來“陌”和“阡”被改寫成“佰、仟”,並一直延用至今。

票據規定

《正確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
銀行、單位和個人填寫的各種票據和結算憑證是辦理支付結算和現金收付的重要依據,直接關係到支付結算的準確、及時和安全。票據和結算憑證是銀行、單位和個人憑以記載賬務的會計憑證,是記載經濟業務和明確經濟責任的一種書面證明。因此,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必須做到標準化、規範化,要要素齊全、數字正確、字跡清晰、不錯漏、不潦草,防止塗改。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套用正楷或行書填寫,如壹(壹)、貳(貳)、叄、肆(肆)、伍(伍)、陸(陸)、柒、捌、玖、拾、佰、仟、萬(萬)、億、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樣。不得用一、二(兩)、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寫,不得自造簡化字。如果金額數字書寫中使用繁體字,如貳、陸、億、萬、圓的,也應受理。
一、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後,應寫"整"(或"正")字,在"角"之後,可以不寫"整"(或"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後面不寫"整"(或"正")字。
二、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後面不寫"整"(或"正")字。
三、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接"人民幣"字樣填寫,不得留有空白。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填"人民幣"三字。在票據和結算憑證大寫金額欄內不得預印固定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字樣。
四、阿拉伯數字小寫金額數字中有"0"時,中文大寫應按照漢語語言規律、金額數字構成和防止塗改的要求進行書寫。舉例如下:
1·阿拉伯數字中間有"0"時,中文大寫要寫"零"字,如¥1409.50,應寫成人民幣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2·阿拉伯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時,中文大寫金額中間可以只寫一個"零"字,如¥6007.14,應寫成人民幣陸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阿拉伯金額數字萬位和元位是"0",或者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萬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時,中文大寫金額中可以只寫一個零字,也可以不寫"零"字。如¥1680.32,應寫成人民幣壹仟陸佰捌拾元零叄角貳分,或者寫成人民幣壹仟陸佰捌拾元叄角貳分,又如¥107000.53,應寫成人民幣壹拾萬柒仟元零伍角叄分,或者寫成人民幣壹拾萬零柒仟元伍角叄分。
4·阿拉伯金額數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時,中文大寫金額"元"後面應寫"零"字。如¥16409.02,應寫成人民幣壹萬陸仟肆佰零玖元零貳分;又如¥325.04,應寫成人民幣叄佰貳拾伍元零肆分。
五、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前面,均應填寫人民幣符號"¥"。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要認真填寫,不得連寫分辨不清。
六、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為防止變造票據的出票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叄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應寫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應寫成零壹拾月零貳拾日。
七、票據出票日期使用小寫填寫的,銀行不予受理。大寫日期未按要求規範填寫的,銀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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