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湖水利管理局

南四湖水利管理局隸屬於水利部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辦公地點總部設在在徐州市雲龍區解放路186號。現有職工499名,內設7個職能科室,4個直屬事業單位,下屬上級湖水利管理局(駐濟寧魚台縣)、下級湖水利管理局(駐徐州市沛縣)、藺家壩水利樞紐管理局(駐徐州市銅山縣)、二級壩水利樞紐管理局(駐攔湖大壩中段)、韓莊水利樞紐管理局(駐微山縣韓莊鎮)和韓莊運河水利管理局(駐棗莊市台兒莊區)等6個水利管理單位。南四湖管理局直管工程包括:南四湖及南四湖湖西大堤、湖東堤,韓莊運河、 伊家河、 二級壩水利樞紐、韓莊水利樞紐、復新河節制閘和藺家壩節制閘等,管理堤防345.11千米、水閘16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四湖水利管理局
  • 隸屬於水利部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
  • 辦公地點徐州市雲龍區解放路186號
  • 內設:7個職能科室
綜述,防汛抗旱,工程管理,依法治水,基本建設,單位職責,機構設定,辦公室(含黨辦),水政水資源科,財務科,人事勞資科,水利管理科,監察審計科,局工會,

綜述

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對南四湖水資源統一管理,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協調蘇魯兩省在防洪、排澇、用水、治污等方面工作,為周邊地區的防汛抗旱、工農業生產、居民生活、國民經濟發展、協調邊界水利矛盾提供服務。南四湖是全國第六大淡水湖,是我國南水北調東線工程的重要調蓄庫,流域面積31700平方千米,總人口為1141.39萬人,其中城鎮人口為280.85萬人,農村人口為860.54萬人,湖內居住人口7萬人。南四湖流域是全國重要能源基地之一,該區地下資源豐富,煤炭儲量230.5億噸。農作物主要以糧棉為主,是全國重要糧棉生產基地之一,耕地面積為720.98千公頃,有效灌溉面積為641.88千公頃,糧食產量為523.15萬噸。南四湖屬淺水型湖泊,自然資源豐富,是山東省最大的淡水魚漁業基地,魚類年產量在2萬噸以上。此外,湖產也很豐富,是當地漁民的主要經濟來源之一。

防汛抗旱

防汛責任制落實得到加強。完成了汛前工程檢查,迎接了國家防總、淮委以及蘇魯兩省防汛檢查。召開了南四湖水利管理局防汛抗旱工作會議,配合沂沭泗局籌備召開了湖西大堤聯防會議。加強與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強化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落實了防汛責任。 完善了水文通信網路設施, 防汛物資管理進一步加強。防汛基礎工作取得新突破。修訂完成了《直管河道重點險工險段防汛搶險預案》、《直管工程位置圖、險工險段圖》,參加了淮委防洪資料庫編制,完成了南四湖湖泊、河道、堤防和水閘工程防洪數據編輯、校核和錄入工作。嚴格防汛值班紀律,做好防汛調度工作。2007年汛期,南四湖各控制性水閘共執行調度指令43次,各水閘累計安全運行67天,二級壩樞紐下泄洪水31.56億立方米,韓莊樞紐和藺家壩節制閘下泄洪水30.47億立方米。在確保防洪安全的同時, 有效地攔蓄了洪水資源, 汛末南四湖總蓄水量為19.44億立方米,較汛前增加5.53億立方米,實現了安全防洪與洪水資源利用的雙豐收,為南四湖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作出了貢獻。

工程管理

水管體制改革取得新進展。認真總結水管體制改革工作經驗,完成水管體制改革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並順利通過上級驗收。 做好工程維修養護工作, 全面完成2007年度國家撥付的維修養護2000萬元的任務。繼續深化河道堤防、閘壩工程目標管理責任制,認真做好水利管理考核工作,各基層局、局機關各部門針對水利管理考核中暴露出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加大整改力度,落實目標責任,強化工程日常管理,工程管理規範化建設成效明顯。制定了《南四湖水利管理局直管水利工程維修養護項目月檢查與季度考核辦法(試行)》等內部規章制度以及維修養護任務書範本,完善了維修養護項目建設管理內控制度體系。完成了淮河流域綜合規劃管理能力建設專項規劃(南四湖局)的編制工作。完成了2007年水閘觀測資料校核、整編和上報工作。為維護水利工程的安全與完整,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南四湖管理局積極聯合微山縣人民政府就二級壩閘橋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整治,採取多種措施確保工程與通行安全。

