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理論

功能性理論作為哲學上的一種重要理論,已經被運用到很多科學研究領域。功能理論的主要理念是分析一個事物的角度可以轉化為分析它所包含的各種功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功能性理論
  • 外文名:functional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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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理論

功能性解釋與因果解釋

功能性解釋與因果解釋的關係是哲學界一直爭辯的話題,有兩種觀點:1、功能性解釋時推到的因果解釋;2、功能性解釋就是複雜的因果解釋。有人認為,因果解釋可以說明變化,功能解釋則可以說明一種性質如何實現。一般而言,功能性解釋簡化了模型,且更加容易得到,兩者的內在機制是一樣的,就像Windows與DOS的關係一樣。

功能性理論的來源

功能性理論的最初哲學來源有三種:1、原因論,即探究事物為什麼存在;2、目的論,即解釋系統內事物的作用;3、過程論,即解釋一個系統的各個部分是如何起作用並成為一個整體。科學哲學家RobertCummins(1975)對第三種解釋的描述是:把某個功能歸於某事物,就是說為該事物的目的,分析它的包容系統的某些功能,並把這種性能歸為該事物的性能。前提是當把某個系統的性能分析成其他一系列性能時,這些性能體現出對被分析性能的放大,且這時包容系統能被很好的解釋,那么所分析的一系列性能就成為了功能。

功能性理論與群體研究

功能性理論作為哲學上的一種重要理論,已經被運用到很多科學研究領域。功能性理論的主要理念之一是分析一個事物的角度可以轉化為分析它所包含的各種功能。這種理念可運用到群體研究中,因為群體可以被看作是一個系統,群體要達到它的目的必須要實現一些功能。
Vander Voort(2002)認為,群體研究中的功能性理論用過程論解釋更為恰當。也就是說,群體是一個整體,並且有其自身的目的,當然這個目的並不是群體本身具有的,而是群體成員的目的;群體要達到這個目的,中間必須有一系列的步驟或功能,這些功能在特定情境下得到滿足,進而實現群體的目的。功能性視角對群體的三種中心假設是:1、群體是目標驅動的;2、群體績效在質和量上都有所不同,並且是可以評估的;3、內、外因素通過群體互動過程影響群體績效。群體研究中的功能性理論包含了一系列理論,這些理論在如何看待和檢驗群體上有一些共同的特徵,並有相同的潛在假設。往往關於群體工作的質量及其影響因素的研究主題即構成了功能性視角。例如,功能性視角領域的理論家們試圖發展出模型,這種模型可以連線領導類型、群體決策質量,可以說明交流技術如何影響群體中的觀點產生等。功能性視角被視為是一個描述並預測群體績效的常規方法,功能性方法著重於輸入和過程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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