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經

十一經

《十一經》:是古籍《管子》里記載的一篇文章,見於《管子》第一篇。《管子》是一部記錄中國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前476)齊國政治家﹑思想家管仲管仲學派的言行事跡的書籍。大約成書於戰國(前475~前221)時代至秦漢時期。劉向編定《管子》時共86篇﹐今本實存76篇﹐其餘10篇僅存目錄。

基本介紹

作者,原文,譯文,

作者

管仲(公元前723年-約公元前645年):漢族,名夷吾,字仲,又稱敬仲,春秋時期齊國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潁上(今安徽潁上)人。管仲少時喪父,老母在堂,生活貧苦,不得不過早地挑起家庭重擔,為維持生計,與鮑叔牙合夥經商後從軍,到齊國,幾經曲折,經鮑叔牙力薦,為齊國上卿(即丞相),被稱為“春秋第一相”,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的第一霸主,所以又說“管夷吾舉於士”。管仲的言論見於《國語·齊語》,另有《管子》一書傳世。

原文

錯國於不傾之地,積於不涸之倉,藏於不竭之府,下令於流水之原,使民於不爭之官,明必死之路,開必得之門。不為不可成,不求不可得,不處不可久,不行不可復。錯國於不傾之地者,授有德也;積於不涸之倉者,務五穀也;藏於不竭之府者,養桑麻育六畜也;下令於流水之原者,令順民心也;使民於不爭之官者,使各為其所長也;明必死之路者,嚴刑罰也;開必得之門者,信慶賞也;不為不可成者,量民力也;不求不可得者,不強民以其所惡也;不處不可久者,不偷取一世也;不行不可復者,不欺其民也。故授有德,則國安;務五穀,則食足;養桑麻、育六畜,則民富;令順民心,則威令行;使民各為其所長,則用備;嚴刑罰,則民遠邪;信慶賞,則民輕難;量民力,則事無不成;不強民以其所惡,則詐偽不生;不偷取一世,則民無怨心;不欺其民,則下親其上。

譯文

把國家建立在穩固的基礎上。把糧食積存在取之不盡的糧倉里。把財貨貯藏在用之不竭的府庫里。把政令下達在流水源頭上。把人民使用在無所爭議的崗位上。向人們指出犯罪必死的道路。向人們敞開立功必賞的大門。不強幹辦不到的事。不追求得不到的利。不可立足於難得持久的地位。不去做不可再行的事情。所謂把國家建立在穩固的基礎上,就是把政權交給有道德的人。所謂把糧食積存在取之不盡的糧倉里,就是要努力從事糧食生產。所謂把財富貯藏在用之不竭的府庫里,就是要種植桑麻、飼養六畜。所謂把政令下達在流水源頭上,就是要令順民心。所謂把人民使用在無所爭議的崗位上,就是要盡其所長。所謂向人民指出犯罪必死的道路,就是刑罰嚴厲。所謂向人民敞開立功必賞的大門,就是獎賞信實。所謂不強幹辦不到的事,就是要度量民力。所謂不追求得不到的利,就是不強迫人民去做他們厭惡的事情。所謂不可立足於難得持久的地位,就是不貪圖一時僥倖。所謂不去做不可再行的事情,就是不欺騙人民。這樣,把政權交給有道德的人,國家就能安定。努力從事糧食生產,民食就會充足。種植桑麻、飼養六畜,人民就可以富裕。能作到令順民心,威令就可以貫徹。使人民各盡所長,用品就能齊備。刑罰嚴厲,人民就不去幹壞事。獎賞信實,人民就不怕死難。量民力而行事,就可以事無不成。不強使人民乾他們厭惡的事情,欺詐作假的行為就不會發生。不貪圖一時僥倖,人民就不會抱怨。不欺騙人民,人民就擁戴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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