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統計局

南昌市統計局

南昌市統計局為南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建制,主管南昌市轄區內有關統計方面的事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統計局
  • 所在城市:南昌市
  • 屬性:政府機關
  • 地址:會展路199紅谷大廈A座16樓
主要職責,機構職能,現任領導,獲得榮譽,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制定全市統計政策、規劃、統計制度和管理統計標準,起草統計法規和規章草案,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市及各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縣(區)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根據國家、省有關部門下發的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擬訂本市的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縣(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統一管理縣(區)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的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參與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縣(區)統計部門由中央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各縣(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縣(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職能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及機構編制管理事項;參與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負責管理全市縣(區)統計部門的中央級統計事業費、省局撥付的普查、專項統計調查等各項經費;承擔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法規與設計管理處(行政審批服務處)
組織貫徹國家、省統計調查制度;擬定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計畫;審核全市性統計調查項目;依法審批與備案全市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統計標準;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負責統計行政許可項目的實施與監督,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負責承辦本部門行政審批(許可)工作;負責市行政服務中心統計視窗的管理和日常工作。
南昌市統計局機關黨總支: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南昌市統計局國民核算處: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國際收支、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編制經濟循環帳戶,進行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的測算;完成財政收支、金融情況月度統計信息快報;做好重要統計數據的質量評估工作;負責十年一次的第三產業普查和投入產出專項調查工作;做好第三產業普查和投入產出資料的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各縣區的國民經濟核算工作;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
南昌市統計局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定期舉辦統計新聞發布會,經常向新聞媒體提供全市社會經濟情況,發布年度統計公報;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的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整理、編輯、出版和提供經濟、社會、科技綜合性統計資料;組織指導各縣區的綜合統計工作和全市統計系統分析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統計系統統計工作考核;建立綜合資料庫;定期為國家和省統計信息網提供南昌部分資料;為市委、市政府領導提供需要的統計資料,為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諮詢服務。
南昌市統計局貿易外經統計處:組織實施商業、物資供銷業、對外貿易業、餐飲業、三資企業、旅遊業等統計調查;在全市範圍開展限額以下商業與餐飲業及個體經濟情況月度抽樣調查;對商品市場運行狀況開展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編制貿易外經月度統計信息快報;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貿易外經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
南昌市統計局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投資、建築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編制固定資產月度統計信息快報;綜合整理和提供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承擔投資項目快速調查、農村建設項目普查任務;完成投入產出表中有關固定投資構成表部分;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投資和建築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
南昌市統計局農業統計處: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農業和農村社會經濟統計數據;承擔鄉鎮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報表填報任務;建立健全鄉鎮社會經濟基本情況資料庫;組織開展鄉鎮抽樣調查工作;承擔貧困鄉鎮的監測工作;組織指導農業部門及縣、鄉、村的農村統計工作;負責十年一次農業普查工作,並對農業普查資料進行開發利用;對農村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
南昌市統計局工業交通統計處:組織實施工業、運輸、郵電和能源、原材料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工業交通等統計數據,編制工業月度統計信息快報;對本專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工業、運輸、郵電業及能源、原材料統計基礎工作;監督檢查全國重點企業網上直報工作;每月定期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及有關部門提供工業生產、銷售月報和經濟效益月報及全省分市工業生產、銷售月報反饋資料等;負責十年一次的工業普查工作,並對工業普查資料進行開發和利用;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建立全市工業、交通行業基本情況資料庫。

現任領導

局長:蘭園

獲得榮譽

2018年12月18日,獲得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南昌市第十七屆文明單位”稱號。
2021年9月,被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示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地理位置

地址:會展路199紅谷大廈A座16樓
南昌市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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