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塘區民政局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研究擬定全區民政工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塘區民政局
  • 職能:擬定全區民政工作的政策
  • 地點:北塘區
  • 類型: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主管城鄉社會救災救濟,負責農村五保戶供養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定期救濟,臨時救濟和有關特殊對象的救濟;負責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工作和扶貧幫困工作:負責農村貧困戶的扶持工作;組織救災工作,調查、掌握和報告災情;組織災民的搶救安置;分發救災款物,組織接收,分配國內外救災捐贈,檢查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指導災區生產自救。
(三)主管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制訂本區的優待撫恤標準和辦法;負責特、壹等革命傷殘軍人的供養管理和服務;負責退伍軍人和軍隊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負責區“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
(四)組織實施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社會福利企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各類福利企業的檢查和新辦福利企業的審核報批工作:主管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和慈善捐贈工作。
(五)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推進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指導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制訂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七)負責轄區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監督工作,查處非法和違紀的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八)負責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工作;負責殯葬管理和推行殯葬改革。
(九)組織、協調、指導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參與區際邊界爭議的調查,負責區(縣)、區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向區政府提出界線勘定或仲裁建議。
(十)主管地名管理工作;制定本區地名管理規劃和計畫;承辦本區地名的命名,更名;組織地名標誌牌的設定與管理;調查、收集、整理地名資料,組織區級地名圖、錄、典、志的編寫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和民間組織登記管理
(二)優撫.雙擁
(三)社會救濟福利
(四)社會事務
(五)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
(六)財經和福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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