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生產布局

區城生產布局社會生產發展的空間形式,各生產要素的地域組合。它通過經濟區劃、區域規劃、城市規劃來實現。
經濟區劃是區域生產布局的最高層次。它對整個國土進行戰略性的劃分,揭示各個地區在全國勞動地域分工中的地位及其生產專業化的方向和地區經濟綜合發展的特點。其成果具有總體性、長遠性和綜合性的特點,並為開展區域規劃提供科學依據。區域規劃是根據既定的地區經濟發展方向和生產建設任務,把規劃區內發展生產的各要素進行合理組合,統籌規劃,解決各部門在區域生產布局中的矛盾,使地區經濟協調發展。區域規劃有各種類型,如按行政區或經濟區編制的綜合區域規劃、以國土資源開發整治為目的的國土規劃、以水資源綜合利用為中心的流域規劃等。城市規劃既是區域規劃的組成部分,又是相對獨立的環節。
城市是區域經濟的中心,是區內外經濟聯繫的樞紐,也是形成地域生產綜合體的核心,開展城市總體規劃,合理確定城市的性質與規模,是搞好區域生產布局的重要內容。區域生產布局的主要任務是正確處理生產發展,人口增長,資源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的關係,達到發揮地區經濟優勢促進生產協調發展,取得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統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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