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興祚

劉興祚(?-1630年),後金人稱其為劉愛塔,朝鮮文獻稱之為劉海,遼東開原人。後被“市夷掠去”到建州女真地區,時為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

基本介紹

  • 本名:劉興祚
  • 別稱:劉愛塔、劉海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遼東開原
  • 去世時間:天聰四年(16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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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劉興祚(?-1630年),後金人稱其為劉愛塔,朝鮮文獻稱之為劉海,遼東開原人。後被“市夷掠去”到建州女真地區,時為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在建州他以才幹出眾,且“伶俐善解人意”,深得努爾哈赤器重與賞識,被分到大貝勒代善的正紅旗。他參與了後金進攻明朝挺進遼瀋之戰。以擊敵、追逃等功授備御,並迅速高升,直至副將,受命管轄金州復州、海州、蓋州,南四衛之地。成為後金國中聲名顯赫的漢官。然而後金殘酷的民族壓迫和奴役,漢人的慘遭蹂躪,深深震動了他未泯的良知,激起強烈的民族大義感,而開始採取對抗行動,“奴欲鋤遼人,興祚多方保全之”。再加上袁可立“一意治師,塞要害,焚盜糧,聯絡諸島,收復旅順”步步為營的戰略進逼之勢,被後金掠去18年的劉興祚終於萌生逃出後金,報效國家的堅定信念。從此便義無反顧地走上了棄金歸明之路。他不懼險阻,百折不撓。天啟三年(天命八年,1623年),也就是袁可立巡撫登萊的第二年,劉興祚組織復州民眾逃亡,因事泄失敗後,面對愈加險惡的形勢,仍不退縮、不動搖。據周文郁所記:“遼陽陷,興祚日抱慷慨,冀得一當以報國。奴欲用火器,興祚設計沮之;奴欲鋤遼人,興祚多方保全之,……癸亥(1623年)春,祚奉奴令守金、復,隨令幕客金姓者潛報登鎮沈有容及當事(袁可立),欲其從海渡師,彼為內應”。
明末遼海地形圖明末遼海地形圖
明末遼東形勢圖明末遼東形勢圖
他屢次通書於明登萊巡撫袁可立,表示欲脫離虎口,“自拔”歸明的心愿。當年七月明登萊巡撫袁可立在向朝廷的奏報中追述了此事的原委:“今二月內,總兵沈有容執有生員金應魁齎到奴酋(努爾哈赤)偽授世襲總兵駐復州劉興祚即劉愛塔密稟一紙,內稱彼欲反正內應,以報中國,因求臣免死加銜牌。臣念遼陽以納降陷城,廣寧以叛官誘敗,興祚之言未可憑信。又思因間用間,實兵家妙用,隨手於二月二十三日寫免死票一紙、加銜扎付一張,付沈總兵轉給金應魁先往。沈總兵於三月十三日率兵出海,相機接應,去迄,其後續接塘報皆雲愛塔於七月來歸也。奴(努爾哈赤)四月間從金州近海盡趕人民退處復州,以王丙之故致奴覺察,將愛塔並李永芳長子械而去,殺其弟劉興仁暨王丙,闔城屠戮,所未盡者悉趕而東,且並永寧、蓋州,俱行趕徙,而四衛已空其三,沿海四百餘里之地奴盡棄之而不敢據”。(《明熹宗實錄》)《滿文老檔》中也留下了上述未遂叛變的片斷記載,足以印證和補充登萊巡撫袁可立的奏報。“奴多用中國叛將防守四衛,而公(袁可立)納劉愛塔之降,以開奴攜二,一時中國叛將被奴誅夷殆盡。虜因棄金復諸城,而舉四百里喪地復歸版圖焉。”(明 首輔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志銘》)“叛將劉愛塔遣金應魁來降,大將沈有難色。公(袁可立)授之官諜,諜中佯為懟詞,若泄之。後復州王丙泄,愛塔事僇及數將,毀金復不城。” (王鐸《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
登萊巡撫袁可立登萊巡撫袁可立
這次牽連頗廣、裡應外合的反金事變被努爾哈赤迅速鎮壓下去,復州人民付出了兩萬顆頭顱的慘重代價,愛塔與努爾哈赤之間親密合諧的關係上也投上了陰影。在審訊原告王丙和被告劉興祚兄弟等人的過程中,由於愛塔矢口否認,王丙這個民族敗類終以誣告罪被處死,不過同案中愛塔之弟劉興仁也被殺害,當年七月愛塔又被降為參將。不難看出,努爾哈赤處理此案時,在感情上不願意相信愛塔的貳心,而在理智上又不能不相信愛塔至少被牽連進了明臣袁可立的策反陰謀當中。矛盾的心理造成了混亂的判決,努爾哈赤處境的難堪是可以想見的。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
袁可立誘降劉愛塔,而劉愛塔又以“狸貓換太子”的“假死”手法騙過後金最終歸明,後金在此前卻給予劉愛塔優厚的待遇,努爾哈赤竟以姻婿待之。這一滑稽而沉痛的“反間計”使金人老羞成怒倍感屈辱,一直是金人一塊無法癒合的歷史硬傷。
後金兩次出兵攻明時,劉興祚“俱遣人先報”,使之“得以為備”。最後,痛下決心,於崇禎元年(天聰二年,1628年)拋下老母妻孥,以自焚之計,逃出後金。歸明後積極投入抗金鬥爭,但此時的袁可立已離開登萊,毛文龍袁崇煥都不能善待劉興祚,“文龍死,歸袁崇煥,皆悒悒不得志。”(錢謙益《特進光祿大夫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孫公行狀》)直到後來袁可立的好友孫承宗重回遼東,才給了劉興祚“用武之地”。次年,官至副將,掌管皮島事務。不久奉命率兵赴永平,與後金激戰中陣亡。

