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業球

劉業球系邵陽市隆回縣土地房屋徵收服務中心工作人員,2021年8月至12月期間擔任西洋江鎮遠山村第一書記、鄉村振興駐村工作隊隊長時存在多項違紀行為。其因擅離職守、虛報駐村一伙食補助及違規投資等問題,於2021年12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案件被列為2022年湖南省通報的8起鄉村振興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之一。

基本介紹

  • 所屬單位:隆回縣土地房屋徵收服務中心
  • 現任職務:鄉村振興駐村工作隊隊長(截至2021年12月)
  • 處分類型:黨內嚴重警告
  • 處分時間:2021年12月
  • 涉及金額:1500元虛報款項
  • 投資金額:29萬元合作社入股
職務背景,違紀問題,處分結果,

職務背景

劉業球作為隆回縣土地房屋徵收服務中心公職人員,2021年被派駐西洋江鎮遠山村擔任第一書記兼鄉村振興駐村工作隊隊長。

違紀問題

  1. 擅離職守
  2. 2021年12月12日未經批准擅自離崗,安排他人代簽到
  3. 2021年8月至12月期間累計安排他人代簽17天
  4. 虛報補助通過偽造駐村記錄,虛報一伙食補助1500元
  5. 違規投資違反廉潔紀律,使用29萬餘元入股生態養殖合作社

處分結果

2021年12月,經湖南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檢查發現並核查,劉業球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案件於2022年5月被湖南省紀委監委作為典型案例公開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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