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藥行業協會

北京醫藥行業協會

北京醫藥行業協會於2001年4月25日正式成立。北京醫藥行業協會是以北京地區醫藥、醫療器械、工商企業、科研、大專院校相關企業為會員,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自願組成的自律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到目前為止,已有會員二百餘家,覆蓋了北京醫藥行業主要的大中型工商企業。協會由北京市工業促進局管理,掛靠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醫藥行業協會
  • 正式成立:2001年4月25日 
  • 地點:北京 
  • 已有會員:352家 
主要職責,建設宗旨,業務範圍,理事成員,會員單位,組織章程,

主要職責

北京市經濟發展“十五規劃”,已將生物工程和新醫藥列入重點發展行業。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和政府職能的轉變,加強北京醫藥行業協會勢在必行。北京醫藥行業協會是企業與政府之間的橋樑和紐帶,是北京醫藥經濟生活中的重要力量,通過協助政府實施行業管理和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推動北京醫藥行業和企業的健康發展。
北京醫藥行業協會地圖

建設宗旨

北京醫藥行業協會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五大”提出的培育和發展社會中介組織的精神,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加快改革調整和規範發展。並在實踐中,積極探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組織形式和工作方式,並在政府轉變職能後,存在於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橋樑與紐帶,協助政府逐步實現從直接管理轉向間接管理。

業務範圍

北京醫藥行業協會在政府授權和委託下,協助開展下列工作:
一、有關我市醫藥行業調研、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的制定工作;
二、我市醫藥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
三、我市醫藥企業GMP、GSP認證的測評和諮詢等;
四、組織有關醫藥行業的展銷會、展覽會活動;
五、開展國內外有關醫藥行業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行業協會為會員企業提供如下服務:
1.組織各類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及國內外新產品、新技術、新成果展覽推廣會。
2.組織開展國內外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3.協助有關部門及時地有的放矢地宣傳國家及北京市有關醫藥行業的方針政策與法規,幫助企業按現代化企業制度加強管理,儘快與國際接軌。
4.提供GMP、GSP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及技術成果、專利的推廣與轉讓服務。
5.及時有效地向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反映會員的要求與建議。
6.創辦有特點的行業刊物,為會員提供及時的、有益發展的信息服務,為企業找到新的發展起點提供條件。
7.承辦政府有關部門及會員的其它要求和服務。
協會將在市工促局、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領導指導下,積極開展工作,切實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為北京醫藥行業的發展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

