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惠醉駕案

劉惠醉駕案

據劉惠在交通隊說,他中午參加一個婚禮,在地壇附近的一家酒店喝了一些白酒。剛開車走出去沒有幾公里就出了事故,他現在對自己的行為很是後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惠醉駕案
  • 關鍵人物:劉惠
  • 發生時間:2012年6月16日
  • 主要內容:醉駕
案件簡介,案件審理,庭審現場,堅持不請律師,泰然接受判決,法庭對話,

案件簡介

2012年6月16日14:52分,參加朋友孩子的婚禮後,行駛至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附近路口,駕駛紅色謳歌牌SUV汽車,在行駛至和平里西街時,與他人的小汽車發生追尾事故,前保險槓頂住了前車的後保險槓,造成兩車輕微受損。被撞車輛車主張先生說,劉惠當時有醉態,“他扶著車門站著,不往前走。”事故發生後,張先生撥打122報警。
現場處理事故的東城交通支隊民警發現,紅色越野車司機劉惠有明顯的酒氣,依照程式,民警依法對劉惠進行抽血檢驗,結果顯示劉惠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13毫克,構成醉酒駕車。

案件審理

沒請律師,也放棄了自我辯護,7月11日上午,相聲演員劉惠因醉駕接受法庭審理時,說得最多的便是“認罪”。這起影響甚大但程式簡單的醉駕案在進行35分鐘審理後落判。東城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劉惠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庭審現場

上午九點剛過,多家媒體便來到法院,為了維護庭審秩序,法庭內拉起了警戒線,各家記者找到自己的位置後便原地“蹲守”,不肯擅離半步,9點15分左右,一男一女兩名中年人步入法庭,對於是否是劉惠家人的詢問,兩人連連擺手,僅僅說“認識”。
9點25分,兩名法警開路,劉惠走進法庭,看上去比熒幕上消瘦一些,身穿深藍色T恤衫,雙手合握,在連綿不絕的閃光燈下走向被告人席。剛一落座,他便朗聲說,對於指控“沒有異議,我認罪!”作為相聲演員的劉惠在法庭上的聲音顯得格外清晰、洪亮,據目測,他距離麥克風大概50公分左右,但他的聲量卻蓋過了法庭里正對著話筒的所有人的聲音。
55歲的劉惠目前是中國廣播藝術團說唱團國家一級演員。據東城檢察院指控,2012年6月16日,劉惠飲酒後駕駛紅色謳歌牌SUV汽車,在行駛至和平里西街時,與他人的小汽車發生追尾事故,經檢測,劉惠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13毫克,已經構成醉酒駕車。劉惠對該起事故負全部責任,檢方認為劉惠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

堅持不請律師,泰然接受判決

“劉惠明確表示不委託律師辯護”。法官當庭宣布劉惠的個人意見,後者則是一臉的釋然。雖然明星醉駕案引發社會極大關注,但案件本身情節簡單,依據法律規定使用簡易程式審理,在法庭詢問、公訴人出具證據以後,劉惠再次表示,放棄自我辯護。
宣判後,劉惠回頭跟前來旁聽的朋友打招呼攝宣判後,劉惠回頭跟前來旁聽的朋友打招呼攝
“自己觸犯了國家的刑律,從去年5月1日就知道醉駕違法,但心存僥倖,給自己造成了危害,也給家人造成了憂慮……既然觸犯了刑律,就甘願接受懲治,認罪伏法!”在最後陳述階段,劉惠一字一句的說。
5分鐘的休庭之後,法庭於9點55分進行一審宣判,由於劉惠的認罪態度較好,並且賠償了案中被撞司機的全部損失總計1000元,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劉惠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10點鐘宣判完畢。
宣判後,劉惠扭頭望向旁聽席上的那對男女,然後點頭對那名男子說:“讓老人家保重,我這沒事!”據了解,劉惠是在掛心自己年邁的母親,擔心這件事會影響母親身體。

法庭對話

後悔心存僥倖釀事故
庭審期間,劉惠沒有接受媒體的採訪,但從法庭上他與公訴人和法官的詢問對話來看,劉惠心存僥倖醉酒駕車,他對此也相當後悔。
公訴人:簡單說說當天的經過。
劉惠:我參加朋友孩子的婚禮,自己找了代駕,但不知道為什麼就忙活著出來了,行駛到路口時,紅燈,由於喝了酒,踩剎車就慢了一些。
公訴人:你幾點喝酒?
劉惠:12點半。
公訴人:什麼酒?
劉惠:牛欄山二鍋頭,38度。
公訴人:什麼時候開的車,車上多少人?
劉惠:2點半左右,車上就我一個人。
公訴人:事故大概是什麼情況?
劉惠:前保險槓頂住了前車的後保險槓。
法官:你知道醉駕的後果為什麼還酒後駕車?
劉惠:想早點回家,早知道就不喝了……我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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