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材說

十二材說是三國時期魏國劉劭提出的人才分類學說。該學說以三材為基礎,將人的才能劃分為十二種類型,包括清節家、法家、術家、國體、器能、臧否、伎倆、智意、文章、儒學、口辯和雄傑。

基本介紹

  • 提出者:劉劭
  • 提出時期:三國魏
  • 人才類型:12種
  • 理論基礎:三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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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基礎

十二材說的理論基礎源自三材,即清節家、法家、術家。劉劭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構建出更為詳盡的人才分類體系。

人才類型

十二材說將人才分為以下十二種類型:
  1. 清節家:德行高潔,堪為楷模;
  2. 法家:精通律法,善於治理;
  3. 術家:長於謀略,能審時度勢;
  4. 國體:兼具德、法、術,可總攬大局;
  5. 器能:精通治國之策,處理實務;
  6. 臧否:明辨是非,洞察優劣;
  7. 伎倆:擅長技巧,精於工藝;
  8. 智意:機敏聰慧,靈活應對;
  9. 文章:文采斐然,著述立說;
  10. 儒學:通曉經典,傳道授業;
  11. 口辯:辯才無礙,遊說四方;
  12. 雄傑:膽略過人,威震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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