理事成員

北京醫藥行業協會第四屆理事會組織機構名單
名譽顧問方來英北京市衛生局黨委書記、局長
閆傲霜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
王穎光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
叢駱駱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高級顧問佘魯林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總裁
李福祚華潤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秘書長(按姓氏筆畫排序)
馮國安北京同仁堂中醫藥文化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
常務副會長梅群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副會長丁偉波北京諾華製藥有限公司總經理
於偉仕悅康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馬驫北京賽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代雪北京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付立家北京亞東生物製藥有限公司總經理
劉友皋北京曙光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劉偉北京嘉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劉紅星北京泰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孫長森北京科園信海醫藥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
何建濤北京生物醫藥產業基地發展有限公司管委會副主任
吳文多北京賽科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吳波北京太洋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吳玢北京康仁堂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宋耕福京衛醫藥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李昕華潤雙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蘇桂雲北京市雙橋燕京中藥飲片廠廠長
陳濟生華潤醫藥商業集團董事長
周玉蘭北京亞東生物製藥有限公司顧問
徐軍北京金象復星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兼總經理
徐明波北京雙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庾石山中國醫學科學院藥物研究所副所長
曹昌國松下電氣機器(北京)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黃河北京萬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力北京九州通醫藥有限公司董事長
曾令冰北京天壇生物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溫濤北京華素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中心總經理
滑瑾拜耳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事務部總監
董曲辰北京上藥愛心偉業醫藥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
蔣達華潤萬東醫療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蒲忠傑樂普(北京)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常務理事(總計63人,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為當然常務理事,不再重複)
化煒北京伏爾特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
化唯強國藥控股北京華鴻有限公司總經理
尹栩穎北京紫竹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文欣北京市亞華醫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王志舉北京同仁堂藥材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史新龍北京中新製藥廠董事長
任立北京華靳製藥有限公司總裁
劉樹斌北京恒生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畢華北京華禧聯合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裁
張漢華北京市京新龍醫藥銷售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玉寬北京德威治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張紅妹北京聖永製藥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智超北京普仁鴻醫藥銷售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長纓北京誼安醫療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楊守忠北京市燕京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楊潔北京世橋生物製藥有限公司總經理
楊靜森北京永安復星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楊德春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沈慶利北京廣大製藥廠總經理
周釩北京周林頻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金榮華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佑安醫院副院長
侯全民北京百奧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段震文北京北大維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趙彥中國醫藥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質量部副總經理
趙洪偉中國永裕新興醫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杜蓉北京萬輝雙鶴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高振坤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商國懋北京華邈中藥工程技術開發中心總經理
曹學軍中國康復科學所所長
黃成武北京勃然製藥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魏東北京紅林製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秘書長周玉蘭北京亞東生物製藥有限公司顧問
(總計148人,常務理事為當然理事,不再重複)
萬傑北京金五聯醫藥有限公司總經理
於紅林北京航天中興醫療系統有限公司總經理
仇彥昌北京順鑫祥雲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孔祥義國藥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總經理
尹衛東北京科興生物製品有限公司總經理
方玉柱北京康達五洲醫療器械中心董事長
王書堂北京華信依耀工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永成北京潤美康醫藥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明新中國醫藥研究開發中心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王繼珍北京東城醫藥行業協會會長
王雅蘭北京同仁堂健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黨辦主任
王馨婷北京華美達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史立強北京豐臺醫院副院長
葉彤國藥集團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任嵩北京瑞德埃克森醫療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
劉廣和北京海高瑞德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劉會安北京市昌平醫藥藥材總公司總經理
劉炳東北京永正製藥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劉振啟北京人衛中藥飲片廠廠長
閆利穎揚子江藥業集團北京海燕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齊清北京柯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總裁
嚴旭豪北京韓美藥品有限公司社會活動部政府事務經理
吳小兵北京亦莊國際生物醫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宋輝北京醫藥集團教育培訓中心校長
張之愛北京首兒藥廠總經理
張連權北京鶴麒醫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國成北京華大吉比愛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張寶清北京市海森醫藥進出口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建勛北京太和佰仁醫藥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秋英北京同仁堂製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李萬元北京市鶴延齡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永來北京平谷藥械協會會長
李玉珍北京建生藥業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李玉營北京博士倫眼睛護理產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李國盛北京同仁堂連鎖藥店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李欣北京美康永正醫藥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驥群北京人澤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杜偉民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楊雲平北京麥迪海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監
楊傑北京達因康健醫藥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楊林北京協和製藥二廠書記
沈廣仟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邱子欣北京萬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鄒曉峰北京康聯醫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陳志奇北京琪景飲片廠總經理
陳凱北京西城藥械協會會長
陳學東北京晨益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岩北京以嶺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旺飛北京富瑞嘉義齒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標北京安和康醫藥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相銀北京三和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周秀英北京北衛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和芳北京創立科創醫藥技術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易斌北京斯利安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鄭京海北京醫保中洋大藥房有限公司總經理
金國偉北京中關村生命科學園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胡岳康美(北京)藥業有限公司經理
趙歷婭康陽先鋒(北京)生物醫藥有限公司總經理
趙振江北京市醫藥器械學校書記
徐宗林北京市東升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秦紅燕北京市永康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耿作成中國醫藥對外貿易公司總經理
耿春風北京盛世康源醫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袁宗煥北京長城製藥廠廠長
賈海濤北京東興堂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賈薇北京人衛康醫療器材有限公司總經理
郭學東北京冠城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郭建強新醫藥北京市技術轉移中心主任
郭超亞寶北中大(北京)製藥有限公司總經理
郭毅民中國醫藥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陶鳳明北京健友康大藥店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高志忠北京市意華健科貿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高賓北京衛仁中藥飲片廠廠長
高繼軍北京市濟安堂藥店總經理
崔國靜北京太洋樹康中藥飲片廠董事長
常國棟北京普羅吉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曹健榮北京金豪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梁起山北京益普四環醫藥技術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盛愛武北京四環科寶製藥有限公司質量部部長
黃成武北京昌平藥械協會會長
溫欣北京萬維醫藥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
程度勝北京四環生物製藥有限公司總經理
謝錫波北京寶樹堂科技藥業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翟文歧北京梓芸眾邦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薛亞明北京市實驗職業學校校長
北京醫藥行業協會第四屆監事會名單
監事長丁元偉嘉事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共5人,監事長為當然監事
王紅芹北京九和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蘆金國北京醫療設備廠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林德良北京漢典製藥有限公司董事長
袁廷均北京四環製藥有限公司總經理

