勢不容緩

勢不容緩

"勢不容緩"(拼音:shì bù róng huǎn)是主謂式四字成語,出自清代褚人獲所著《隋唐演義》第六十六回。該成語通過"勢""容""緩"三字組合,"勢"指客觀情勢,"容"為允許之意,"緩"表延遲狀態,整體表達"事情緊迫到不能有片刻拖延"的語義核心。其語法功能可作謂語、定語或狀語,近義詞為"刻不容緩"。

基本介紹

  • 拼音:shì bù róng huǎn
  • 結構:主謂式
  • 出處:《隋唐演義》
  • 近義詞:刻不容緩
  • 語法功能:謂語/定語/狀語
  • 形成年代:近代
語義解析,出處考證,語法功能,近義關聯,引用示例,

語義解析

"勢不容緩"由"勢""不""容""緩"四字構成複合結構。"勢"指客觀存在的情勢與環境,"不"表否定判斷,"容"意為容許或留有空間,"緩"則指延緩或耽擱。通過主謂式邏輯組合,強調客觀局勢的緊迫性已達到不允許延緩的程度,常被用於描述軍事、政治或突發事件等需要立即處理的場景。

出處考證

該成語典出清代長篇歷史小說《隋唐演義》。褚人獲在第六十六回中通過文學場景構建,借人物對話首次使用"殿下可知東宮圖謀,勢不容緩,恐臣等不能終事殿下奈何?"的句式,這一書證既反映了清代白話小說對成語的創造性吸收,也印證了該成語在近代漢語中的使用特徵。

語法功能

作為主謂式成語,其語法特徵表現為:
  • 作謂語時可直接描述緊迫狀態,如"救災工作勢不容緩"
  • 作定語時需搭配中心語,如"面臨勢不容緩的危機"
  • 作狀語時修飾動作緊迫性,如"醫護人員勢不容緩地投入搶救"

近義關聯

與"刻不容緩"構成典型近義關係,二者在"緊迫性"語義維度上高度重疊,但也存在細微差異:
  • "刻不容緩"更側重時間維度的短促性
  • "勢不容緩"更強調客觀情勢的壓迫性這種差異在文學創作中常被用於增強語言表達的精準度。

引用示例

在文獻使用中,《隋唐演義》通過"勢不容緩"的對話描寫,既推動情節發展又凸顯人物性格。現代語境下,該成語常用於新聞報導標題,如'防汛抗洪勢不容緩',通過四字結構強化信息傳播力度。學術研究領域則多用於論證緊迫性命題,如'環境保護勢不容緩'等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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