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等差律

“十二等差律”(即隋書稱之“新律”)是南朝宋時的樂律學家何承天提出的理論。

基本介紹

  • 律學理論:十二等差率(新律)
個人簡介,推算方法,意義,

個人簡介

何承天(370-447),南朝宋大臣、著名天文學家、無神論思想家,樂律學家,其為郯(今山東郯城)人。五歲喪父,賴母徐氏撫孤成人。承天自幼聰明好學,諸子百家,莫不博覽,幼年從學於當時的學者徐廣。歷官衡陽內史,御史中丞等。世稱何衡陽。元嘉時為著作佐郎,撰修宋書未成而卒。他在樂律學史上,第一次別開生面地提出了“十二等差律”(即隋書稱之“新律”)的理論。

推算方法

先以黃鐘本律之數(9寸)減去由仲呂所生黃鐘2之數(8.8788寸),得差為0.1212,再將此差數平分為十二等份。即0.1212÷12=0.0101,然後將此數依次遞加在林鐘以下各律上,即得“新律”各音之數。

意義

何承天的這種“新律”,不但完全解決了古律仲呂還生不能得黃鐘本律的問題,而且還縮小了古律大、小半音之間的差距,已接近十二平均律,是樂律史上一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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