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起晦

劉起晦(1162—1205),字建翁,興化軍莆田(今屬福建)人。劉朔長子。孝宗淳熙五年(1178)進士。官曆福清縣主簿、監建康府榷貨務、貴溪知縣、江西安撫司機宣、秘書省正字兼吳益王教授。起晦以儒自奮,氣質端凝,識度宏遠,外柔內剛。

生平,評價,

生平

劉起晦,字建翁,高宗紹興三十二年(1162)壬午生,莆陽城關烏石後隴人。
起晦氣質端凝,識度宏遠,外若柔巽,內實剛方,居官耿直,廉政為民,有聲於外,縉紳無不樂薦之。江東轉運副使楊萬里(字廷秀)極力薦其為館學。寧宗嘉泰四年(1204)甲子六月,擢江西安撫司機宜,召試秘書省正字,兼吳益王教授。
先是慶元元年(1195),韓侂胄(位元組夫)極力謀引其黨羽為台諫,並以“同姓居相位,將不利社稷”為詞,劾罷趙汝愚相位。不久,監察御史胡紘(字應期)劾趙汝愚“唱引偽徒,謀為不軌,”詔貶永州,而起晦卻深為汝愚所器重,其時恩師朱熹草擬封事數萬言,極陳韓奸蔽主之禍,起晦及諸生迭更進諫無効,朱熹才默然而退,取諫稿焚之,更號遁翁,遂以疾乞休。朝中大權一歸韓侂胄。為了竊弄權勢,排斥異己,韓奸“更道學之名為偽學,”掀起打擊,迫害名士逆流,“陰疏姓名授之,俾以次斥逐。”
慶元二年(1196)嚴申“偽學”之禁,端明殿學士葉翥奏劾“偽學之魁,以匹夫竊人主之柄,鼓動天下。”監察御史沈繼祖指控朱熹十大罪狀。太常少卿胡紘竟上奏“比年以來,偽學猖獗,圖為不軌,動搖上皇,詆誣聖德,幾至大亂。”朝廷詔削朱熹秘閣修撰,沈繼祖得意猖狂,奏劾朱熹“剽竊張載、程頤之緒餘”,“招收四方無行之義徒,以益其黨伍。”並“乞加少正卯之誅,以為欺君罔世,污行盜名者之戒,其徒蔡元定、佐羲為妖,乞編管別州。”當時朱熹正在建陽考亭編《禮書》,而京師余嚞卻上書乞斬朱熹,以絕“偽學”。言官劾起晦為朱子門人,誣為偽學,遂罷之。
嘉泰四年(1224)十一月,起晦已罷官。“留得累人身外物,半肩行李半肩書。”既歸莆陽,儘管居室簡陋,貧居不改其樂。失不繫心,得不形色。俗云:“人伴賢良智自高。”其與永嘉學派之代表人物,著名學者葉適一往情深,相交莫逆。相知無遠近,萬里尚為鄰,常來常往,書問不絕。葉適一生力主抗金,反對議和。為文重視教化作用和獨創性,其散文雄贍而才氣橫溢,語言簡樸厚重,名重於當世,在南宋卓然為一大宗,其與起晦志同道合,為文論道,兩智既能相使,兩賢才能相臨。
開禧元年(1205)五月,起晦以疾卒,享年四十四,葬於莆之郡城石室西原。

評價

起晦崇尚朱子學,見死不改其守。事有湊巧,起晦恩師朱文公卒,倒是起晦之從兄吏部侍郎彌正為朱文公定謚曰“文”。起晦生平事跡可見《劉克莊集箋校》卷一Ο八、卷一五一、《水心文集》卷十八、《楊萬里詩文集》、《莆陽比事》卷一、《全宋文》、《閩大記》卷之十五、《八閩通志》卷之五十三、卷之七十一、《重刊興化府志》卷之三十四、《莆陽文獻》列傳二十七、《宋元學案》卷四十七、《閩中理學淵源考》卷九、《宋人傳記資料索引》第五冊、康熙《興化府莆田縣誌》卷十六、民國《莆田縣誌》卷二十九、《閩學源流》、《劉氏族譜》、《壺山門第》第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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