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東湖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南昌市東湖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東湖區政府主管房產業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下屬11個單位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行使著房產管理、裝飾裝修管理、房屋維修養護等政府行政管理職能。同時又是一個集建築施工、商品房開發、租賃中介評估、物業管理、拆遷安置為一體的綜合性經濟實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東湖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 級別:正科級建制
  • 下轄:11個單位
  • 內設機構:辦公室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下屬單位,榮譽,地址,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住房保障和房產業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負責落實區政府對全區住房保障和房產業的管理和發展要求,擬定全區住房保障和房產業發展計畫和年度工作目標,並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實施。
(二)負責全區直管公房的行政管理和房屋權屬產籍管理;負責全區內直管公房產權、使用的租賃變更、維修養護和改建工作等綜合管理。
(三)負責全區集體土地上房屋產權的確認、登記、發證及權屬產籍管理。辦理全區集體土地上房屋產權轉讓交易手續;辦理集體土地上房產抵押登記並核發房屋他項權證;負責全區集體土地上房屋普查和統計工作。
(四)負責全區城鎮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全區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的申報資格審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街辦、社區做好全區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的申報資格審核工作。
(五)負責全區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管理工作。指導、檢查和監督拆遷單位的拆遷補償安置工作,並受理拆遷安置、承辦拆遷審批、拆遷安置預分方案、還建房圖紙初審等送審、報批工作;負責核發《房屋拆遷受理通知書》和《房屋拆遷通知書》;負責拆遷安置檔案管理。
(六)負責制定全區低洼地危舊房(棚戶區)改造計畫,組織、指導老城區危舊房改造實施工作。
(七)負責全區直管公房安全使用管理和危房鑑定的初審、上報工作。負責建立全區直管一類危房檔案;負責對全區住宅房的裝飾裝修管理和發證工作。
(八)負責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實施房改方案;推進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協助辦理住房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等業務工作;申報辦理維修基金、還建房住宅基金返撥工作。
(九)負責房管系統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和外單位在東湖區開發新建工程、還建房工程的管理;辦理新建直管房屋的接管驗收工作。
(十)負責全區落實私有房屋政策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辦理全區範圍內物業管理業主委員會(業主管理小組)設立審批、備案工作;負責全區房產行業的統計工作。
(十二)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房管系統黨的組織、思想和作風建設;負責房管系統幹部的管理、考核、任免、獎懲、調配工作;負責對局業餘黨校的管理以及相關幹部的政治學習;負責房管系統統戰、保密、人民武裝、對外宣傳和聯絡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房管系統安全保衛、宣傳普法、綜合治理、愛國衛生、工會、共青團、婦聯的日常工作及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房管系統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文稿審校和機關文書檔案的管理;負責回復上級有關部門徵求意見的匯總、上報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的處理工作;負責房管系統各單位目標管理的制定、檢查和督促實施。
(二)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科
負責全區直管公房的產權、產籍管理,建立房產檔案;負責全區直管公房使用權管理;負責全區住宅房出租的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全區低洼地危舊房改造計畫並且組織實施;負責區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落實私房政策工作;負責全區物業公司資質的初審和年度考核工作;協助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和使用管理工作;按照“三級審核、三榜公示”的要求,組織、指導街辦、社區做好全區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的申報資格審核工作。
(三)行政審批服務科(拆遷管理科)
負責全區城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審查工作;負責辦理全區物業管理業主委員會(業主管理小組)設立審批備案、前期物業管理動用維修基金的審核、協定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審批的工作;負責對全區住宅房屋裝飾裝修的管理和發證工作。
負責全區城市房屋拆遷安置管理工作;指導、檢查和監督拆遷單位的拆遷補償安置工作,並受理拆遷安置、承辦拆遷審批、拆遷安置預分方案、還建房圖紙初審等送審、報批工作;負責核發《房屋拆遷受理通知書》和《房屋拆遷通知書》;負責拆遷安置檔案管理;受市房管局委託負責全區的房屋拆遷糾紛的行政裁決工作。
(四)安全生產科
負責局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房管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直管公房維修養護工作的督促、檢查;負責對全區直管公房大中修、改建工程計畫和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對直管公房還建房竣工接管驗收工作;負責危房鑑定、建檔和排危改造工作;負責申報辦理維修基金、還建房住宅基金返撥工作。
(五)人事科
負責房管系統內部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就業安置日常管理、退休審核以及職工的社會保障工作;負責職工技術工種培訓的計畫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初審、報送及後續管理以及工資福利、勞動用工等統計數據報送工作。
(六)財務審計科(財務核算中心)
負責房管系統的財務管理,編制房管系統年度財務計畫,進行財務決算,核定預算撥款,負責預算外資金的建賬和使用監督;配合有關部門查處財經違紀現象;負責各項與經濟有關的契約協定管理工作;負責房管系統各單位的財務審計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房管所和拆遷代辦處的會計核算工作。
(七)農房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區集體土地上房屋產權的確認、登記、發證及權屬產籍管理;辦理全區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產權轉讓交易手續;辦理集體土地上房屋產權抵押登記並核發房屋他項權證;負責全區集體土地上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和普查、統計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為區紀委(區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下屬單位

該局共有職工1600餘人。管轄了六個房管所、南昌市洪寶物業有限公司、南昌市房屋建築綜合工程公司、東湖區房地產經營公司、東湖區房屋維修養護公司、東湖區房屋拆遷安置代辦服務處等11個基層單位,擁有省一級城市房屋拆遷單位1個,二級建築施工資質單位1個,二級開發等級單位1個,二級物業管理資質單位1個。

榮譽

近年來,該局先後被國家建設部授予“文明服務示範視窗單位”稱號;連續兩屆被江西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級文明行業”稱號,成為全省房管系統唯一兩屆獲此殊榮的單位;榮獲南昌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優質服務示範視窗單位”稱號;基層單位多次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

地址

南昌市章江路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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