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選

南北選

南北選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 nán běi xuǎn ,是指金朝採用南北方不同的科舉取士方法。金滅遼和北宋後,急欲得漢族士人以撫輯新附。由於遼、宋制度不一,金太宗於天會五年(1127)下詔南北各因其素常所習之業取士,號為“南北選”。熙宗天眷元年(1138)五月, 詔南北選各以經義、詞賦兩科取士。海陵天德三年(1151),將南北選合併為一,專以詞賦取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北選
  • 讀音: nán běi xuǎn 
解釋,出處,

解釋

金 代初期制定的在 遼 、 宋 降區考選人才的一種臨時制度。

出處

《金史·選舉志一》:“﹝ 天會 ﹞五年,以 河北 、 河東 初降,職員多闕,以 遼 、 宋 之制不同,詔南北各因其素所習之業取士,號為‘南北選’……﹝ 天德 ﹞三年,並南北選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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