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赫喆,女,1992年10月出生,山東濟南人,中共黨員,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擁有心理學、馬克思主義理論雙博士後經歷,現任山東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公法系主任兼憲法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國家一流本科專業法學專業負責人,兼任法學院萃律團校特聘教師、本科2020級2班班級導師(聘期4年)。
兼任山東省司法廳政府立法研究服務基地聯絡員、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政府立法研究服務基地研究員。2011年至2015年就讀於山東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2015年至2019年完成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碩博連讀。主持國家社科後期資助項目等縱向科研項目7項,在SSCI、CSSCI期刊發表論文13篇,出版獨著教材《競爭法》。2023-2024年派駐山東省人大法工委期間參與修訂地方性法規。獲評2023年度山東師範大學教學能手,教學成果獲校級特等獎和一等獎。2024年入選山東省“111”領軍人才培育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赫喆
- 國籍:中國
- 學位/學歷:博士
人物經歷,研究方向,主要成就,社會任職,
人物經歷
2015-2019年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法學博士(碩博連讀)山東大學法學院
2011-2015年法學學士山東大學法學院
研究方向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主要成就
1.《細化自由裁量權是否剝奪了執法人員自由裁判的空間——以行政處罰為切入點》,《山東審判》(1/1),2016年第3期。
2.《行政機關法律風險防控對策分析——以行政訴訟為背景》,《山東社會科學》(2/2),CSSCI來源期刊,2016年第9期。
3.《論行政主體容忍義務的法理基礎》,《法學論壇》(1/1),CSSCI來源期刊,2018年第1期。
4.《集中行政複議權的可行性分析——以山東省為例》,《山東社會科學》(1/1),CSSCI來源期刊,2018年第5期。
5.《行政處分在行政責任追究中的落實——以行政主體責任追究與行政處分的銜接為切入點》,《東嶽論叢》(1/1),CSSCI來源期刊,2018年第6期。
6.《行政契約中潛在締約人公平競爭權的保護——以締約行政主體優益權規制為切入點》,《北京行政學院學報》(1/1),CSSCI來源期刊,2019年第6期。
7.《政府採購契約授予階段糾紛解決的第三人心理分析》,《山東社會科學》(1/1),CSSCI來源期刊,2020年第11期。
8.《論行政契約締結階段的平衡權保護》,《山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1),CSSCI來源期刊,2021年第3期。
9.Impact of COVID-19 on stock price crash risk: Evidence from Chinese energy firms.Energy Economics,Vol.101,September2021,105431.Corresponding author.
10.《行政容忍之界定》,《山東社會科學》(1/1),CSSCI來源期刊,2022年第1期。
11.《先契約義務引入行政契約的必要性》,《理論學刊》(1/1),CSSCI來源期刊,2022年第3期。
社會任職
山東省司法廳政府立法研究服務基地山東師範大學聯絡員,山東省人大地方立法研究服務基地山東師範大學基地研究人員,山東眾成清泰律師事務所(濟南)兼職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