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昆都侖區人民法院

包頭市昆都侖區人民法院

昆都侖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7年8月15日,2012年9月昆都侖區人民法院在昆區南部區校園南路建成新的審判法庭,大小法庭、調解室證據交換室29個,其中可實現遠程提訊、證據展示、錄音錄像同步完成等功能的數位化法庭10餘個,全方位監控設備、遠紅外安檢設備等現代化裝備一應俱全,辦公辦案的現代化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昆都侖區人民法院內設機構17個,受理轄區內民事、刑事一審案件和執行案件。集中管轄青山、開發區及本區的行政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市昆都侖區人民法院
  • 區位:包頭市昆都侖區
  • 地址:校園南路與林蔭路交叉口西200米
  • 郵政編碼:014010
  • 聯繫電話:0472-5229738
  • 成立時間:1957-08-15
  • 全院人數:178
  • 院長姓名:段喜林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1957年8月15日,昆都侖區人民法院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1957)編蒙字第15號檔案批准成立。2000年遷入市府西路1號原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舊址。2012年9月昆都侖區人民法院在昆區南部區校園南路建成新的審判法庭,大小法庭、調解室證據交換室29個,其中可實現遠程提訊、證據展示、錄音錄像同步完成等功能的數位化法庭10餘個,全方位監控設備、遠紅外安檢設備等現代化裝備一應俱全,辦公辦案的現代化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昆區法院現有在崗人員115人,班子成員7人。內設機構有17個。受理轄區內民事、刑事一審案件和執行案件。集中管轄青山、開發區及本區的行政案件。全院幹警中,少數民族21人(蒙族18人,滿族4人,回族1人,達斡爾族1人),全體幹警均是大專以上學歷,90%是本科以上學歷,其中法學碩士研究生19名,年受理案件4500件左右,截止2014年11月受理案件7172件。 昆都侖區人民法院地處包頭市的中心城區,是包頭市政治、經濟、文化、信息中心,轄區人口72.68萬,轄區面積301平方公里,轄區內既有包鋼、中國二冶等特大型國有企業,也有“小肥羊”總部等馳名企業,案件類型齊全、社會敏感性強。加上特殊的區位、區情,敏感性問題較多,客觀上造成了案件處理的難度。但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下,昆區法院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建立以審判流程管理和審判監督管理為抓手,以信息化管理系統為載體,以落實各項管理通報為依託的審判管理機制,有力保證了審判工作的良性發展;深入推進司法公開,積極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以巡迴審理、法律“五進”為載體不斷拓展司法職能,深入了解人民民眾對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滿足人民民眾對司法的多元需求;注重讓高品位的法院文化內化於心、外踐於行,通過法官論壇、筆會等載體陶冶幹警情操,提升幹警的素質,樹立法院良好形象,並贏得了許多讚譽。

機構設定

昆都侖區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一庭、未成年人及老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民事審判四庭、行政庭、審判監督庭、卜爾漢圖派出法庭、執行局、研究室、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總計17個部門。

法院建設

今年以來,昆區法院緊緊圍繞“審判提質,執行破難”工作定位的要求,立足審判抓管理,強化管理促質效,力爭實現讓人民民眾從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義。
  一是提升視窗服務能力,著力解決“立案難”問題。加強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推行立案提速,實行網上預約立案,減輕當事人的訴累,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工作效率;完善“1234工作法即1個導訴法官、2套信息系統、3組便民設施、4種告知方式”,同時, 配備電子顯示屏滾動播出相關資料、懸掛《常見問題解答》、《訴訟文書樣本》、《網上預約立案》等宣傳展板、分門別類製作告知當事人立案執行相關事宜的便條,充分滿足不同層次當事人的訴求。
二是開展涉民生專項執行活動,著力解決“執行難”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將被執行人財產前期調查作為關鍵點,確保執行工作及時到位;積極構建執行格線化社區服務模式,聘請社區執行聯絡員,核查被執行人財產情況,確保執行工作順利進行;貫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將21名被執行人上傳至人民法院執行信息系統,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依法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對2起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與相關部門積極配合,順利執行了龍銀鎖村、明日星城、和平村騰房案及包鋼體育館騰出土地等一系列執行難度較大的案件。上半年,市人大聽取了我院執行工作情況的專項匯報,對我院執行工作給予高度評價。
三是查擺問題實際,著力解決各類“訴訟難”問題。我院對婚姻家庭、鄰里糾紛、勞動爭議、醫療糾紛、損害賠償、農民工、傷殘和低保人員合法權益保護等涉民生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力爭在最短期限內結案;深化立案“一站式”服務,落實訴訟引導、一次性告知和判後答疑“三項機制”,實行訴訟全程服務,開展訴訟和執行風險告知,公開訴訟流程,引導當事人科學評估訴訟利弊;加強巡迴審判,將“千名法官下基層”和法律“五進” 活動緊密結合,充分發揮設在交通管理部門和大中型企業的交通巡迴法庭、企業巡迴法庭和派出法庭作用,深入大中型企業、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家中就地辦案。
四是強化作風建設,著力解決“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問題。對幹警履職盡責方面存在的不規範、不文明等問題,侵害民眾利益、損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為,審判紀律、庭審規範化、司法作風方面的問題等進行通報懲戒,加大審務督察力度;同時,對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司法公開制度、文明接待、崗位責任等制度的落實進行督察;開展了青年幹警“樹正氣、拔尖子、選能手”的崗位練兵活動和績效管理中期考核工作,不斷激發隊伍活力,提高法官服務民眾的能力。
五是堅持從嚴治警,著力解決“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問題。嚴格落實《領導班子廉潔自律實施細則》,牢固樹立廉政、勤政意識,通過院長與分管院長之間、分管院長與庭長之間簽訂廉政責任狀、幹警簽署廉政承諾的形式,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廉政工作格局;制定《昆區法院領導班子考察報告制度》,要求領導班子成員就報告事項及時履行報告手續;結合《關於開展立案審判執行中侵害民眾利益行為和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的精神,制定落實專項整治行動的實施方案,開展了自查自糾;同時,契合司法改革的背景,結合本院審判工作實際,出台《審判權和審判管理運行監督制約機制的若干意見》,推行院長、庭長辦案制度,規定院長、分管院長、庭長每年擔任主審法官承辦案件數量,使院長、庭長更多回歸審判,強化主審法官和合議庭的裁判權,有力地減少並遏制“六難三案”現象。

所獲榮譽

2007年3月1日,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為“全國優秀法院”,在內蒙高院、包頭市市委、市政府、包頭中院分別作出向昆區法院學習的決定後,昆區法院堅持不懈,戒驕戒躁,於2008年獲自治區政法系統一等功,2008、2010年兩年榮獲自治區法院集體一等功,2010年還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司法公開示範院,被內蒙黨委宣傳部評為全區學習型黨組織先進單位,2011年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巾幗文明示範崗,被最高院確定為小額速裁試點單位,在2012年2月,被最高院命名為“全國模範法院”。
同時,我院多個部門和個人榮獲國家、自治區、市級多項榮譽,立案一庭榮獲包頭市文明視窗標兵單位,刑庭榮獲全國青少年優秀維權崗,副院長王麗榮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民事審判先進個人,民三庭庭長董強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辦案標兵,三年間共有7人分別獲自治區級優秀法官、辦案標兵及先進個人等榮譽。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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