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盟自貿區

1985年12月,南亞七國(包括印度孟加拉國不丹尼泊爾巴基斯坦斯里蘭卡馬爾地夫)首腦齊聚達卡,通過了《南亞區域合作宣言》和《南亞區域合作聯盟憲章》,正式宣告了南盟的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盟自貿區
  • 時間:1985年12月
  • 地點:達卡
  • 會議次數:13
《憲章》特別規定了指導南盟工作的幾項基本原則:
1.各級的決議應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做出;
2.不審議雙邊和有爭議的問題;
3.聯盟框架內的合作應基於尊重主權平等、領土完整、政治獨立、不干涉別國內政和互利的原則;
4.此類合作不應取代雙邊和多邊合作,而是對它們的補充;5、此合作不應與雙邊和多邊義務相牴觸。
根據約定,南盟各國首腦每年會晤一次;成立由各成員國外長組成的部長理事會,制定政策、研究區域合作的進展;成立由七國外交秘書組成的常務委員會,負責區域合作的協調檢查工作。秘書處為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現任秘書長臣柯雅布·多吉(Chenkyab Dorji)來自不丹。
南盟迄今已舉行過13次首腦會議。2005年11月第13屆首腦會議(達卡峰會)吸收阿富汗為成員國,並接受中國日本為觀察員。2006年8月南盟第27屆部長理事會會議(孟買)上決定吸收美國韓國歐盟為觀察員,並宣布第14屆峰會將於2007年4月3日-4日在新德里召開。
南盟工商聯合會(SCCI)於1992年成立,各成員國工商聯為其會員單位。自1996年以來,該結構已陸續舉辦了7屆南盟貿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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