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案

劉志軍案

劉志軍,男,漢族,湖北鄂州人。原鐵道部部長,因涉嫌犯罪,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

2015年10月26日,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劉志軍服刑期間無故意犯罪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志軍案
  • 外文名:Liu zhijun case
  • 涉及人物:劉志軍
  • 開案時間:2013年6月9日
  • 宣判時間:2013年7月8日
  • 宣判結果:死緩,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 審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 建議減刑:死緩減為無期徒刑
  • 畢業院校華東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
  • 學    歷中央黨校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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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發展

2011年02月12日:劉志軍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原鐵道部部部長
2011年02月12日:中央已決定免去劉志軍黨組書記職務,盛光祖接任
2011年0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免去劉志軍的鐵道部部長職務
2011年03月: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已被停職審查
2011年06月22日:中紀委稱劉志軍案仍處調查期間
2011年12月28日: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稱劉志軍張曙光對7·23動車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2012年05月28日:中央開除劉志軍黨籍。
2013年04月10日: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在北京提起公訴
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
2013年7月8日:劉志軍一審被判死緩,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違法事實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86年至2011年,劉志軍在擔任鄭州鐵路局武漢鐵路分局黨委書記、分局長、鄭州鐵路局副局長、瀋陽鐵路局局長、原鐵道部運輸總調度長、副部長、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職務晉升、承攬工程、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畫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總計折合人民幣6460萬餘元;劉志軍在擔任鐵道部部長期間,違反規定,徇私舞弊,為丁羽心及其與親屬實際控制的公司獲得鐵路貨物運輸計畫、獲取經營動車組輪對項目公司的股權、運作鐵路建設工程項目中標、解決企業經營資金困難提供幫助,使丁羽心及其親屬獲得巨額經濟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案件細節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的邱波法官,談及他擔任主審法官的原鐵道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由於案情複雜,卷宗量巨大,兩名主承辦法官為辦案封閉了將近一個月。
邱波回憶說,劉志軍這個案子,大家看起來可能庭審時間很短,幾個小時就完了,但背後有四百多本卷宗,工作量非常的大,尤其是在濫用職權這一部分,因為時間跨度很長,涉及了大量人物和公司,款的走向也非常的複雜。對法官來說是個非常龐雜的工作。
邱波與另一個主承辦法官為辦理劉志軍案,封閉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為了吃透這個案子,以便作出公平、正義的判決。
邱波先後奔赴北京、上海、太原等地100多家銀行,凍結關聯贓款贓物等資產近30億元,為翻閱多達400多冊的卷宗,他又閉關近一個月,在一間大辦公室里,每天除了吃飯睡覺,其餘時間全部用於看卷宗,忙到晚間十一二點,僅審理報告就撰寫了10萬餘字。

判決結果

2013年全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劉志軍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劉志軍犯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犯濫用職權罪,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依法懲處。檢察機關及劉志軍的辯護人所提劉志軍具有在有關部門調查期間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主動交待辦案機關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受賄犯罪的贓款大部分已被追回,濫用職權造成的經濟損失大部分已被司法機關挽回的量刑情節經查屬實。劉志軍的受賄行為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敗壞了國家工作人員的聲譽,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其具有上述法定及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且認罪悔罪,對其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劉志軍濫用職權犯罪的情節和後果均特別嚴重,雖造成的經濟損失已大部分被挽回,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功不可沒

我們不妨回顧一下新中國的人民鐵路的發展史,以史為鏡,有比較才會有鑑別。在鐵道部建國以來的12任部長中,劉志軍主政8年來成就最大,改革的力度也最大。特別是徹底顛覆了幾十年一貫制的受“窮過渡”思想影響的鐵路建設理念和設計理念,這一點是極具開創性,富有劃時代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
歷史的記載應該是客觀公正的。在中國鐵路史上會留下這樣的一頁:劉志軍將中國鐵路引入了高鐵時代,領跑於全球,使中國高鐵成為“中國創造”的代表作之一,成為新中國第一個能夠以完整的產業鏈的形式走向世界的產業領域。這個功勞是任何人也否定不了的。
劉志軍
以史為鏡,有比較才會有鑑別。在鐵道部建國以來的12任部長中,劉志軍有功有過,不能一概而論。在劉志軍主導下,2004年至2006年間,鐵道部先後進行了三次重要的高鐵招標,即兩次動車合資招標和京津城際招標。三次招標過程中,鐵道部當時採取的談判策略仍值得讚賞。而在鐵道部出台的一本宣傳手冊中。
2003年,劉志軍接替傅志寰成為鐵道部部長,旋即提出了鐵路“跨越式發展”的總體思路。鐵路機車技術發展路線隨即也發生根本性轉變--自主化道路被引進實現國產化道路所取代。
在鐵路內部人士看來,以最快的速度發展高鐵客運專線網,是劉志軍的戰略,劉從中央要來了政策和錢,執行者則是張曙光,二人的膽量和魄力確非常人能及。“在短短五年里實現了鐵路運營里程翻一番,最高時速350公里,這在國內國外都沒有先例。”
那么如果我們再來說一說高鐵開通後的社會反應,大家就可以看到它會給人們帶來什麼好處。因為它對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有很大的拉動作用。作為個體可能只是覺得自己出行方便一點,但是作為一個政府對整個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來看的時候,他看到的不僅僅是這一點,他看到的是對整個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拉動作用。第一次進站的人可能沒有感覺不震撼的。你要再上了車,你看到車的環境,你要是再看到那個速度,我們可能很難想像我們中國會一下子有這么先進的東西。給老百姓帶來的便利就更不用說了。
在劉志軍擔任鐵道部長的八年間【2003年-2011年】,一直主導“跨越式發展”的“劉跨越”共修建了1.8萬公里鐵路,其中投入運營的高鐵里程為8358公里,目前在建和規劃中的鐵路3萬公里,其中高鐵1.3萬公里。
2010年12月3日,京滬高鐵棗莊至蚌埠間的先導段聯調聯試和綜合試驗中,CRH380AL“和諧號”高速動車組最高運行時速達到486.1公里。當時劉志軍親自試乘,並在駕駛室督陣,要求列車駕駛員衝到極限速度並長時間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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