會員單位

3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6北京松下電工有限公司
13北京市雙橋燕京中藥飲片廠
18 北京諾華製藥有限公司
19 國藥控股北京華鴻有限公司
22北京同仁堂藥材有限責任公司
23 中國永裕新興醫藥有限公司
26 北京航天長峰股份有限公司弘華機電技術分公司
29 北京市京新龍醫藥銷售有限公司
42 北京中醫藥大學中藥學院
46 中國康復科學所
50 北京九州通醫藥有限公司
51北京愛心偉業醫藥有限公司
52 北京嘉事大恆製藥有限公司
56 北京天力澤醫藥有限公司
58 中國醫藥研究開發中心有限公司
61 北京平谷藥械協會
63 北京恩澤嘉事製藥有限公司
65北京人衛中藥飲片廠
67北京豐臺華山醫院
69 北京康乃克製藥有限公司
72北京九州通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
73 北京通洲藥械協會
74北京普仁鴻醫藥銷售有限公司
75 北京美康永正醫藥有限公司
76 北京市鶴延齡中藥飲片有限公司
79 北京市海森醫藥進出口有限公司
80北京友邦基業科貿有限責任公司
81北京人澤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82 北京協和製藥二廠
84北京康聯醫藥有限責任公司
85 北京琪景飲片廠
87 北京醫保中洋大藥房有限公司
89 北京市東升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90中國醫藥工業有限公司
91 北京萬維醫藥有限公司
92 北京冠城藥業有限公司
93 北京健友康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
94北京衛仁中藥飲片廠
95 北京市醫藥器械學校
97 北京市濟安堂藥店
98 北京醫院協會右安門醫院
99 北京益普四環醫藥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104 北京梓芸眾邦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105 北京昌平藥械協會
106 北京宣武藥械協會
108 北京醫療設備廠有限責任公司
110 北京安康百利醫藥有限公司
113北京鶴麒醫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114北京康諾維藥業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115北京城市學院生物技術學部
116 北京生物醫藥產業基地發展有限公司
117 北京華信依耀工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118北京赫之源醫療器械製品有限公司
119北京聖惠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
122 北京長城製藥廠
123第一三共製藥(北京)有限公司
132北京健都藥業(原北京康的藥業有限公司)
133北京康而福藥業有限公司
136 北京雙鶴高科天然藥物有限責任公司
139北京天惠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140 北京托畢西藥業有限公司
144 亞寶北中大(北京)製藥有限公司
145 北京德易生物醫學技術有限公司
147 北京巨能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149 北京雙鶴現代醫藥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150 中國中醫研究院實驗藥廠
153史達德藥業(北京)有限公司
154 北京華昱向揚空壓機有限公司
156金世紀(北京)藥業有限公司
157 北京中天康達醫藥技術有限公司
160 北京安捷利爾醫藥銷售中心
161北京大立醫藥有限公司
162 北京市海淀海衛藥品經營部
163北京華立科泰醫藥有限責任公司
164 北京紫光軍創藥業有限公司
166 北京紫竹醫藥經營有限公司
169 北京市遠東醫藥發展公司
170北京恆創佳益醫藥有限責任公司
171 北京杏林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175 北京普生霖藥業有限公司
177 北京盛世龍藥業有限公司
178北京西單醫藥有限責任公司
180 北京亞威中藥飲片有限公司
181 北京燕北飲片廠
182 北京峰順康醫藥有限公司
183北京華邈中藥工程技術開發中心
184北京綠野藥業有限公司
185 北京市志誠堂藥業有限公司
186 北京四方中藥飲片有限公司
187 北京松蘭飲片廠
189北京富元永興製藥有限公司
190 北京嘉德製藥有限公司
192北京富華麗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194北京巨龍三優科技有限公司
195北京恆康達醫藥有限公司
196 北京市興盛源醫藥藥材公司
197 北京大華醫藥有限公司
198 北京市金安健醫藥經銷中心
199北京市順義醫藥藥材公司
200 北京市京隆堂醫藥有限公司
201 北京潤安達醫藥有限公司
202北京國聯醫藥經營有限公司
203 北京市昌平醫藥藥材總公司
206 北京康必得藥業有限公司
207 北京利齡恆泰藥業有限公司
209 北京益芝堂現代製藥有限公司
214 北京世橋生物製藥有限公司
216北京太洋樹康中藥飲片廠
217 北京復康健力醫藥集團有限公司
218北京協和洛克生物技術研究開發中心
219北京京衛國康醫藥有限公司
220 北京太真子醫藥保健品有限公司
222 北京龍冠達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223 北京先拓醫療器材有限公司
224北京市醫藥培訓中心
226 北京豐泰金源藥業有限公司
227 北京天聖藥業有限公司
228北京東方萬泰技術有限公司
229 康美(北京)藥業有限公司
231北京泛英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232北京天新福醫療器材有限公司
233 北京宏濟藥業有限公司
235 北京盛仁堂醫藥有限公司
237 賽諾菲安萬特(北京)製藥有限公司
239 北京凌科爾醫藥經銷有限公司
241 北京燃烽醫藥有限責任公司
