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持坤

劉持坤

劉持坤,男,漢族,1982年8月16日出生,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新店鄉人,原大竹縣萊仕德商務酒店調酒師。2006年12月30日凌晨2時許,劉持坤和該酒店工作人員發現楊代莉(被害人,女,16歲,系萊仕德商務酒店迎賓小姐)仰躺在地,昏迷不醒。劉持坤見楊處於昏迷狀態,便對楊實施了姦淫。事後,劉持坤發現楊代莉臉色發白、嘴唇發紫,即打電話告訴酒店管理人員,並同酒店保全將楊代莉送往醫院。楊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楊因慢性胰腺炎伴急性出血壞死而死亡。2007年5月,劉持坤犯強姦罪,被判14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持坤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新店鄉
  • 出生日期:1982年8月16日
人物概述,犯罪經過,依法判刑,

人物概述

劉持坤劉持坤
劉持坤,男,漢族,1982年8月16日出生,高中文化,家住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新店鄉羅堂村關莊1社。捕前系大竹縣萊仕德商務酒店調酒師。2007年1月18日因涉嫌強姦罪被大竹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犯罪經過

2006年12月29日23時30分許,犯罪嫌疑人劉持坤到其工作的大竹縣萊仕德商務酒店娛樂部休息室看電視,30日2時許,劉持坤與剛下班的娛樂部員工歐某和李某一同下樓回宿舍,3人經過瑪雅包間時,發現楊代莉仰躺在地上昏迷不醒,劉持坤將楊背回大竹縣人口計生委招待所楊莉所居住的704房,見室內無他人且楊代莉仍處於昏迷,頓生邪念,對楊代莉實施了姦淫。事後,劉持坤見楊代莉臉色蒼白,嘴唇青紫,於是叫來酒店保全一道將楊代莉送往大竹縣人民醫院搶救,2006年12月30日凌晨4時許,楊經搶救無效死亡。此案有犯罪嫌疑人劉持坤的供述、省市刑偵專家的勘驗和刑事科學技術鑑定,以及歐某、李某等四人的證言等證據,劉持坤作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規定,涉嫌強姦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第六十六條之規定,1月24日被大竹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依法判刑

1月24日下午5時左右,犯罪嫌疑人劉持坤在看守所民警的押解下步入審訊室,在特偵組兩名民警面前,劉簡要陳述了強姦的作案經過,隨後民警依照法律程式向他宣讀了大竹縣人民檢察院批捕令對劉持坤依法實施逮捕,並向他宣讀了大竹縣公安局逮捕證,劉持坤聽了對他實施逮捕的決定後,老老實實地在逮捕證上籤了字。
四川省人民法院對引發該縣的一起燒樓事件的強姦案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持坤犯強姦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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