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區旅遊局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石景山區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石政發〔2009〕38號),設立北京市石景山區旅遊局(簡稱區旅遊局)。區旅遊局是負責本區旅遊行業管理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石景山區旅遊局
  • 地區:北京市
  • 類型:職能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石景山區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石政發〔2009〕38號),設立北京市石景山區旅遊局(簡稱區旅遊局)。區旅遊局是負責本區旅遊行業管理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對轄區內旅行社分社、服務網點進行備案登記和日常監管。
(二)轉變的職責
1.強化培育、引導和扶持本區旅遊休閒產業,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和健康發展的職責,使旅遊休閒產業儘快成為具有區域競爭力的支柱產業之一。
2.加強本區旅遊業安全監管和應急救援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旅遊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旅遊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本區旅遊市場開發、行銷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北京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本區旅遊形象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加強旅遊區域合作,參與和組織跨區域旅遊合作。
(三)負責組織本區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組織發展都市旅遊、康體休閒、現代娛樂、商務會展等高端旅遊業態;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紅色旅遊和商務旅遊工作;監測旅遊產業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分析和行業信息發布工作。
(四)承擔規範本區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組織實施旅遊區點、旅遊設施、旅遊服務和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化管理工作,並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住宿業的行業管理;負責轄區內旅行社分社、服務網點的備案登記和日常監管工作。
(五)負責組織實施本區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負責受理旅遊者投訴並監督檢查旅遊經營單位的投訴處理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六)承擔本區旅遊行業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旅遊行業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參與有關部門對旅遊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制定和組織實施旅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演練,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區旅遊人才規劃;指導旅遊培訓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北京市石景山區旅遊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北京市石景山區旅遊局 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有關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 北京市石景山區旅遊局旅遊管理科
負責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承擔監督管理本區旅遊服務質量和旅遊市場秩序的工作職責;負責轄區內旅行社分社、服務網點的備案登記和日常監管工作;指導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旅遊行業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旅遊環境秩序的綜合治理,組織行業安全宣傳教育;組織擬訂旅遊安全應急預案,協調應急演練、應急處理、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紅色旅遊和商務旅遊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旅遊人才規劃,依據國家職業標準、等級標準,指導從業人員的資格準入和持證上崗工作,指導旅遊培訓工作;承擔監測旅遊經濟運行和行業統計責任。
(三) 北京市石景山區旅遊局旅遊發展科
負責擬訂本區旅遊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旅遊項目建設相關工作;指導旅遊招商引資,引導促進旅遊產業社會投資;協調發展旅遊文化創意產業;組織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區域旅遊合作;組織旅遊資源和旅遊線路的推廣,組織國(境)內外旅遊市場的調研與開發;組織本區大型旅遊活動以及相關旅遊專題活動,指導協調旅遊經營單位的旅遊節慶活動;組織旅遊業整體形象策劃和對外宣傳;組織推進旅遊業信息化工作。

人員編制

北京市石景山區旅遊局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級職數3正。
其他事項
(一)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核銷。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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