242 北京潤美康醫藥有限公司
243北京金五聯醫藥有限公司
244 北京京衛元華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246 康陽先鋒(北京)生物醫藥有限公司
247 北京華康瑞通醫藥有限責任公司
248 北京同仁堂南三環中路藥店有限公司
249 北京倍愛康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250北京貝爾達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251 北京利嘉誠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252 北京東方瑞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253 北京利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55 北京吉納高新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256 北京寶靈曼陽光科技有限公司
257北京豐臺永定消毒設備廠
258 北京康安高分子開發中心
259北京華科恒生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261 北京市豐臺區花鄉醫院
262北京市豐臺區右外醫院
264 北京市豐臺區方莊醫院
265 北京博愛醫院
266 北京市豐臺區鐵營醫院
271 北京漢典製藥有限公司
273 北京華洋奎龍藥業有限公司
274 北京賽科希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275 北京市衛生局臨床藥物研究所
276 航衛通用電氣醫療系統有限公司
278北京科美東雅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市場部
279希森美康醫用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280 醫科達北研(北京)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283 北京怡和嘉業技術研究中心
285 西門子醫學診斷產品(上海)有限公司
286 日立高新技術(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88 瓦里安醫療器械貿易(北京)有限公司
289 北京永軒科技有限公司
290 北京邁迪克豪爾醫藥技術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291 貝朗醫療(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法規部
292北京航天長峰股份有限公司醫療器械分公司
293億比亞(北京)粒子加速器技術有限公司
294東芝電子元器件材料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296 北京金崇光藥業有限公司
297 北京時珍堂藥業有限公司
299 德爾格醫療器械(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300 北京萌蒂製藥有限公司
301 潘泰克醫療器械商貿(上海)有限公司
302北京人衛康醫療器材銷售有限公司
303 北京衛金帆醫學技術發展有限公司
304 北京四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05北京章光101藥業有限公司
306 益體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307 北京御生堂製藥有限公司
309 北京同鶴藥業有限公司
310 揚子江藥業集團北京海燕藥業有限公司
313北京盛世康源醫藥有限責任公司
314 北京百吉京耀淨化檢測服務中心
315 北京市恆通製藥有限公司
316 北京誠智光輝科技有限公司
317 北京思達醫用裝置有限公司
319北京龍泰基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320 北京市信都淨化設備有限責任公司
323 北京首兒藥廠
326 北京匡達製藥廠
327 北京世紀勁得保健品有限公司
329樂普(北京)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331 北京澳特舒爾保健品開發有限公司
332 北京和盛堂藥業有限公司
333 北京康美天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34 北京泰斯醫藥包裝印刷有限公司
335 北京以嶺藥業有限公司
337德潤特數字影像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338 北京麥迪頂峰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340北京怡然堂藥店
351 北京安和康醫藥有限公司
352 北京科信必成醫藥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章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為“北京醫藥行業協會”(簡稱為醫藥協會)。
英文譯名:BEIJING PHARMACEUTICAL PROFESSION
ASSOCIATION
縮寫名稱:BPPA
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北京市醫藥行業的企事業單位、相關院校、科研機構、經濟組織,並吸收外地醫藥企業駐京機構自願參加和組建的本行業地方性社會經濟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是以北京市醫藥行業為主體,經北京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非營利性的自律性的行業社會團體法人
