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三行

南三行

南三行是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浙江興業銀行、浙江實業銀行的合稱,中國近代南方地區的金融資本集團之一。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簡稱上海銀行,由陳光甫等人創辦於1915年4月。最初資本不到10萬元。至1936年底,資本達500萬元,公積金250萬元。該行除經營一般商業銀行業務外,1917年增設國外匯兌業務。1924年設旅行部 (後改為中國旅行社)。浙江興業銀行成立於1907年9月,總行先設杭州,1915年改上海分行為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三行
  • 創辦:江浙籍銀行家投資
  • 主持管理:江浙籍銀行家投資
  • 基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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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三行介紹

南三行南三行

簡介

“南三行”,是浙江興業銀行、浙江實業銀行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的合稱。三家銀行都由江浙籍銀行家投資創辦和主持管理,並都以上海為基地,在經營上互相聲援、互相支持,互兼董監,雖沒有聯營或集團的組織形式,但實際上收到聯合經營的指臂相助的成效。民國21年(1932年)銀行聯合準備庫未成立前,互相對開戶頭,使三行之間的票據,可不託其他銀行、錢莊代理,而自行軋抵清算;三行中頭寸有緊缺時,互相融通支援;三行相互代理收解,互通往來,並在利息上給予優惠等。在互兼董監方面,浙江興業、上海兩行中均有浙江實業銀行的人擔任董事;浙江實業銀行的董事會中,也有上海、浙江興業兩行的人擔任;浙江興業銀行的人還擔任浙江實業銀行的監察。

共同點

三家銀行經常互相聲援,互相支援,能夠結合在一起,是由於它們之間有共同點:
(1)三家銀行都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抓住有利時機,打下了基礎;
(2)經營管理上比一般銀行出色,致力於銀行近代化,注重人才培養;
(3)與外國資本的企業和銀行聯繫較多,從而在開展業務上和獲取利潤方面得到便利;
(4)它們的當權者的基本政治態度是反對北洋軍閥,因此國民政府建立後,這三家銀行都有不同程度的發展。全國解放以後,三行先後實現公私合營,1952年12月參加金融業全行業公私合營,與其他行莊共同組成統一的公私合營銀行。

商儲

創設於民國4年(1915年)6月。由莊得之陳光甫、李馥蓀、王曉賚等人創辦。總行設在上海,最初資本額為10萬元,實收8萬餘元,辦事人員六七人,是一家規模很小的銀行,時人稱為“小小銀行”。第一屆董事會推定莊得之為總董事(後改稱董事長),陳光甫為總經理。業務上打出“服務社會”的旗號,強調走入社會、接近工商、以服務取勝。故該行的服務態度和辦事效率,逐漸為人們所稱道,如不厭繁瑣,從小處做起,便利顧客,為人所不屑為,時時想新方法,謀取顧客好感等,開銀行界風氣之先。並在經營方式上採取許多革新措施,如推行銀兩、銀元並用,開辦小額儲蓄,以1元為起儲點,倡導對物信用,提倡鐵路押匯,開拓國外匯兌,創辦旅行事業等。該行的內部管理制亦比較健全,辦事講求效率,注意服務質量,較早使用機器記帳,並重視人才培養,延攬了一批精明能幹、具有現代銀行業務知識的人作為骨幹。由於總經理陳光甫經營精明,管理嚴密,業務發展迅速,盈利較多,資本積累亦較快。存款從民國4年底的57萬元,到民國15年底已增至3244萬元,放款從51萬元增至1919萬元,分別增加55.24和36.6倍,在全國11家主要商業銀行的存放款金額中排列第五名,資本額亦由最初的10萬元,增為民國10年的250萬元,比創立時增加24倍,進入大銀行行列。在國民政府時期,該行的規模和業務又有長足進展。到30年代初,上海總行已設有儲蓄、信託外匯證券、農業、鹽業、倉庫等專項業務部,並在全國重要城鎮設立100多個分支機構,職工2775人,存款總額近2億元,均居私營銀行首位。

南三行的興業與實業

興業

這家銀行開辦時總行設在杭州,系浙江鐵路公司於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創議設立並為最大股東。次年在上海設立分行。民國3年(1914年)浙路公司收歸國有,股份出讓,承購者多為工商業者,而以杭州絲綢商蔣海籌蔣抑卮父子為最巨。民國4年總行遷滬。以“準備充足,信用為上”為經營方針,業務穩紮穩打。從民國7~16年間存款總額曾五度在全國各大商業銀行中居首位。放款中對民族工商業的貸款占相當比重。30年代初期上海13家重要商業銀行的工礦企業放款中,該行貸出數約占總數的1/4。據統計,得到該行貸款的民族工商企業先後有600餘家,如大生紗廠、永利制鹼公司、寶成紗廠、恆豐紗廠、大中華紗廠、中興煤礦、商務印書館……等等,都曾得到過該行大量的資金支持。在該行發展的中後期,經營房地產業務是其特色之一。在上海的華資銀行中,浙興的房產業務做得最大、最著名,擁有近1000幢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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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業

該行成立於清宣統元年(1909年),原名浙江銀行,由浙江地方政府和商人合資設立。總行設於杭州,上海設分行。辛亥革命後改稱中華民國浙江銀行,經理庫款,發行鈔票,具有省立銀行性質。自民國3年(1914年)起,專著商業銀行業務。民國4年改稱浙江地方實業銀行,不再發行鈔票。民國12年官商分家,各自營業,官股稱浙江地方銀行,商股稱浙江實業銀行,原有上海分行劃歸商股經營。設總管理處於上海,另設分行於杭州。民國12年4月23日,浙江實業銀行在上海正式宣告成立。實收資本為180萬元,隨後又補足為200萬元。第一屆董事會推舉胡濟生為董事長,李馥蓀為總經理。民國16年胡病故後李繼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從此,該行在李馥蓀的主持下,業務發展迅速。經營上有兩個特點:一是業務主要面向外商,著重兜攬在滬外商企業的存、匯款。如著名的存款大戶美商上海電力公司在抗戰勝利後,將存款等全部集中於該行。為了開拓與鞏固和外商的業務關係,李馥蓀採取請進來,如請外商頭目或買辦當銀行董事,或加入股份;打出去,如大量購買外商債券和股票,打入外商投資集團,在外商企業中兼任董事或經理,以利於該行對外業務的開展。二是發展國外匯兌業務。最初由李馥蓀親自主持,很早就與歐美各國的銀行建立了通匯關係。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該行以與德商交往為主,德商西門子、美最時、禮和、謙信洋行等提供外匯以作進口押匯,所獲利潤極為豐厚,積累了可觀的外匯資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獨家經營瑞士法郎,從民國33年以後的一年半後,瑞士法郎匯款幾乎集中於該行,每月吐納幾十萬至上百萬瑞士法郎,獲得了意想不到的利益,積累了大量外匯,是私營金融業中擁有外匯資產較多的一家銀行。其外匯資金,大部分投放在美國。民國37年10月該行改名為浙江第一商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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