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語辰

劉語辰

劉語辰,女,9·6長沙小學生被打事件受害人。

2023年9月7日,長沙市嶽麓區教育局發布情況通報:梅溪湖國小四年級教師宋雨明在組織課後服務時致劉語辰額部受傷。涉事教師宋某明已被嶽麓區教育局作出停職處理,宋某明在接受公安部門調查。

2023年9月7日傍晚,劉語辰的父親對記者表示,孩子已從昏迷中醒來,已經脫離生命危險,但是對於事發原因及經過校方仍然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交代。9月19日報導,劉語辰回憶事發細節:老師是故意的,連打兩次。10月31日,劉語辰的父親劉先生稱,孩子已經於10月初出院,但仍需要定期到醫院進行康復治療,因為“做的是開顱手術,未來會有患癲癇等後遺症的可能”。12月1日,涉事教師宋某明被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向嶽麓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4年8月16日,宋某明故意傷害罪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在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0月30日,劉語辰母親郭女士發視頻表示,“告訴大家一個好訊息,明天語辰終於可以上學了”。11月27日,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宋雨明故意傷害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時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某辰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同日,劉語辰父親劉先生稱,他們將向檢察院申請抗訴,12月12日,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檢察院決定不予抗訴。2025年4月10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宋雨明故意傷害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語辰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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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個人生活

母親:郭洋

人物事件

事件經過

2023年9月6日下午,劉語辰正坐在教室第四排的座位上低頭寫作業。一個教學用的鋼化玻璃材質三角尺,在她毫無防備的時候,打在了她的頭部左側。血從劉語辰頭上止不住的流了下來。涉事老師宋某明,帶著劉語辰前往學校醫務室進行檢查治療,在發現學校醫務室無法處理後,通知了班主任老師。
17時左右,劉語辰的家長接到了班主任的電話。“老師說孩子的頭部受傷,目前在湖南省立醫院,傷口縫合需要孩子家長前往。”劉語辰的家屬王韻(化名)說,老師給孩子的母親和父親都打了電話,他們只說受傷不嚴重,傷口已經止血。在外地的劉語辰爸爸,連忙驅車往醫院裡趕。
18時左右,劉語辰的家裡人趕到了湖南省立醫院。“孩子那個時候,臉色蒼白,孩子的意識已經有點模糊,班主任扶著孩子在那裡站著,頭上用紗布包著。”王韻說,他們家裡人趕到後,並沒有讓醫生進行縫合,而是要求做了CT檢查。在等待了大約20分鐘後,CT檢查顯示,孩子的頭顱內部有一處黑影,但顯示不是很清楚。
22時左右,劉語辰被推進了湘雅二院的手術室。經過了5個多小時的手術,頭部的異物被取出。“醫生拿給我們看,取出來的東西有尺子的碎片和頭骨碎片。”王韻說,醫生告知如果孩子在晚送來一會,很可能就醒不過來了。
2023年9月8日,記者獲得一段視頻顯示:劉語辰已經清醒,能清晰回答醫生問話說出自己名字,並能活動手腳。