第四條 本協會以服務為宗旨,是聯繫政府和企業之間的橋樑與紐帶,為企業、行業、政府服務的中介組織。本協會遵照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國家的根本利益,代表和維護全行業的共同利益及會員的合法權益,根據行業發展需要和會員的共同願望,為提高行業整體素質,增強企業競爭力,推進醫藥行業、醫藥經濟健康發展,開展行業工作。
第五條 本協會業務主管單位是北京市工業促進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是北京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掛靠在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第二章 業務範圍、任務和活動原則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行業管理、行業信息服務、行業統計、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市名牌產品培育評選推介、編輯出版刊物、開展專業培訓、舉辦展覽展銷、組織同行國內外學習交流合作和接受政府委託交辦的有關工作。
第七條 本協會的任務:
(一)宣傳國家的產業經濟政策,傳達、貫徹政府意圖並組織實施有關的法律、法規,協助政府加強行業管理,承辦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工作,促進醫藥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積極向政府反映會員、行業的呼聲、願望和要求,向政府提出有關政策、立法方面的建議。研究提出本行業發展方向、行業布局和行業發展戰略規劃的建議。
(三)受政府委託,進行全市性行業統計、行業調查。建立信息網路,收集、整理、匯總、分析國內外有關醫藥的科技、經濟管理、市場等信息資料。及時掌握國內外同行業動態,進行市場分析、預測。為提供國內外技術、經濟和市場信息,開展諮詢、培訓服務。
(四)開展技術諮詢、技術培訓、技術交流、技術轉讓和合作等技術服務;組織名優產品評選、推介;組織重大科研項目和重要新成果的推介、推廣,推廣國內外新技術、新成果、新產品,促進本行業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
(五)組團參加全國藥交會、博覽會,大力打造“京藥”品牌,推廣名特優新產品,為擴大北京醫藥的影響力,提高北京醫藥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促進北京醫藥發展提供服務。
(六)開展與國內外行業間的技術、經濟和管理方面的合作。組織對外考察、經驗交流、學習先進和培訓研討等活動,以達到取長補短、增長知識、拓寬思路,加快行業經濟發展。
(七)制定和貫徹本行業的行規行約,推進行業自律,開展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樹立優良的職業道德風氣。協調會員和會員之間,會員和非會員之間,會員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和共同利益。
(八)加強信息服務,編輯、出版協會會刊、信息簡報,辦好協會網站,編輯出版有關信息資料,為會員提供政策導向、國內外技術經濟情報和市場信息。
(九)承辦政府機關、社會團體或會員單位所委託的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和本協會宗旨所允許的、適合社團法人開展的經濟互助和相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本協會活動原則:
(一)本協會按照核准章程開展活動,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二)本協會堅持“自主辦會”原則,強化自主、自立、自強意識,自籌資金、自理會務、建立獨立運行機制。
(三)協會堅持“民主辦會”原則,完善民主選舉,建立民主監督機制,充分尊重會員的民主權利,充分體現會員的民主性和平等性。
第三章 會 員
第九條 本協會的會員為團體會員,申請加入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取得本行業“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開業登記且具有法人資格,從事醫藥事業的生產經營企業、相關事業單位、團體及相關院校、科研機構和經濟組織;
(二)自願加入本協會;
(三)承認和擁護本會章程。
第十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授權、秘書處審核通過,並發給同意吸收入會的有關通知和會員證書。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出席會員大會,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 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和優惠權;
(四) 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 提請本協會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七) 對協會理事監督權與罷免理事的建議權;
(八) 本協會章程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行業協會章程及行規行約,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 支持與積極參與協會的各項活動;
(三) 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四) 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五) 按規定繳納會費(如會員確有實際困難,可提出書面報告申請減免);
(六) 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報表、市場動態和先進經驗等資料;
