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流縣

宋開寶五年(972年) ,屬鬰林州。宋至道二年,鬱林州州治搬至南流縣。明洪武二年(1369年)省入鬰林州,故址在今玉林市玉州區。
南流縣治歷代屢有遷徙。《太平寰宇記》云:“皇朝徙於定州水口為理”,此“定州水口”,當是“定川水口”之訛。所謂定川水口,通常而言,某支流匯入幹流處應稱“某口”。定川水即今源於興業縣之車陂江,蓋無疑義。則車陂江匯入南流江處,是所謂“定川水口”,即今玉林市福綿區船埠村。船埠舊名“停船埠”,是“定川埠”之異寫。北宋初南流縣治當在此地。
而今玉林市玉林鎮,亦是宋代南流縣治所在地,直至明、清。據《宋史.地理志》鬱林州條:“州初治興業,至道二年,徙今治。”又萬曆《廣西通知》卷八:“鬱林州,宋至道二年始築子城。”而光緒《鬱林州志》卷五亦云:“舊《志》雲鬱林州舊無城,宋至道二年始築子城。”綜此可知,宋初鬱林州本治興業,至道二年(996),遷治南流縣。按上文,南流縣治原在今玉林市福綿區船埠村,此地並無城垣遺址。然諸志皆稱至道二年始築子城,這意味此年南流縣治亦遷徙,以明清縣或州治所在(今玉林鎮)推理,南流縣治應由今船埠村遷至今玉林鎮,元、明、清俱為州縣治所在。
今玉林鎮為宋以後南流縣治地,且至道二年始築子城。故唐代南流縣治或不在此處。今玉林鎮東有茂林鎮古城村,有古城遺址,或即唐代南流縣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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