事件處置

  • 調取監控
在事發後,家屬前往博才梅溪湖國小溝通時得知,事發當天的監控錄像無法調取。根據學校相關老師的說法,因為剛開學的原因,新裝的監控還沒有調試好,所以是沒有監控畫面的。
  • 接受調查
2023年9月7日,據“嶽麓公安”訊息:接警後,公安機關立即全面開展調查取證。宋某明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該局依法刑事拘留。9月7日下午,嶽麓區教育局通報,我局已對該校黨總支書記和涉事教師宋某明作出停職處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門調查。
  • 提起公訴
2023年12月1日,涉事教師宋某明被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向嶽麓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顯示,被告人宋某明系長沙博才梅溪湖國小在編教師,負責四年級2003班的課後服務。2023年9月6日16時許,宋某明來到四年級2003班教室,發現教室內30餘名學生一直在吵鬧,經宋某明提醒後部分學生仍未改正。其中,一名學生因為玩娃娃玩具被宋某明沒收,一直央求宋某明返還。宋某明持教鞭要求該同學返回座位,但該同學返回座位後仍與宋某明進行理論。加上其他學生吵鬧,宋某明持教鞭在講台上敲了幾下後便走出教室。不久,宋某明返回教室,將講台上的桌子掀翻以震懾學生。隨後,宋某明將教室內放置的一白色硬塑膠三角形教學尺子折斷後,用力將右手中的半截尺子砸向前述玩娃娃的同學所在方位。尺子最終砸到了玩娃娃同學的前桌,即被害人劉某某額頭,導致其當場流血不止。宋某明立即將劉某某送到校醫處進行處理。因傷勢嚴重,劉某某後被送往醫院進行救治。經鑑定,被害人劉某某頭面部軟組織裂傷,開放性顱骨骨折伴硬腦膜破裂,顱內出血,顱內異物,腦挫裂傷,其傷情構成重傷二級。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宋某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宋某明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案件審理
2024年8月16日,宋某明故意傷害罪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在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宋某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宋某明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公訴機關則認為,綜合相關證據,足以證明宋某明的行為系故意傷害,建議量刑6至8年。該案經過8個小時的審理,法庭宣布擇日宣判或另行開庭審理。
2024年11月27日,湖南長沙,9歲女孩被老師用三角尺砸傷頭骨案在嶽麓區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
2024年11月27日,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宋雨明故意傷害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時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某辰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經審理查明,2023年9月6日16時許,宋雨明在長沙市嶽麓區博才梅溪湖國小四年級某班教室內開展課後服務期間,在多次制止、管束學生喧鬧無效後,將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鬧學生,砸中該生前座劉某辰額部,致劉某辰重傷、九級傷殘。後學校與劉某辰的父母就治療、賠償費用等達成一致,並已履行。劉某辰已恢復上學。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宋雨明身為教師,對未成年學生實施傷害,影響惡劣,應依法從嚴懲處;同時宋雨明有自首等從輕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學校已依法承擔侵權責任並足額賠償受害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案件審判過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等的訴訟權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當事人親屬等旁聽了案件宣判。
  • 申請抗訴
2024年12月,從女童母親郭女士處獲悉,她向檢察院提起的抗訴申請被駁回,但傷人教師宋某明選擇提起抗訴。根據長沙市嶽麓區檢察院出具的抗訴請求答覆書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經審查,檢察院認為本案不屬於應當依法提出抗訴的情形,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程式合法,量刑適當,決定不予抗訴。郭女士告訴記者,12月17日嶽麓區人民法院已經將材料提交給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她已經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的抗訴。
  • 二審宣判
2025年4月10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宋雨明故意傷害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2023年9月6日16時許,宋雨明開展課後服務期間,在多次制止、管束學生喧鬧無效後,將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鬧學生,砸中該生前座劉某辰額部,致劉某辰重傷、九級傷殘。一審認為,被告人宋雨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宋雨明身為教師,對未成年學生實施傷害,影響惡劣,應依法從嚴懲處。宋雨明有自首等從輕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學校依法承擔侵權責任並已足額賠償受害人。一審判決:被告人宋雨明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某辰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宣判後,宋雨明、劉某辰均提出抗訴。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他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經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依法作出前述裁定。

