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物資金定額

包裝物資金定額是在生產和銷售過程中用於包裝產品並隨產品一起發出的成形物品所占用的那部分資金限額。包裝物分為自製與外購,一次使用與周轉使用等不同情況。包裝物資金定額的核定,要按不同情況進行。

一、自製包裝物資金定額的核定。自製包裝物應視同自製產品,分別核定其所需材料儲備、在產品和產成品的資金定額。
二、外購包裝物資金定額的核定。可參照儲備資金與成品資金定額核定方法。下面按外購包裝物一次使用與周轉使用情況分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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