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納教育制度

加納教育制度,加納曾為英國殖民地,1957 年 3 月獨立。為大英國協成員。人口 1530萬(1991 年),52.6%為阿肯人,余為莫西-述戈姆巴人、埃維人、加-阿丹格貝人等。國民的 25%信奉基督教新教,21.4%信奉傳統宗教,其餘的人信奉天主教、非洲基督教等。官方語言為英語。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400 美元(1991年)。兒童 3 歲~5 歲入幼稚園,6 歲入學。國小 6 年。中等教育 5 年,有中學 5 年或中間學校 4 年加中學 1 年兩種形式。國小 6 年和中間學校 4 年為義務教育階段。義務教育結束後舉行統一入學考試。

少部分學生進入中學繼續學習 1 年,畢業後通過考試可獲得一般水平普通教育證書。成績好的學生可學習兩年高級水平的中等課程,以參加高級水平普通教育考試。通過考試者可升入大學。大部分學生從國小或中間學校畢業後,進入職業和技術培訓學校,以獲取各種專業證書和文憑。1960 年有國小 3514 所,學生 44.11 萬人, 1989 年有國小 9368 所,學生 158 萬人;1960 年有中間學校 1234 所,學生 14.53 萬人,1989 年有中間學校 5169 所,學生 60.8 萬人;1960 年有中學 39 所,學生 1.4 萬人,1989 年有中學 245 所,學生 15.5 萬人。有 3 所大學:加納大學(設於首都阿克拉)、科技大學(設於庫馬西)和海岸角大學學院(設于海岸角)。1966 年大學在校學生 4506 人,1989 年為 9270 人。還有許多學生到歐洲、北美、澳大利亞接受高等教育。中間學校畢業生接受 4 年培訓或中學畢業生接受 2 年培訓,可擔任國小教師。中學和教師培訓學校的教師由海岸角大學培養。20 世紀 50—60 年代,教育迅速發展,合格教師缺乏。為此,60 年代建立了許多教師培訓學院。在教育行政上,教育部負責全國的正規教育,勞工和社會服務部負責正規學校以外的成人掃盲和職業培訓。1991年成人識字率為 40%。從國小到大學,政府對學生免費,支付所有公立學校的教師工資。1988 年,教育預算占政府全部預算的 21.5%,占國民生產總值的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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