社會評價

劉愛塔一心報效國家並最終戰死疆場,有大宋李顯忠之風,這是明清戰爭史上明朝誘降滿清級別最高的將領,為遼東間諜戰之著名戰例,至今為研究明清戰爭史者所稱道。劉興祚人生道路之選擇與歸宿,被史家譽為“興祚逋亡之餘,百計脫歸,有宋李顯忠之風”。表現了一種“不惜破家以殉國的偉大獻身精神”。“就氣節風骨而論”,他“與那些名垂青史、浩氣長存的民族英雄相比卻毫無愧色”。其“愛國精神足以光照千秋,與山河同壽”!

袁可立奏疏

● 天啟三年七月二十六日甲寅,巡撫登萊右僉都御史袁可立言:今二月內,總兵沈有容執有生員金應魁到,奴酋偽授世襲總兵駐復州劉興祚即劉愛塔密稟一紙,內稱彼欲反正內應,以報中國。因求臣免死加銜牌票,臣念遼陽以納降陷城,廣寧以判官誘敗,興祚之言未可憑信。又思因間用間,實兵家妙用。隨於二月二十三日寫免死票一紙,加銜荅付一張,移付沈總兵轉給金應魁。往沈總兵於三月十三日,率兵出海相機接應,去訖其後續接塘報,皆雲愛塔於七月來歸也。
奴四月間以金州近海盡趕人民退處復州,以王丙之故致奴覺察,將愛塔並李永芳長子械而去,殺其弟劉興仁暨王丙。閤域屠戮所未盡者悉趕而東,且並永寧,蓋州俱行趕徙。而四衛已空其三,沿海四百餘里之地奴盡棄之而不敢據,所余者酉虜千人而已。
當此時也,乘寧前駐防之眾,朝鮮助兵之初,大兵出關東下,旅順犄角夾攻,宣川擁鮮眾而應,恢復之功似有可圖者。但謀貴萬全,兵須審勢,知彼知己,能為可勝,是又當慎圖之耳。得旨:據奏逆奴情形已多離叛,攻守機宜還加祥慎,著該部酌議具奏。(《明熹宗實錄》卷三十六)
●天啟三年七月二十六日甲寅(1623年8月23日),登萊巡撫袁可立言:今二月,總兵沈有容以生員金應魁東師復州總兵劉興祚即劉愛塔密稟內應,且求臣免死加銜牌票,隨給去。
有容於三月十三日率兵出海援之,其後續報,皆雲愛塔七月來歸。始四月間,以金州濱海人民徒復州,以王丙之故致露,將愛塔並李永芳長子械去,殺其弟劉興仁及王丙。屠城,驅其餘民於永寧。蓋州四衛已空其三,沿海四百里之地,彼盡去之而不據,僅遺酉虜千人。
當斯時也,乘寧前駐防之眾,朝鮮助兵之初,大兵出關東下,旅順犄角夾攻,恢復可圖,但須審勢耳。(《國榷》卷八十五)
●天啟三年七月,登萊巡撫袁可立報:三年二月內,復州總兵劉興祚即劉愛塔欲反正內應,使金應魁齎送密稟,求登撫(袁可立)免死加銜牌票,登撫(袁可立)以因間用間計給與之。
命總兵沈有容於三月十三日率兵出海相機接應。去訖四月內,賊(見)登兵北來,毛帥之兵又交相接應,疑其攻襲,將金州沿海兵民掣驅復州。及劉愛塔又差張應科通約獻城求船接應,大抵言七月來歸也。
五月登兵與島帥布置相應,六月續有復州劉愛塔、穆允文並金州生孫應武 、王國佐等各差人同原差哨探回鄉,高飛等仍通款訂期。已會議於六月二十五夜先取復州,仍令高飛約定愛塔。
