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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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況

申請條件

北京學者應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在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單位、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和本市行政區域內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從事自然科學、工程科學技術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學風正派,品行端正,在業內享有良好聲譽並得到廣泛認可;一般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55周歲以下(有特別突出成就和較大發展潛力的人員可不受職稱和年齡限制);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學領域,具有很高的學術造詣和發展潛力,帶領科研團隊開展基礎科學研究,取得創造性研究成果,並具有重要科學價值和套用前景,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為國內外同行所公認。
2.在工程科學技術領域,具有很強的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帶領科研團隊有重大發明創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並有顯著套用成效;在重大工程設計、研製、建造、運行、管理及工程技術套用中,創造性地解決了關鍵科學技術問題,做出重大貢獻;為重要工程技術領域的奠基者和開拓者,為國內外同行所公認。
3.在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具有很高的學術造詣和發展潛力,取得突出學術成就和套用效果,為首都文化、社會發展做出貢獻或贏得聲譽,為國內外同行所公認。

辦理材料

《北京學者候選人推薦書》、《北京學者候選人基本情況表》、《北京學者候選人基本情況表(第一輪通信評審用)》及其它相關材料。

地點和流程

1.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專家與博士後工作處(東城區台基廠三條三號)。
2.每2年選拔一次,以印發檔案形式部署。
3.北京學者候選人採取專家推薦和歸口推薦兩種方式,不受理個人申請。
4.兩院院士或北京學者計畫專家委員會專家推薦人選,應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候選人材料。
5.各區縣政府,市屬各部門,市科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中關村管委會推薦人選,應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候選人材料。

參考資料

“北京學者”計畫是2012年底經北京市政府批准實施,北京市最高層次的人才培養計畫,旨在培養一批居於世界科技前沿、富有創新能力、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科學家、工程師和名家大師,為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提供智力支撐。
“北京學者”所在事業單位可研究確定符合其特點的收入分配辦法,按管理許可權經批准後,“北京學者”的工資總額不受限制。學者及科研團隊核心成員,可直接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適當延長“北京學者”科研工作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北京學者”經與其所在單位協商同意,可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延長退休年齡,延長退休年齡應按相關規定免去其行政領導職務或管理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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