事件回應

  • 學校
2023年9月7日上午,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聯繫上涉事國小,學校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校方正在處理此事,具體情況不便透露,“現在公安、教育局和我們都在這裡處理此事,事情不像家長傳的那樣。”記者同時致電了嶽麓區教育局,接線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介入此事。對於家長的說法是真是假,工作人員表示他們還未掌握,具體情況正在調查中,事實清楚後續官方將會進行通報。
  • 孩子家屬
2023年9月7日,有網友在社交平台上留言稱,該受傷孩子已經去世。對此,孩子父親闢謠:孩子仍在ICU中搶救。9月7日傍晚,受傷學生的父親對記者表示,孩子已從昏迷中醒來,已經脫離生命危險,但是對於事發原因及經過校方仍然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交代。
2023年9月11日,記者從孩子家屬處獲悉,涉事老師本想用三角尺去打孩子身後的同學,因沒控制好,打在了正在寫作業的劉語辰頭上。孩子還在重症監護室,尚未度過危險期。
2023年9月19日報導,長沙被打破頭骨女孩家屬告訴記者,孩子身體有所好轉,清醒後對父親回憶了事發細節,稱教師宋某某當時是故意打她,不是之前網傳的誤傷。受傷孩子的親屬受訪時表示,孩子頭部被鋼化玻璃材質的三角板戳進去5厘米左右。事發兩小時後,涉事老師將孩子帶到醫務室包紮未見效,送往附近醫院治療後才告知家長。
2023年10月31日,長沙被打破頭骨女孩的父親劉先生稱,孩子已經於10月初出院,但仍需要定期到醫院進行康復治療,因為“做的是開顱手術,未來會有患癲癇等後遺症的可能”。劉先生稱孩子出院後情緒一直不太好,晚上覺也睡得少,計算能力也出現下降,他希望除打人教師宋某外,學校其他相關涉事人員也能受到相應處罰。
2024年8月6日,劉某某父親劉先生表示,宋某明故意傷害罪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將於8月16日開庭審理。劉先生稱,女兒的傷口仍然未完全恢復,經此次變故後,已致其九級傷殘,其記憶力、性情等都發生了變化,後遺症明顯。
2024年8月14日,孩子的母親郭女士表達了訴求 :要求還原事件整個過程的真相,為女兒討回公道。宋某明手段極其殘忍,毀了女兒的一生,他應受到法律的嚴懲,要求頂格審判,必須清除出教師隊伍。同時,郭女士表示,對於晨晨班主任及處理該事件的相關領導,也應當承擔起相應的責任,給家屬一個合理交代。8月15日,受傷女生晨晨(化名)媽媽稱,孩子還遠遠沒有恢復,希望宋某明能夠依法得到懲處,學校應承擔相應責任。在晨晨家裡,她關起房門躺在床上,不願出門見人。媽媽郭洋說,自受傷後,原本聰明活潑的孩子就變成這樣了,“每天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乾什麼。”孩子已經變成特別自卑的人。“她以前是特別愛弟弟的,現在家裡的弟弟多看了她幾眼,她就覺得對方認為自己傻,拿起凳子要打人。”
2024年10月30日,長沙被老師打破頭骨女孩母親郭女士發視頻表示,“告訴大家一個好訊息,明天語辰終於可以上學了”。郭女士稱,感謝大家對語辰的關愛與陪伴,這一年多來,孩子承受了本不該承受的痛苦,“我的內心是激動的,但也是忐忑的,在以後的日子裡,孩子即將面臨太多的未知與挑戰,願孩子以後的每一天都能健康、平安”。
2024年11月27日,劉某辰父親劉先生稱,他們將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2024年11月27日,庭審結束後,劉某辰母親郭女士表示,對宣判結果不滿意,不接受,不服。另據郭女士介紹,女兒辰辰在受傷後患重度焦慮並伴隨嚴重失眠,情緒容易失控,且已出現幻聽的症狀。有時她說聽到了宋雨明的聲音,但其實根本沒有這回事。
2025年2月7日,“長沙被老師打碎頭骨”女孩媽媽郭女士發視頻稱,四胎報喜,剖宮產平安生下兒子。她表示,語辰的堅強讓自己更加珍惜這個家,“感謝所有關心我們的朋友,是你們給我的鼓勵和動力,讓我變得更強大。願每個孩子都能被溫柔以待,健康快樂成長。”
2025年4月10日上午,從法庭走出的被害人劉語辰的父母表示,將申請再審。對於後期女兒劉語辰的狀況,郭洋稱會按時帶孩子到北京複查開藥,同時找到各地有名的醫院,去求醫問藥,希望能讓孩子的情況能夠有所好轉。同時,根據孩子的愛好,在孩子情緒穩定的時候,帶她練字、彈鋼琴,豐富孩子的生活。郭洋希望有一天能夠讓劉語辰重新回到學校上學。同時也想通過家人的努力,付出養育普通孩子十倍甚至百倍的精力,讓孩子能夠變得越來越強大,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2025年6月19日,劉語辰的母親郭女士在社交平台發布視頻稱,她於近日遭多個私人社交賬號死亡威脅,揚言報復。當天,她向長沙當地公安機關報警。6月20日下午,記者從劉語辰的父親劉先生處得到證實,目前公安機關已受理此案件,並立案調查。
劉語辰
立案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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