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式股份公司籌資費用的處理

募集式股份公司籌資費用的處理募集式設立的公司特點是公司股份除發起人認購外,還可以採用向其他法人或自然人發行股票的方式進行募集資金的籌資費用的會計處理。依採用募集方式不同,可分為定向式募集和社會募集兩種。定向募集式是向發起人之外的其他法人和本企業內部職工發行股票的公司,這類公司不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社會募集式是指向社會發行股票設立的公司。採用向社會發行股票的方式來募集資本,一般需要由企業發起人聘請證券商發行股票,由於社會募集式設立的公司,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份,不得少於國家規定的比例(一般為25%),所以發行的股票的數量大,印刷費用高,另外,從廣大投資者認購到實際出繳資金,需要進行大量的工作,所以,支付給證券商的發行費用一般較高,在會計上應進行特別處理。採用溢價發行股票,其應付證券商的費用可以從溢價收入中支付;採用面值發行股票的,其支付給證券商的費用列作開辦費或遞延費用,計入開業後的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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