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綸

劉綸

劉綸(1711年—1773年8月13日),字如叔,號繩庵,又號慎涵,江蘇武進人。世家子,年十九補諸生。入兩江總督尹繼善幕。擅古文辭,亦能詩。與大學士劉統勛同輔政,有“南劉東劉”之稱。

基本介紹

  • 本名:劉綸
  • 字號:字如叔
    號繩庵,又號慎涵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江蘇武進
  • 出生時間:1711年
  • 去世時間:1773年8月13日
  • 諡號:文定
簡介,故事,評價,

簡介

劉綸少俊穎,六歲,能綴文,長工為古文辭。乾隆元年,以廩生舉博學鴻詞,試第一,授編修。預修世宗實錄,遷侍講,進太常寺少卿。四遷,擢內閣學士。十二年,扈蹕木蘭,奏秋郊大獵、哨鹿二賦,稱旨。十四年,直南書房,授禮部侍郎,調工部。十五年,命軍機處行走。十六年,土默特貝子哈木噶巴雅斯朗圖不按原議年限驅種地流民,命綸偕侍讀學士麒麟保往勘。六月,疏言:“出口民價典旗地,應遵原議三年、五年限外撤還原主。其領地耕種為佃戶,受僱力作為傭工,皆浮寄謀生,初無占地意,應許力耕餬口。至領地墾荒,積累辛勤,始得成熟,不同價典,年滿先還原主。所需自種地有贏,仍給種以償前勞。木頭城、三座塔居人稠密,許照常居住。設三座塔巡檢一,資彈壓。”詔從其議。父憂歸。服闋,十八年,除戶部侍郎。十九年,兼順天府尹。

故事

順天府公牘,治中、通判不署名。綸請以錢穀屬治中,獄訟屬通判,先署牘呈尹可否之。大軍西征準噶爾,師行,役車供偫,壹切辦治無誤。二十年,準噶爾平,予獎敘。浙江按察使富勒渾劾巡撫鄂樂舜授意布政使同德勒派商銀,命綸如浙江偕兩江總督尹繼善等會訊。二十一年,覆奏鄂樂舜受銀屬實,擬絞候;同德未知情;富勒渾誣劾,擬杖流。上以富勒渾參款已實,不應議罪,責綸等失當。部議奪官,有旨從寬留任,罷直軍機處。二十二年,命仍入直。二十四年六月,奏薊州、寶坻等縣蝻子萌動,州縣官事繁,督捕未能周遍,飭千總、外委同佐雜分捕,參將偕監司巡察勤惰,報可。進左都御史。二十五年,偕侍郎伊祿順赴西安勘將軍嵩阿禮克兵糧、勒餽送等款,得實,論如律。二十六年,進兵部尚書。二十八年,調戶部,協辦大學士,加太子太保。三十年,母憂歸。甫除喪,詔起吏部尚書,仍協辦大學士。三十六年,授文淵閣大學士,兼工部尚書。三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1773年8月13日),卒,命皇子臨其喪,贈太子太傅,祀賢良祠,諡文定。

評價

綸性至孝,親喪三年不御酒肉。直軍機處十年,與大學士劉統勛同輔政,有“南劉東劉”之稱。器度端凝,不見有喜慍色。出入殿門,進止有恆處。自工部侍郎歸,買宅數楹。後服官二十年,未嘗益一椽半甓。衣履垢敝不改作,朝必盛服,曰:“不敢褻朝章也!”侍郎王昶軍機處章京,嘗嚴冬有急奏具草,夜半詣綸,綸起燃燭,操筆點定。寒甚,呼家人具酒脯,而廚傳已空,僅得白棗十數枚侑酒。其清儉類此。校士尤矜慎,嘗曰:“衡文始難在取,繼難在去。文佳劣相近,一去取間於我甚易,獨不為士子計乎?”較量分寸,輒至夜分不伴奏倦。文法六朝,根柢漢、魏;於詩喜明高啟,謂能入唐人門閾。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