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工資管理工作;組織政工職評、專業人員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負責普法教育、法制宣傳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地點:化州市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組織機構
  • 職能股、室數:5個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設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參與城市規劃、研究擬訂村鎮規劃與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規劃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二)指導城市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審查,負責村鎮規劃的審查報批和實施監督;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承擔鎮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
(三)審查大中型工程項目(包括重點工程)的初步設計;組織制定和會同有關部門發布建設工程定額和地方建設技術標準、規範、規程等,監督管理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技術標準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對國家、省和茂名市委託市管、市屬非財政性投資工程項目的結算審核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重點工程項目立項審批後的組織實施工作;監督管理國家、省和茂名市委託市管、市屬非財政性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工作。
(四)負責建設活動;規範建設市場;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規定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設勞務合作。
(五)指導城市建設,負責全市村鎮建設;指導城市供氣工作;負責建設行業人員專業技術培訓及執業資格管理;負責建設行業中介服務機構的資格審定和報批。
(六)指導住宅建設和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住房和房地產行業資質管理,指導房地產開發利用工作,規範房地產市場。
(七)負責制定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等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指導全市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八)負責建設工程(含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工程、房屋裝修工程)的設計審查、報建審核和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核發工程建設施工許可證。
(九)制定系統各行業科技發展規範、技術經濟政策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負責國家、省和茂名市強制性建設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的貫徹執行。
(十)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十一)負責散裝水泥的推廣使用及管理。
(十二)負責燃氣管理和安全監察。
(十三)管理下屬事業單位。
(十四)承辦市政府、省建設廳和茂名市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共設5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草擬綜合性檔案,組織大型會議;負責文電處理、檔案、保密、信息、統計、辦公自動化、信訪、人大建議與政協提案辦理;負責機關行政、接待和後勤管理;負責機關財務,指導監督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審計工作;收集、匯總建設行業會計報表;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監督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2、建築管理股
負責擬定建築業的發展規劃、管理規定並監督實施,規範建築市場;負責本行業相關企業資質、中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資格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建設工程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實施;負責市外建築企業、監理企業進入本市經營和承接工程的管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市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含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工程、房屋裝飾裝修工程)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負責承(發)包契約的審查並監督實施;負責國家和省強制性建設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的貫徹執行和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組織和參與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市的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負責基本建設程式管理,監督建設項目按照基本建設程式進行建設;審查大中型工程項目(包括重點工程)的初步設計;負責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審批後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含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工程、房屋裝飾裝修工程)的設計審查、報建審核,核發工程建設施工許可證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擬定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本行業相關企業資質、中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資格監督管理;負責市外勘察設計諮詢單位進入本市承攬業務的管理;負責散裝水泥的推廣使用及管理;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審核,監督、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3、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股
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審查,負責村鎮規劃的審查報批和實施監督;指導城市建設,負責市轄區村鎮建設;指導協助城市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負責本行業相關企業資質、中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資格監督管理;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工作;負責全市村鎮私房建設和工匠管理。
4、公用事業與房地產股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開發經營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針、政策;指導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住宅和房地產行業管理,指導房地產開發利用工作,負責監督國家規範契約文本的執行,規範房地產市場;負責本行業相關企業資質、中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資格監督管理;負責市外開發企業進入本市進行房地產經營業務的管理;負責燃氣管理和安全監察;指導城鎮供氣工作。
5、人事股
組織行業政策法規研究和有關法規、規章的起草、報批和彙編;負責建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黨建、工青婦、統戰、僑務、外事工作;負責局機關治安綜合治理和保衛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黃山:負責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何世新:協助局長抓好財經工作,分管局公用事業與房地產股和市房地產管理局、市建築工程總公司、市建築工程總公司二公司、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市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山: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城區工程施工許可工作,分管局建築管理股和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市工程設計審查事務所、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包括茂名市建業工程造價諮詢事務所有限公司化州市分公司)、市建築設計院。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文海:負責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村鎮工程施工許可工作,分管局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股和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
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科員邱志德:負責人事、黨務工作,分管局辦公室、人事股。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龐一凌:負責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李文濤: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備案和建築企業資質管理工作,分管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站。
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彭偉成:負責建設執法工作,分管市建設監察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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