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

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區教育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 (二)編制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全區教育、教學體制改革。指導全區教育資源最佳化配置,指導、協調中國小校園規劃。 (三)研究擬訂全區教育督導的有關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對中等及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工作。 (四)負責綜合管理全區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等工作;協調轄區大中專院校與我區有關的教育工作。 (五)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辦法和方案;監督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
  • 機構類型:黨政機關
  • 機構地址:十堰市人民中路12號里8
  • 郵政編碼:442099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科,計財科,教育科,督導辦,學生資助中心,學前辦,綜治辦,校安辦,物業辦,二級單位,教研室,勤工儉學辦公室,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

主要職能

一、負責貫徹上級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指示,擬訂全區教育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
負責建立鄉鎮黨委、政府教育工作的目標責任制,抓好防輟控流工作,建立貧困生救助機制。
二、負責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等學校教育制度、義務教育制度、職業教育制度、學業證書制度、督導評估制度、教師資格職務聘任制度的執行和掃盲工作的開展。
三、負責綜合編制全區教育發展規劃,促進區內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學校審核、批准、註冊或者備案手續。
四、為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和教師的合法權益,改善教師的工作和生活條件,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落實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當好區委、區政府的參謀。
五、改進和完善“以縣為主”管理體制,規範區、鄉、村管理基礎教育的人權、事權、財政,建立基礎教育的統籌與決策以區為主,鄉、村參與的農村基礎教育管理體制。
六、發揮財政渠道作用,增加教育經費投入,實現“三保一促”,即保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保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運轉,保師生和學校的安全,促進基礎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七、調整農村中國小布局,最佳化教育資源,提高辦學效益。
八、深化教育改革,推進辦學體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九、負責教師隊伍的建設,考核、獎勵、培養和培訓各級各類學校校長和教師,不斷提高隊伍素質。
十、負責組織、指導教育科學研究工作,推廣教育科學研究成果。
十一、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完善體育、衛生保健設施,促進對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營造良好社會環境,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
十二、負責加強對教育經費的監督管理,提高教育投資效益。
十三、依據管理許可權行使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權, 依法做出處理決定。
(一)依法撤消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
(二)負責責令退回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招收的學生,退還所收費用;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三)負責對在招生、教師資格考試、教師錄用、教師職務評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並責令退回招收的人員或取消因徇私舞弊所獲取的資格。
(四)負責責令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退還違反國家規定向受教育者所收取的費用,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五)負責宣布非法舉辦的或作弊的教育考試無效,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非法所得,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十四、依法做好有關教育行政的申訴請求, 行政複議的受案處理以及行政應訴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與督辦工作;負責檔案列印、運轉和管理;負責教育改革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負責教育法規宣傳和教育行政執法的複議工作;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新聞宣傳、信息、文秘、保密、檔案、綜合治理、後勤服務等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教職工的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人事調配以及新教師的錄用工作,指導全區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核定全區中國小人員編制標準;貫徹執行勞動工資政策,辦理全區教育單位幹部職工工資審核手續及退職退休報批;負責教育系統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全區教師人事檔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制定各類教師繼續教育規劃;統籌規劃與指導全區學校教師和中國小校長的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法規和各項規範、標準。

計財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協助做好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教育事業費年度預算;督促教育系統各項資金的管理、預算及執行;負責教育專項事業費的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教育系統的校舍修建規劃、設備配置規劃,做好基建項目的審批、統計工作;以及學校辦學條件的改造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各類學校的收費管理和治理亂收費;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管理工作;承擔教育系統國有資產及預算外資金的監督管理。

教育科

綜合指導和管理全區基礎教育、成人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規劃指導全區各類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調整,承辦各類學校的設定、合併、撤銷和更名的申報和審核工作;推動九年義務教育,指導基礎教育教學管理與改革;組織中國小教材使用、課程計畫落實情況檢查;指導中國小德育工作、幼兒教育、殘疾少年兒童的特殊教育工作;負責國小教育的學籍管理和青少年科普工作;統籌管理全區成人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成教、職教學校的工作並進行評估和備案;指導全區各級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衛生、健康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督導辦

根據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及教育督導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制定全區教育督導的有關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區政府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檢查、評估等相關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基礎教育督導評估的組織協調工作。