依法治水

采砂管理工作取得豐碩成果。召開了打擊南四湖非法采砂工作座談會,討論並通過了打擊南四湖非法采砂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調整方案。在沿湖開展了大規模打擊非法采砂宣傳活動。聯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了“閃電——2007”打擊南四湖內非法采砂專項行動,拆除非法器具169台套,架船分離485艘,取得輝煌戰果,收到良好社會效果。涉河建設項目監管成效明顯。加大水政執法巡查力度,全年共組織開展全局性的執法巡查10餘次,迎接了淮委、沂沭泗局兩級建設項目專項檢查,有效地預防和減少了水事違法案件的發生。水事糾紛調處工作取得新突破。2007年,中央綜治辦、水利部授予南四湖管理局“全國調處水事糾紛、創建平安邊界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基本建設

在南四湖管理局管理範圍內國家投資幾十個億的水利建設項目正緊張進行,南四湖管理局積極協調配合國家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為促進沂沭泗河洪水東調南下續建工程、病險閘加固工程以及南水北調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成立了基本建設項目協調領導小組,局領導分工負責,各單位(部門)各司其職,積極參與工程建設和對外協調,努力營造良好的內外部環境。復新河閘、二級壩二閘加固改造工程通過驗收,挖工莊西閘除險加固主體工程基本完成,大王莊閘除險加固工程開工建設。克服各種不利因素,積極開展湖西大堤2006年度工程堤上樹木清除工作。認真抓好基建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成立了基建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南四湖局直屬基建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

單位職責

1.對管轄範圍內的主要河道、湖泊、樞紐及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
2.負責直管工程的歲修、維修養護和安全運行。
3.制定所轄範圍內工程度汛方案,執行上級下達的調度指令;負責所轄工程的調度運行;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所轄區域的防汛抗旱工作。
4.按照水利法律法規,在所轄範圍內實行水行政執法和依法收費工作。做好所轄河道的彩砂管理;做好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許可、取水許可等初步審查,並按上級批准的方案實施監督管理。
5.協調處理水事糾紛。
6.對所轄範圍內水污染防治進行監督。
7.利用水土資源和技術、設備優勢,開展綜合經營。
8.承辦沂沭泗管理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設定

根據淮委《關於沂沭泗水利管理局職能配置、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預批覆》(淮委人勞[2002]155號檔案)和沂沭泗管理局《關於南四湖水利管理處職能配置、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沂局人勞[2002]17號檔案),南四湖水利管理局機關設7個內設機構(均為正科級),下設6個基層管理局和4個直屬事業單位(均為正科級)。7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水政水資源科(含水政監察支隊)、財務科、人事勞動科、水利管理科(含防汛抗旱辦公室)、監察審計科、局工會;6個基層管理局分別為:二級壩水利樞紐管理局、韓莊水利樞紐管理局、韓莊運河水利管理局、上級湖水利管理局、下級湖水利管理局、藺家壩水利樞紐管理局;4個直屬事業單位分別為:機關後勤服務中心、防汛機動搶險分隊、綜合經營管理中心、中央防汛物資儲備定點倉庫。

辦公室(含黨辦)

辦公室(含黨辦)職責: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屬各單位及局機關各科室、部門之間的工作。 2.負責草擬局年、季度工作計畫及長遠工作規劃,總結黨委和行政工作經驗,承辦局黨委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及全局性會議的組織籌備,會議檔案的草擬及會議記錄和決議的檢查督辦。 3.根據局中心工作,搞好調查研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饋工作,並定期向局領導匯報。 4.負責來往文、電、函的登記保管和送領導閱批,負責局發檔案的草擬、審核、繕印、鑒印、分發登記保管、立卷歸檔工作。 5.負責來局指導、聯繫工作有關人員的接待和食宿安排等事宜。 6.搞好《南四湖通訊》的編髮和局大事記的編寫,協助黨委做好全局宣傳思想和黨的組織建設及黨員管理工作。 7.組織實施《保密法》及有關保密規定,代辦保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8.根據上級黨組織的布置,提出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及黨建工作意見,做好督促、檢查和總結交流工作。 9.負責局印章管理和使用,辦理局屬各單位、機關各部門印章的刻制、頒發、銷毀等工作。 10.負責局機關職工、家屬的戶籍管理及有關工作。 11.負責局機關信件、報刊、雜誌的征訂分發工作。 12.負責局信訪接待、登記,信訪事項調處、任務分解、督促、反饋等工作。 13.負責本部門員工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權調配本部門員工的工作。 1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水政水資源科

