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南昌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於1986年8月經市政府批准成立,是市政府綜合管理全市老齡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下設辦公室(設在民政局),為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參照公務員管理,職能是綜合協調、督促檢查、指導全市的老齡工作。法人代表黃朝華。其主要職責:
(1)承辦委員會決定的事項;
(2)督促、檢查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委員會決定事項在各有關部門和縣(區)的落實情況並綜合上報;
(3)研究提出全市老齡工作發展的規劃,擬定實施辦法;
(4)負責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
(5)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齡工作的有關情況和信息,推廣先進經驗;
(6)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指導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7)指導全市開展敬老活動和有益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項活動;
(8)承辦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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