學生資助中心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匯總入學前戶籍為茅箭區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配合經辦銀行對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調查、認定,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等管理工作。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相關貸後管理工作。接受高等學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的委託,建立與貸款學生家庭的聯繫制度,負責跟蹤了解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協助經辦銀行催還貸款;負責向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高等學校和經辦銀行及時報送貸款學生的有關信息等。
3.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管理等資助工作。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負責本區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的管理工作。
4. 義務教育階段貧困生資助工作。了解掌握我區貧困生的基本情況,制定貧困生資助實施細則,積極向上爭取資助資金,廣泛吸收社會各界捐款,配合財政部門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工作,對專項資金使用進行跟蹤監督和管理,指導、檢查、督促資助工作進展,向上級報告實施情況
5.資助政策宣傳工作。會同當地有關部門組織新聞媒體在轄區範圍內,利用廣大人民民眾和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和諮詢等工作。
6.其他工作。根據上級部門要求和部署,負責完成其他有關資助工作。

學前辦

綜治辦

校安辦

物業辦

二級單位

教研室

1、依據國家教育方針,以促進全體學生全面發展為目標,開展我區基礎教育的教學研究、教學指導、教學業務管理工作和教材建設的有關工作,為教學服務、為學校服務、為教師服務。
2、根據基礎教育的性質、任務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為大面積提高教育質量,從我區教學實際出發,研究課程結構、教學過程、教學評價、教學業務管理和教育資源開發。
3、指導學校實施課程方案,創設條件,引導學生主動參與學習過程,形成民主、和諧的師生關係,促進學生生動、活潑、主動、和諧地發展,奠定終身學習的基礎。
4、提出執行課程方案和使用教材的意見,制定教學常規制度,並督促、檢查學校貫徹落實。
5、監控學校的教學質量,組織過程性教學質量檢測和必須的統一測試,並對測試結果的處理、評價進行指導。
6、根據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劃,組織編寫地方教材和教學參考資料。
7、組織廣大教師參加教學工作研究和教育科學研究等多層次、多形式的研究活動。
8、組織課程改革實驗和教育、教學改革實驗,總結和推廣成功的課改、教改經驗。
9、組織教師學習教育理論,參加區內外的學習、交流和研討活動,組織新課標、新教材的學習、培訓活動,使教師逐步形成正確的教育理念,豐富其教學技能,創造性地開展教學活動。
10、制定課堂教學評價體系,組織和指導教育教學評估活動,促使學校調整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不斷最佳化教師的教學過程和學生的學習過程。
11、負責全區調研考試的命題、制卷、組考、閱卷、成績分析和評價工作。
12、落實省、市教研部門的各項工作和區教育局機關安排的相關工作。
13、加大教育信息化力度,促進教育現代化進程。組織指導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項目學校管理的資源套用。組織經常性的信息技術培訓和電教“五優”評比活動。指導、協調學校的儀器裝備工作,負責組織物理、化學、生物、自然的實驗操作考試,督促、指導學校搞好儀器室、電教室、微機室、圖書室的管理、維護工件,充分利用好學校的各種教育資源。

勤工儉學辦公室

負責全區中國小後勤管理工作,對全區中國小勤工儉學暨後勤管理進行規劃、指導、監督;監督全區學校勤工儉學暨後勤管理運行情況;負責全區學校風險分散轉移工作的宣傳、協調、監督、服務和管理;負責全區勤工儉學暨後勤管理人員的學習培訓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教輔資料的征訂監督、管理。

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

茅箭區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是為轄區青少年拓展素質教育,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而成立的中小學生校外綜合活動實踐基地,是關心下一代健康成長,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體現。中心位於市區南郊大川鎮,緊鄰209國道,與駐地大川部隊相比鄰,交通便利,風光秀美,沿途頗具特色的新農村面貌以及得天獨厚的國防教育資源,是青少年開展綜合實踐的理想處所,劃分為室內科技活動區、室外拓展活動區、學生公寓區及生活服務區共四個區。
經茅箭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於二00六年七月正式發文成立,並明確了機構規格為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人員三人,配中心主任一名,李風雲同志任活動中心主任。
活動中心通過與駐地大川部隊合作開展青少年軍事體驗活動,通過參觀營房、觀摩軍事訓練表演、參與軍事訓練活動以及學習內務整理體驗國防實力的威嚴與強大;與當地農民結對開展春種秋收體驗式勞動實踐,在勞動過程中了解作物的生長習性,體會農民勞動的艱辛以及收穫的來之不易;針對青少年意志、能力開展戶外野炊、廚藝實踐及生存能力拓展訓練,提高學生獨立生活能力及團結合作能力;針對青少年存在的常見安全問題,與公安交警或消防部門合作建立交通安全實踐教育基地和消防安全教育實踐基地,同時開展青少年逃生自救與互救演習;結合當今科技前沿組織青少年開展航模製作、趣味實驗及簡易機械加工等科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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