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192號
  • 現任局長:王萬青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根據有關法規政策,制定本區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北京市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協調指導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本區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政策,落實國家、市有關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政策;綜合管理本區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落實職業技能鑑定和資格認定製度相關政策;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計畫和激勵政策。
(四)綜合管理本區社會保險工作;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保險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津貼、補貼等政策及退休、退職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和指導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按照相關規定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對企業工資支付進行管理和監督。
(六)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關於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負責本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錄用、年度考核和行政獎勵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職稱評聘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落實積分落戶管理細則和操作規範;落實外國人來京就業的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
(七)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八)指導本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建立勞動關係;負責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勞動關係的確立、勞動契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各類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區勞動保障監察;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和民眾來信來訪辦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本區人力資源的預測、分析和統計工作;負責社會保險統計和信息工作。
(十)負責人力社保行業管理,並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環保責任。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與區醫保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社會保障卡的發行、運用和管理工作;區醫保局負責落實社會保障卡在醫療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標準規範。同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的電話諮詢服務,統一納入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諮詢服務平台,區醫保局負責做好相關政策的培訓、民眾意見建議及投訴舉報的辦理工作。兩部門應當建立工作機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銜接等工作。

內設機構

行政辦公室
黨建科
表彰任免科
就業促進科
人力資源開發科(積分落戶辦公室)
職業能力建設科(法規科)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勞動關係科
工資福利科
養老保險科
工傷保險科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辦公室
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科
勞動保障監察科
信訪辦公室
行風建設辦公室
財務科
人事科
東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東城區勞動保障監察隊
東城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東城區勞動服務管理中心
東城區人事考試中心
東城區職業技能鑑定管理中心
東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管理中心
東城區職業能力建設指導中心(東城區職業技術學校
東城區勞動鑑定中心
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服務中心

現任領導

王萬青,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局長。
李利,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波,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蓓,中共北京市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中共北京市東城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北京市東城區監察委員會駐北京市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三級調研員。
蘆微,北京市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李瑞,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掛任)。

所獲榮譽

2021年2月5日,被表揚為北京市2019-2020年度“接訴即辦”改革工作“先進集體”。
2021年10月,被擬表彰為“全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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