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學位論文抽查制度

根據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辦公室的有關檔案精神和北京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決定,校學位辦公室將會同有關的院、系、所、中心,對進入評閱和答辯程式的學位論文進行抽查匿名評閱,以保證和監督研究生的培養質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大學學位論文抽查制度
  • 文號:校發[2002]28號
  • 時間:2002年1月28日
  • 發布單位:北京大學研究生院
(校發[2002]28號檔案發布)
二、學位論文抽查工作應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指導下,由學位辦公室負責實施。
三、學位論文抽查一律實行“雙盲制”匿名評閱辦法。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5-7名專家為評閱人。論文導師可以參加專家庫建設並事先提出本次應迴避評閱的專家名單。
四、學位論文抽查對象包括已經申請進行評閱與答辯的學位論文,還包括近一年內已通過的學位論文。其中重點抽查有以下特點的博士學位論文:
1、新批學位授權點產出的學位論文;
2、當年指導學位論文超過4篇的導師所指導的博士論文;
3、尚未實行匿名評閱或導師在答辯中迴避評議制度的博士點的學位論文;
4、在同行專家中有較大爭議的學位論文;
5、在職研究生和同等學力申請學位人員的學位論文;
6、在前一次學位論文抽查中,論文評閱質量較差的學位授權點的學位論文;
7、有抄襲和引文不當等學術失范嫌疑的學位論文;
8、雖已授予學位,但在學位論文的評閱和答辯中,專家評價較差的學位論文;
9、其他有質量問題的學位論文。
五、學位論文抽查的結果將匯總報送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和主管校領導,正式通知抽查所涉及的學位授權點、學位論文指導教師和各院(系、所、中心)的主管領導、各學位評定分委會,並通過適當途徑公布詳細結果。
六、已獲學位的論文經抽查被評閱專家確認是抄襲,或有充分證據證明由他人代寫,學校將取消已授予該論文作者的學位資格。
七、學位論文抽查結果是考察學科建設、評估研究生招生規模和培養質量、選聘博士研究生導師、聘用教師崗位、評定和發放研究生培養基金和助學金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北京大學研究生院
200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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