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到審

十日到審是敦促被審計單位如何配合審計部門執行審計計畫和審計項目完成的一項舉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日到審
  • 所屬學科:審計學
也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三十三、三十四條之規定,對被審計單位定出十日到審時間表,送達被審計單位,並留取回執,責令十日內來審計局對賬,說明情況。十日期至,相關單位仍不來核對賬目的,該局採取出具審計報告徵求意見書,視同無異議,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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