(七) 本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報告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參加本協會活動,不交納會費(事先提出書面報告申請減免,且得到秘書處同意的除外),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理事會授權秘書處討論通過可以除名:
(一) 依法宣告破產或被撤消的;
(二) 停業或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 不履行會員義務,經本協會勸告拒不改正的;
(四) 有損害本協會名譽或違背本協會宗旨行為的;
(五) 會員向本會自行遞交書面退會函件的。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三) 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審議會費的變動;
(五) 審議並通過理事會、會員提交的議案;
(六) 通過重要決議;
(七) 決定重大變革和終止事宜;
(八) 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九)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每四年召開一次會員大會,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或二分之一以上的會員代表要求,可召集臨時會員大會。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每屆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 聘請名譽會長、顧問;
(四)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五)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 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
(七) 提出下屆理事會的候選人;
(八) 領導本協會各項機構開展工作;
(九) 接受監事會提出的對本協會違紀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解決辦法並接受其監督;
(十) 對本協會章程修改進行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第十九條第一、四、六、七、八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等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職年齡最高不得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的法定代表人為會長。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會長每屆任期四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連任不得
超過兩屆。特殊情況,需報請主管部門批准。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四)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長主持本協會日常工作。下設有專職人員組成的秘書處作為本協會的常設機構,處理日常工作。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提交會長聘任;
(四) 決定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設監事會,由監事長一名、監事三至五人組成,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向會員大會負責,其主要職責:
(一) 選舉產生監事長;
(二) 出席常務理事會;
(三) 監督本協會及領導成員依照《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活動;
(四) 督促本協會及領導成員依照核定的章程、業務範圍及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活動;
(五) 對本協會成員違反團體紀律,損害本協會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
(六) 對本協會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
(七) 對本協會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提交常務理事會並監督其執行。
第三十條 本協會根據需要設定隸屬於協會的分會和專業委員會,並在理事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各分會和專業委員會根據協會的任務,組織開展各項專業活動,引領、指導專業生產經營活動和完成協會委託的工作。各分會,專業委員會負責人可列席理事會。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捐贈;
(三) 政府購買服務的收入;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有償服務的收入;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會員退會或被除名時,不得請求協會退還已交納的會費或資助捐贈的財產。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終止程式
第四十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
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2008年5月28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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