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經濟研究所

中國社會經濟調查研究中心區域經濟研究所(China Social Economic Investion & Research Center--Regional Economies Research Institute)成立於2010年6月,隸屬於中國社會經濟調查研究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域經濟研究所
  • 外文名:China Social Economic Investion & Research Center--Regional Economies Research Institute
  • 成立於:2010年6月
  • 隸屬於:中國社會經濟調查研究中心
簡介,業務範圍,基本職能職責,

簡介

中國社會經濟調查研究中心是1995年經國家統計局批准成立的國家獨立科研事業單位。幾經改制,已實行市場化管理。中心成立以來,一直秉承“加強上下聯繫,反映國情民意,深入調查研究,服務發展經濟”的宗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區域經濟研究所區域經濟研究所
在此背景之下,中國社會經濟調查研究中心正式成立了區域經濟研究所, 旨在為中國區域經濟發展開展相關的調研活動,組織相關產業政策研究領域專家為國家及各企事業單位的持續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積極配合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戰略部署開展區域產業經濟的促進和可持續發展工作等。2012年元月1日,經中國社會科學院主管的中國區域經濟學會理事會批准,中國社會經濟調查研究中心區域經濟研究所被吸納成為團體成員單位,擴大了權威專家資源優勢,更好的服務於中國的社會問題、區域經濟研究領域。
團體會員單位團體會員單位

業務範圍

一、廣泛收集和整理國家各個區域產業領域的成功經驗;深入開展產業經濟發展相關的調研活動。二、定期開展區域經濟發展的學術交流;組織人才培訓,舉辦關於國家區域經濟發展的研討會等相關活動。
隨同國務院參事室領導開展生態保護課題調研隨同國務院參事室領導開展生態保護課題調研
三、組織相關產業政策研究領域專家為國家及各企事業單位的持續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積極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戰略部署開展區域產業經濟的促進和可持續發展工作等。
四、完成中國社會經濟調查研究中心交辦的其它任務。

基本職能職責

1、宣傳和貫徹黨中央和國務院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發揮區域經濟研究所在政府與政府、企業與政府間、企業與企業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做到上傳發展佳績、下達政府聲音、促進社會團結、推動區域經濟更好更快發展的基本職能。
隨同國務院參事室參加環保產業發展座談隨同國務院參事室參加環保產業發展座談
2、組織相關政府經濟部門和政策研究部門領導、行業專家及新聞媒體記者,深入基層地開展區域經濟的調研活動。選擇經濟成長較快的地區和較為貧困的地區開展調研,建立幫扶地區關係,為其提供引資、政府協調、法律諮詢等服務。
3、聯合國家有關部委、政策研究機構、經濟決策機構共同開展調研活動,向政府出台政策提供各方面的建議。
4、編輯出版具有指導性、服務性、理論性的內刊;辦好中國區域經濟發展網站;建立交流平台、傳達政府聲音。
5、根據中國社會經濟調查研究中心的職能和要求,組織相關單位開展有利於國家各個區域經濟發展的調研工作;承辦中國社會經濟調查研究中心及國家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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