水政水資源科職責: 1.宣傳貫徹《水法》及水利法規,對管轄範圍內的河道、湖泊、樞紐工程及水資源代局行使水行政職能。 2.負責全局水政執法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依法查處水事違法案件,制止違章行為。協助水利管理科做好防汛及河湖工程正常管理。 3.負責全局水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指導和監督,指導各基層管理單位搞好水行政管理工作。 4.負責對淮委授權的水資源管理工作。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水量分配和計畫用水管理。 5.負責協助局屬各管理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工作。 6.與地方協調處理水事糾紛。 7.搞好有關水法規的政策研究,做到依法管理。 8.負責本部門員工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權調配本部門員工的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科

財務科職責: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財務監督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監督本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負責全局財務會計工作的行業管理。 2.負責審定局屬各單位年度財務計畫,制定局財務管理辦法,參與制定經營承包責任制,參與各項經濟契約和協定的鑑定。 3.負責全局各項資金的管理,為發展綜合經營籌措資金,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清產核資工作。負責防汛料物的儲備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局的固定資產、設備、物資的購置、驗收和管理工作。 4.貫徹執行《會計法》和會計人員職權條例,組織搞好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 5.配合監察審計部門做好財經紀委的檢查工作。 6.負責本部門員工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權調配本部門員工的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勞資科

人事勞資科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事、勞動工資等方面的方針、政策,負責局有關人事勞動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2.定期對科級幹部進行考核,後備幹部的考核和選拔工作,按黨委決定辦理任免。 3.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評審和聘任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職工成人教育和崗位專業技術培訓工作。 4.組織實施國家和水利部的調資實施辦法,對全局職工進行工資調整。負責編制全局年度工資計畫。 5.負責局機關職工的年度考核、獎懲、調動、錄用、聘乾和工種變更及辦理職工離退休工作,負責全局調入人員的審查和報批工作。 6.負責勞動工資和幹部統計報表的編制工作,管理人事檔案,負責全局契約制職工的養老保險金的統籌工作。負責職工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工作。 7.負責局機關臨時用工及借調人員有關事項的管理工作。 8.負責接收分配大中專畢業生和安置軍隊轉業退伍軍人。執行國家計畫生育政策,搞好計畫生育工作。 9.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生活服務工作,組織安排好他們有益於身心健康,延年益壽的活動。 10. 負責本部門員工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權調配本部門員工的工作。 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水利管理科

水利管理科(含防汛抗旱辦公室)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水法》、《河道管理條例》及有關水利管理的檔案、規章制度,定期編寫工作總結。 2.負責管理範圍內水利工程養護維修,計畫的編寫及審定,負責堤防、閘區綠化的計畫安排和驗收。 3.負責管理範圍內水利工程的防汛、應急工程處理及水毀工程修復計畫編報,對基層管理單位上報工程項目設計審查和下達實施計畫,進行技術指導和竣工驗收。承擔上級交辦的工程勘測設計工作。 4.負責局防汛抗旱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草擬全局防汛工作意見,當好局防汛領導小組的參謀,指導各基層管理單位的防汛工作。負責編報清障建設計畫,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清障工作。 5.負責編制防汛物資計畫,配合財務科搞好防汛物資的儲備工作。 6.協助和指導各基層管理單位推行河道、閘壩工程經營管理承包責任制的落實,總結推廣經驗,使管理工作逐步達到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 7.配合水政水資源科協調解決有關水利矛盾和水事違法案件的處理。 8.負責全局通信設施的維護、運行及管理。 9.負責本部門員工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權調配本部門員工的工作。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審計科

監察審計科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部頒發的審計法規,經營法規,政策和上級制定的條例、制度、辦法,對其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2.在局長的直接領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局屬各單位經費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財務收支進行監督,對處領導負責並報告工作情況。 3.對基建計畫、基建項目和防汛歲修專項工程概(預)算及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4、對局興辦的經濟實體、財務收支、經費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5.參與會審各種計畫和經營契約工程承包契約,對各種收費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經營活動的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 6.對局屬各單位財務定期抽查審計。 7.對局機關年終創收分配進行審計監督。 8.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政策,法律,法規,政紀的行為。 9.受理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 10.對監察對象的違紀案件做出結論後,建議人事部門給予政紀處分或按有關規定直接給予政紀處分。 11.根據上級監察部門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局實際,對各行政部門的政紀和政風情況進行調查研究,發現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12.負責本部門員工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權調配本部門員工的工作。 13.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局工會

局工會職責:1.負責全局工會工作。 2.負責組織職工參政議政。 3.負責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4.開展全局民眾性文體活動。 5.關心職工生活,積極開展送溫暖活動。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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