不意有復州備御王丙貪暴,愛塔具揭憨怒,將王丙縛去。丙■口首愛塔內應情事,憨發夷兵三萬,圍復州縛愛塔等,去其復州居民。剿殺不盡者趕往北去,並將永寧蓋二城男婦盡驅北行,南衛四百里膏腴之地奴一旦棄之。聞奴已將劉興仁、王丙斬,訖心腹潰而羽翼剪,諸偽將當人人自危矣,此可乘之隙也”。(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

史料選錄

●“癸亥春(1623),祚奉奴令守金復,隨令幕客金姓者,潛報登鎮沈有容及當事(袁可立),欲從海渡師,彼為內應。其同守為遼人羅萬言,亦有內歸之心。萬言中軍有王丙者亦遼人也,為奴甚堅。興祚惡之,列其罪於奴,將殺之則易自拔。丙遂告興祚內附。奴心恫疑,乃縛興祚及其弟與李永芳之子,並王丙面訊之,而盡屠復州之民十餘萬,殺王丙及興祚之弟。興祚雖得免,然奴稍稍疑之矣。”(明 周文郁《邊事小紀》)
●“(虜)之所使防守四衛者,多中國叛將。有劉□□(按《三朝遼事實錄》應為“愛塔”)者,令心腹金應魁約降,鎮臣沈難之。公曰:“此用間之會,不可失也!”即予加銜札付,許降後代請封官。而札中又備述其怨懟語,以防其泄。計事成則收恢復之功,即事露亦遺彼疑貳之 (禍)。後□□(愛塔)果以復州王丙露泄其事,為 (虜)縛去。且誅戮數將,拆毀□□(金、復)諸城, (盡)撤海上之旅順,孤懸乃為我有。而中國叛將為 (虜)羽翼者,皆上下攜二,公之本謀也。”(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
●“奴多用中國叛將防守四衛,而公納劉愛塔之降,以開奴攜二,一時中國叛將被奴誅夷殆盡。虜因棄金、復諸城,而舉四百里喪地復歸版圖焉。”(首輔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志銘》)
●“叛將劉愛塔遣金應魁來降,大將沈有難色。公授之官諜,諜中佯為懟詞,若泄之。後復州王丙泄,愛塔事僇及數將,毀金復不城。”(王鐸《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
●“有判將劉愛塔者,令心腹來約降,沈大將軍難之。可立曰:“彼誠偽雖未諗,然正用間之會,不可失也。”即給與免罪牌,及加銜札付,並許降後代請封官。而札中又備述其怨憝之語,以防其泄,計事成,則收恢復之功,即事露亦遺彼疑貳之禍。後愛塔果以復州王丙泄其事被戮。其馭事多方略,類如此。”(清 《睢州志·袁可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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