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劉風俗

北劉風俗,流傳於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的民俗,江西省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劉風俗
  • 類別:民俗
  • 欄目分類:市級第二批
  • 申報地區或單位:南昌市青山湖區
歷史淵源,主要內容,意義價值,

歷史淵源

北劉風俗抬菩薩轎子亦稱“轎舞”。發源於南昌市青山湖區昌東工業園區內的胡家村委會北劉村。始於清康熙年間,相傳,明朝末年劉氏先人從四川調任南昌知府。明滅後,不願在清朝為官,被迫害致死,其兒子由家丁聶三、聶四撫養成人,隱居郊區務農。子孫繁衍成南劉、西劉、北劉三個村莊。北劉為感念恩德,遂將聶氏兄弟與福主菩薩、東海龍王置於祠堂敬奉。為求菩薩庇佑,在每年的中秋之夜和春節期間,將菩薩抬出來在村里村外遊走幾圈,以祈平安和慶賀節日。歷經演變,如今形成了一種特定的風俗。

主要內容

北劉風俗的主要內容為是先將轎子從祠堂抬出,紮好抬扛,再敲鑼打鼓由房族長將菩薩抱出,安放在官椅中,請畫師給官椅和菩薩裝金。官椅正前方寫上吉祥話語,靠背插五彩小旗,兩側及前邊插香燭。起轎後,隨著鞭炮鑼鼓聲來到村中心場地,表演“閃轎”、“磨轎”、“翻轎”等舞蹈動作,之後,再上每家每戶去喝彩。彩詞多為祥瑞祝福字眼,頌古唱今,一領眾和。喝彩完畢,回到祠堂門口,由房族長祭轎後,將菩薩請回祠堂案位。如今轎舞隊伍中還增加了龍燈、高蹺、宮燈等的表演。

意義價值

北劉風俗源於祭祀,具有濃郁的鄉土氣息、地方特色和廣泛的民眾參與性。其萌生、發展和不斷創新,歷經數百年,形成集舞、樂、燈彩為一體的鄉村藝術,觀賞性強,內涵豐富,對研究南昌地區的民俗文化有著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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