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關於下達1996年勞動事業發展計畫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部關於下達1996年勞動事業發展計畫的通知
  • 發布單位:勞動部  
  • 發布文號:勞部發[1996]98號  
  • 發布日期:1996-03-27

【生效日期】1996-03-2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勞動部關於下達1996年勞動事業發展計畫的通知
(勞部發〔1996〕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解放軍總後勤部生產管理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計畫單列企業集團:
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1996年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畫報告》和《國務院關於下達199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通知》(國發〔1996〕1號)精神及國家計委對199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總體安排,我們編制了《1996年勞動事業發展年度計畫報告》和《1996年勞動事業發展計畫主要指標》,現下達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1996年勞動事業發展年度計畫報告
1996年是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畫的第一年,合理安排1996年勞動事業發展計畫,努力開好頭、起好步,對順利完成“九五”時期勞動工作各項任務和促進2010年勞動事業發展遠景目標的實現都具有重要意義。
一、1995年勞動事業發展計畫執行情況
1995年是加強國民經濟巨觀調控的重要一年,也是《勞動法》全面貫徹實施的第一年。一年來,在黨中央“抓住機遇、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發展、保持穩定”的基本方針指導下,通過各級勞動部門的共同努力,制定和實施了一系列巨觀調控政策和措施,基本如期實現了國家勞動事業發展計畫各項目標,基本情況是:
城鎮就業人數繼續增加,全年安置城鎮就業人數720萬人,城鎮失業率為2.9%;農村剩餘勞動力跨地區流動進一步合理、有序,全年跨地區流動的農村剩餘勞動力3000多萬人,農村剩餘勞動力流動規模得到較好控制。
勞動契約制度進一步發展和完善,全國85%以上的企業職工實行了勞動契約制度;積極穩妥地進行集體協商和集體契約制度的試點工作,由勞動部直接指導的八省市已有800多家試點企業簽訂了集體契約;勞動執法監察工作取得新進展,勞動監察組織和法規體系基本形成,全年共檢查用人單位30萬戶,涉及職工5000多萬人,查處違法企業5.4萬戶;勞動爭議處理工作進一步加強,全年勞動爭議結案率為95.1%。
城鎮職工工資收入繼續增長,生活進一步改善。預計職工工資總額將比1994年增長21.7%,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增長3.9%。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包括台灣)中,已有28個頒布實施了最低工資標準;對困難企業採取了多種措施和幫助政策,使困難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全國大部分職工實行了每周40小時工作制。在工資總量巨觀調控方面,進一步改進完善了彈性勞動工資計畫和工效掛鈎辦法,並在探索試行工資指導線等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工資巨觀調控機制方面邁出了積極的步伐。
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入,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正在按照“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原則全面深化改革,全國城鎮企業職工參加退休費用社會統籌人員覆蓋面的75%,其中國有企業達到94%;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項保險制度改革進一步取得進展,醫療、工傷保險制度改革試點面有所擴大,各項保險覆蓋率和基金收繳率均有一定幅度提高。
勞動法》得到深入的貫徹落實,一些重要的配套法律、法規和規章已完成起草工作,有的已送審,有的正在進一步徵求有關部門的意見。
勞動安全衛生工作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形勢有所好轉,各類重大事故案發率得到初步控制。
職業技能鑑定社會化管理試點工作進展較快,到1995年底全國共有22個省、111個地市建立了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共批准建立國家技能鑑定所1566個,職業技能鑑定站302個;經勞動部批准,有16個行業主管部門建立了行業特殊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技工學校數達4521所,在校學生為198萬人,技工學校培訓能力比1994年提高了13.8%。
勞動科研、統計信息和國際合作等各項勞動事業也取得了新的進展。
綜上所述,1995年各項勞動事業工作都取得了較大發展,不僅為“八五”計畫的全面完成提供了有力保證,而且為“九五”計畫的順利實施打下了較好基礎。
勞動事業發展也還面臨不少問題,突出表現為:就業形勢仍十分嚴峻,失業率呈進一步上升之勢;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尚不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收入分配中的巨觀調控還不夠得力,社會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較大問題日趨明顯,少數壟斷性行業工資水平過高與部分困難企業職工基本生活難以保障的矛盾較為突出;勞動關係日趨複雜多樣化,勞動違法案件和勞動爭議案件呈上升趨勢;困難企業職工生活保障和富餘職工分流安置問題更加突出;勞動安全衛生投入不足的狀況尚未從根本上好轉,安全生產形勢仍不容樂觀。
上述問題涉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諸多方面,不僅是當前勞動事業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也是整個社會經濟發展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因此,1996年勞動事業發展仍將任務艱巨,各級勞動部門需有充分思想準備,不能有絲毫鬆懈。
二、1996年勞動事業發展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及主要指標
1996年勞動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針,緊緊圍繞經濟體制和經濟成長方式兩個根本性轉變,繼續以貫徹《勞動法》為統領,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緊密配合企業改革,加快各項勞動制度改革步伐,為實現“九五”計畫目標創造一個良好的開端。
1996年勞動事業發展的主要任務是:
--加強勞動立法工作,儘快完成與《勞動法》相配套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起草、報審及發布工作,並認真組織實施;
--加快完善勞動力市場,積極拓寬就業渠道,努力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統籌安排城鄉就業;
--加快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步伐,繼續完善社會保險體系建設;
--繼續深化企業工資制度改革,加大工資分配巨觀調控力度,控制工資總額過快增長,調節工資分配關係,緩解社會分配不公;
--全面建立勞動契約制度,進一步完善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繼續認真做好睏難企業職工生活保障工作,保持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加大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力度,促進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
