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婦女聯合會

婦聯是市委領導下的全市各族各界婦女的民眾團體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婦女聯合會
  • 類型:民眾團體組織
  • 地點:南寧市
  • 主要人群:婦女
單位簡介,領導班子,內設機構,

單位簡介

其機關主要職責是:
(一)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團結、教育各族各界婦女以及各類婦女組織同黨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緊密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團結、動員和組織婦女民眾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積極促進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
(三)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導婦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弘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積極推動和開展對婦女的科技文化及生產勞動技能培訓,全面提高婦女素質。
(四)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關注並加強研究涉及婦女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市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對策建議;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政策的研究與擬定,從源頭上強化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
(五)堅持為婦女兒童服務、為基層服務,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協調推動全社會為婦女兒童辦實事。
(六)指導各級婦聯依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和婦女代表大會的任務,開展婦女兒童工作;聯繫團體會員並給予工作指導;加強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婦女的聯誼;鞏固和擴大各族各界婦女的大團結,促進祖國統一。
(七)積極發展同國外婦女和婦女組織的友好交往,增進了解和友誼,開展國際合作。
(八)承擔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領導班子

陳 堯:南寧市婦聯主席、黨組書記
負責市婦聯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組織聯絡部。
鄧洪濤:南寧市婦聯副主席、黨組副書記
分管組織聯絡部、機關黨支部、機關工會、雙擁、女企業家協會工作。
譚 靖:南寧市婦聯副主席、黨組成員
分管辦公室、權益部、市婦兒工委辦、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建設等工作。
蘇黔玲:南寧市婦聯副主席
分管宣傳部、婦女發展部、兒童工作部等工作。
黃小榮:南寧市婦聯副調研員
協助分管機關理論學習、機關工會、雙擁等工作。
李秀喬:南寧市婦聯副調研員
協助分管婦女發展部工作。

內設機構

市婦在線上關內設6個部(室)。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婦聯。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內外協調、政務服務、事務管理;組織並開展有關婦女兒童發展的理論、政策的研究工作;協調綜合性調研活動;起草綜合性文稿及重要檔案;承辦文電、秘書、督查、文書檔案、機要、保密、統計、列印等工作;承擔信息網路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編印婦運史、大事記、年鑑、《婦聯信息》;負責接待和會務工作;組織實施機關效能目標責任制、機關效能建設和機關創建文明單位活動;負責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機關財務、房產、物資設備等管理工作。
(二)組織聯絡部
負責機關幹部和所屬單位幹部職工的機構、編制、考核、任免、職稱、工資、培訓、出國政審、人事檔案等管理工作和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承擔協助管理縣(區)婦聯領導幹部的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女幹部、發展女黨員的工作;負責婦聯組織自身建設,聯繫、指導社會各界婦女組織;負責組織實施婦聯繫統幹部教育培訓,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科以下各類女幹部的教育培訓,指導、組織婦聯繫統的評先活動;負責婦聯與各民主黨派婦委會及非公有制經濟、民族宗教等女性代表人士的聯誼工作,與市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的聯絡工作;負責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婦女組織、婦女人士及海外女僑胞的聯誼工作;承辦機關黨務的日常工作。
(三)宣傳部
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思想,宣傳婦女和婦聯工作;營造全社會尊重婦女、保護婦女的良好氛圍;調查研究婦女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婦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民眾性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指導和實施“五好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和家庭文化建設;負責市“五好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三八紅旗手”評選表彰工作;指導婦聯繫統的報刊發行工作;協助黨組抓好黨組中心組學習。
(四)婦女發展部
動員組織婦女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開發婦女人力資源;指導婦女文化科技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婦女的文化科技素質和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能力;開展社區婦女工作,推動社區建設、社區服務業的發展,關注城鎮婦女就業狀況,促進婦女廣泛平等就業;動員和組織婦女參與扶貧、西部開發、生態環境建設,促進農村婦女依靠科技致富,發展生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指導實施“雙學雙比”和“巾幗建功”活動;承辦婦女參與發展項目的規劃、實施及日常工作。
(五)權益部
履行《婦女權益保障法》賦予的監督職能,負責處理日常民眾來信來訪,接受各種渠道婦女投訴,參與對重大典型信訪案件專項調查,為婦女提供法律幫助和社會服務;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被拐賣婦女兒童的解救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婦女勞動保護工作;參與市普法、有關法律的執法檢查和監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代表市婦聯參與市有關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政策的擬訂與修改;指導和推動各級婦聯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
(六)兒童工作部
參與擬訂和宣傳有關保護兒童的法規、條例;開展女童工作,實施春蕾計畫,促進女童發展;負責親職教育工作的協調與服務;參與並推進校外教育;協調、推動全社會為兒童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負責市親職教育研究會日常工作。
(七)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協助市政府協調各職能部門制定和實施婦女兒童發展規劃;承擔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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