--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遏制重大事故發生;加大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力度,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規劃綱要》的落實。
1996年勞動事業年度發展計畫主要指標是:
--城鎮新安置就業700萬人以上,農村勞動力由第一產業向第二、三產業轉移500萬人以上;
--城鎮失業率控制在3.5%以內;
--全國失業職工再就業率達到60%以上;
--全國企業職工貨幣工資總額比上年增長18%,城鄉居民人均實際收入比上年增長5%左右;
--全國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金收繳率達到92%左右,全國城鎮企業職工參加退休費用社會統籌人員覆蓋面達到77%以上;
--失業保險基金收繳率達到90%以上,全國城鎮企業參加失業保險人員覆蓋面達到75%以上;
--技工學校招生計畫78萬人,實現50個工種持證上崗;
--勞動監察機構組建率達到90%,勞動爭議結案率達到90%。
三、實現1996年勞動事業發展計畫的主要措施
1.廣開就業門路,儘可能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一是通過經濟結構的調整,促進第三產業、勞服企業、中小型企業和集體、合作經濟的發展,以增加新的就業崗位;二是把就業培訓和轉業培訓作為促進就業的一個重要手段,並結合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提高持證上崗的比例;三是緊密配合企業改革,著力抓好“再就業工程”的實施,重點是要落實好200個城市的相關政策和配套措施,促進失業職工和特困企業職工的再就業;四是合理控制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速度和規模,堅持就近就地轉移為主、適量有序跨地區流動為補充的方針,通過發展鄉鎮企業和加快小城鎮建設等,引導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繼續實施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全面落實流動就業憑證管理制度,並儘快實現崗民工證卡合一,持證務工。
2.完善現行企業工資巨觀調控機制,積極探索研究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工資巨觀調控辦法。一是進一步改進彈性工資計畫和工效掛鈎辦法,強化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二是通過調查研究和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對職工工資外收入進行綜合治理並加強對企業人工成本的管理和指導;三是配合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加強並規範對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的管理;四是加大對壟斷性行業工資收入的調控力度,要重點加強對工資偏高、增長過快的流通領域各類公司、商業性金融機構(公司)的工資管理,實行工資控制線制度,嚴格執行《工資總額使用手冊》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企業工資總額的發放;五是積極探索建立工資指導線、實行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水平等新的工資決定機制和調控方式;六是進一步加強並切實搞好對企業工資收入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企業要堅決予以懲處。
3.加快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步伐,完善社會保險體系。一是繼續深化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已確定改革方案的地區,要儘快進入以城市為單位的實際運轉。健全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加快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二是促進《失業保險條件》的出台,擴大失業保險覆蓋範圍,實行國家、企業、勞動者個人共同負擔失業保險費的辦法,加強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三是擴大和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1996年每個省、自治區選擇2個城市進行試點,繼續推進、規範大病醫療費社會統籌,積極推行企業醫療機構社會化的試點,同時擴大工傷、生育保險制度改革範圍;四是強化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收繳和管理。通過嚴格財務、審計、統計制度和加強基金管理等措施,保證各項基金的收繳,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水平。
4.鞏固發展勞動用人制度改革成果,維護和諧的勞動關係。一是全面建立勞動契約制度,大力加強勞動契約管理工作,依法保證勞動契約的簽訂和履行;同時,積極穩妥地推行集體協商和集體契約制度的試點,維護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別要密切注意勞動契約制度實施的勞動關係的新變化,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上級部門報告有關情況;二是重點幫助煤炭、森工、軍工等行業做好勞動組織調整和富餘人員的分流安置工作;三是加大勞動監察工作力度,加強市縣(區)兩級勞動監察機構建設,在搞好重點監察的同時,實行常規監察、專項監察和民眾舉報專查相結合辦法,提高監察水平和質量;四是進一步完善勞動爭議處理制度,健全勞動爭議處理機構,完善勞動爭議仲裁的三方機制,提高勞動爭議處理的效率,探索總結勞動法庭和勞動行政執法試點經驗;五是推動各地建立健全困難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重點是建立“幫困基金”,繼續開展生產自救運動,切實做好睏難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加大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力度,促進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一是職業技能開發要緊緊圍繞勞動力市場需求進行,樹立職業技能開發與就業緊密結合的思想,二是認真做好職業分類和職業技能標準制定工作,積極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三是繼續深化技工學校改革,擴大規模,提高質量,並積極創造條件,建立和完善長短結合、功能多樣、面向勞動力市場的示範性的職業技能培訓基地;四是深入持久地開展職工培訓和技能競賽,建立技能人才獎勵基金和表彰制度。
6.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一是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現場安全監察和對重大事故隱患的監控和評估;二是要督促企業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三是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倡導安全文化,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識和素質;四是推動《安全生產規劃綱要》的落實,認真查處事故,積極建立工傷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機制。
為保證國家勞動事業發展計畫的落實,我部將加強勞動事業發展年度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各自情況,採取有效措施,努力保證國家下達的勞動事業發展年度計畫各項指標的完成。各地區、各部門在接到本報告後,應於1996年6月前將本地區、本部門1995年勞動事業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特別是工資總額計畫執行情況報送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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